March 03, 2006

速写·左岸

她坐在咖啡店里,傍晚,炙热逐渐褪去,金黄铺满城市。靠窗的位置上,她在书写。城市的喧嚣渐渐消失,安静正在占领各个角落。

“不行。”她自语道。她划掉刚刚写下的文字,重新开始一行。有些情节难以忘记,有些难以想起。她眼神迷离,目光在咖啡馆游移。

在外面,在街上,风吹起人们的衣角。人们行色匆匆,老人踟蹰,青年人喧闹。他向咖啡馆走来,他来自人群之中,他高大,矍铄,他正在走过来。

“或许他会坐到我对面。”她想。但她不抱希望,这种可能性如同突然下雨,她在乱想什么?她低下头,继续写作,却不知从何下笔。

他坐了过来,是的,坐了过来,空位遍布咖啡馆,他却坐了过来。

她低下头,她不够勇敢,不敢抬起头来,但她不想就这么沉默不语。天逐渐变黑,墨水瓶打翻在城市的天空。月光即将浮现,路灯正在等待命令。

应该说些什么,她想,她抬起头,爱情会发生吗?在此时此刻,在这个小咖啡馆?她不敢想,她充满羞涩。她要开口说话。

四目相对,霎那间的沉默,她仍旧没有克服怯懦,但他开口了,是的,他先打破了沉默,他开始说:
“你已经老了。”

Posted by 三水 at 12:40 PM | Comments (0)

May 27, 2005

[旧作]和小偷的一个下午

今天下午阳光灿烂,以至于我觉得应该带上一瓶优酪乳去草坪上面面­向太阳坐一坐,这几天没有下雨,草皮光亮而且干净,使得我的心情­如同一个在监狱里被关了19年而突然逃出来的逃犯一样激动不已。

当我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有个人坐在了那里,我不想和别人分享同一片­草坪,虽然还有其他空余的草地,可我只喜欢相辉堂前这块草地,看­来我应该建议他换个别的地方,不过,如果我这样提出来他肯定会表­示出跟我相同的想法,这真让人受不了,我顿时有一种思想被剽窃的­感觉,我看到他在看《没有羽毛》,那可是我喜欢的书!我可受不了­老是有人跟我的思想重复,如果他也像我一样喜欢约翰尼·德普的话­,我想,这一切真的是糟糕透顶了。


我凑过去问:"今天天气真不错,请问,你总在这里晒太阳吗?"
"不,我只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出来。"
真可恶,没想到它有着跟我一样的习惯。


"其实你也可以试试其他几块草坪,都是中国的草嘛,都差不多,比­如数学楼前面那块。"
"我暂时只喜欢这块。"
天哪,果然跟我设想的一样,我要疯了!


"那么你认为《反国家分裂法》的出台会对大学生就业产生影响吗?­"为了不至于使场面太僵,我只好问。
"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影响会更大,我认为。"


这招顾左右而言他的应付问题的方式是我最常用的,我受不了了,这­个人处处跟我一样,如果他也像我一样是个程序员的话,我还是死了­算了,既然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那么,存在着两个完全­一样的人又有什么意义?
"难道你也写程序的吗?"
"不。"


这个字让我的心重新雀跃不已,看来事情还没有那么糟糕。


"那么你是做什么的?"虽然捡回了命已经让我很知足,我还是好奇­地问了一下。
"我偷东西。"他笑着说。
"天哪!那你肯定是世界上最诚实的小偷!"


"并没有人知道我是小偷,或者应该说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那知道你是小偷的人呢?都被你灭口了?"


"不不,你误会了,小偷和杀手还不是一回事,事实上,这两者的界­限还比较严格,我只是从来没有失手过,也从不跟人说。"
"那你没有同伴吗?"
"我从来都是单枪匹马。"
"那你都偷些什么?"


"比较杂,一般都是轻便易随身携带的东西,从优酪乳到抗菌袜,什­么都有。"


"优酪乳你也喜欢啊,你真是世界上最优雅的小偷。"


"是啊,你说到优雅这个词让我想起来,我也去书店偷书。"
"那你也是最有文化的小偷,都偷些什么书?"


"也比较杂,大体都是些畅销书,从《如何防止黑客入侵》到《大众­食谱》。也有文学方面的,金庸席娟什么的。"


"噢,畅销书啊,前阵子有本《借我一生》,余秋雨写的,不知道你­偷了没有?"


"没有,要知道偷东西是一件比较累的事情,偷之前我也要做一番选­择的,我们做小偷的一般只偷有价值的东西。"
"噢,明白了。那你就从没有失手过吗?"


"没有,有时候会被店员看到,那就只好到结账柜台忍痛把那样东西­买下来。"


"哈哈,其实你的生活也挺快乐的,比我快乐多了。"


"要快乐很简单啊,比如我每到星期五的夜里就会在这片草坪上撒尿­。"
"为什么是星期五?"我感到很困惑。


"星期六星期天也可以啊,主要我比较喜欢五这个数字。"他笑了笑­。


原来这样都可以!"可在这里撒尿你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撒完了你­也不能得到一瓶优酪乳。"我反驳他。
"是这样,不过我不在意这片草坪啊!"
"可我在意!"我有些愤怒。


"你看,为什么说一些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另一些人的痛苦之上?就是­这个道理,一些人可以通过剥夺他人应有的东西来获得快感。"


"或许你说的对,可我仍然不能同意你的这种做法。你不能一意孤行­一点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有那么重的责任吗?哈哈!"他大笑起来,"我看到你对这件事­情的反应越痛苦我就越有快感,很抱歉把我的快乐建立在了你的痛苦­之上,但我想我已经足够诚实了,并且也不曾给出了你以外的人带来­多大的伤害,我这样做是不对,但跟那些偷走全国所有高校BBS的­人比起来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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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复旦百年校庆,多贴几篇】

Posted by 三水 at 05:24 PM | Comments (0) | TrackBack

秋风望

少年十九岁的时候,决定闯荡江湖,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老人,满目风尘,衣衫褴褛,坐在路边。

少年很是好奇,上前问:老伯,你坐在这里做什么?

老者道:因为我累了。说完拍了拍衣衫上的尘土,眼望远方。

少年打量了老伯一番,说道:是啊,看起来你走了很多路

老者道:我刚寻宝归来,这一路历尽坎坷,艰辛异常,所以我累了,要坐下来休息一下。

少年更是好奇:寻宝?听起来很有意思,我也正要闯荡江湖呢!

老者道:江湖上流传一本《秋风望》,你可知道?

少年想了想:听说过,好像是一个藏宝图,武林上的人都在争抢它。

老者嘘了一口气:那只是江湖的传说,《秋风望》是一本书,上面有三十七条指引,能够拿到这本《秋风望》的人,必须尊照这三十七条指引去做,最终就会找到宝藏。

少年一下子很兴奋:那你是怎么寻宝的?说来听听吧。

老者道:我像你一样年轻的时候,也像你一样,决心在江湖上做番事业出来,也像你这样,遇到了一个像我一样的寻宝老人,这一切都是这么相似,我也向他问起寻宝的故事,他给了我《秋风望》,当时《秋风望》上面一共有三十六条戒律。

刚刚说的明明是三十七条,少年很好奇:三十六条?

老者笑了笑,继续说道:是啊,三十六条,我一一照办,最后找到了宝藏,同时,也找到了《秋风望》的最终指引,就是秋风戒。每一个找到宝藏的人,都会同时找到秋风戒,你想不想听听秋风戒说了什么内容?

不等少年回答,老者继续说道:秋风戒规定,每一个能够见到宝藏的人,都不能把宝藏拿走,而要把自己的财宝放进来,一直到放宝藏的那个地方堆满,下一个找到宝藏的人才能拿走。你肯定会问,如果硬要拿宝藏会怎么样,秋风戒的说法是,动宝藏的人会被乱箭射死,从宝藏旁边的白骨来看,有可能真是这样。不过那里的箭的数量不可能是无穷无尽的,我想,从有宝藏开始,这几百年来,箭应该用得差不多了吧。

少年吓得张大了嘴:那你拿宝藏了吗最后?

老者笑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我没拿。

少年很惊奇:啊?没拿?

老者道:是没拿,不仅我没有拿,把《秋风望》给我的那个老人也没有拿。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到了最后都放弃了穷尽一生所追逐的财宝。秋风戒是很大的一个原因,还有就是,我们到了最后,都觉得那些财宝不再重要了。这一路走来,我见过最美的朝霞和最红的日落,见过最宽的湖和最汹涌的河,也见过最秀丽的山和最翠绿的竹林。这一路的千辛万苦使得好几次我都差点死去,除了要躲避争夺《秋风望》的江湖人士的追杀以外,最危险的是有一次我掉进了沼泽,不断下陷,我想,恐怕我就要死在这里了,那些最壮丽的山最宽广的河和最艳丽的朝霞不断在我眼前出现,我甚至想,如果能让我活下去,我会放弃寻宝重新去那些地方看一看,后来幸亏是一个牧羊姑娘救了我,从她那里,我看到了最美的笑容。

少年问:那后来你还是没有放弃寻宝,不是吗?

老者道:是啊,我已经把《秋风望》的三十六条指引完成了三十三条,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不想在最后时刻放弃啊。到了找到宝藏那刻我才知道有秋风戒这样最后的一条指引,我没有拿宝藏,秋风戒上面还说,作为找到宝藏的人,可以自己在《秋风望》的指引上面加上自己的一条,让以后寻宝的人遵守,所以现在的《秋风望》上面一共有三十七条指引。

少年说道:既然是这样,寻宝的人最终都拿不到宝藏,那寻宝还有什么意义呢?

老者道:是啊,我以前也是像你一样这样想的,但是后来,我渐渐觉得,财宝一点也不重要了,我宁愿每天看看最美的朝霞,也不想背一身财宝过纸醉金迷的生活。宝藏也未必一定不能拿到,当时我也可以不遵守秋风戒,去拿那些宝藏,那乱箭的机关经历了这么多年,很可能已经不管用了,但是,还是那句话,财宝已经不重要了。

少年陷入了迷惑,经过了出生入死,竟然也得不到宝藏?《秋风望》有什么意义?只是诱骗年轻人上当罢了。

老者仿佛看出了他的想法:其实我们今天相遇,本身就是缘分,现在流落江湖的《秋风望》就在我手上,我可以把它给你,如果你要的话。在你之前我也遇到过很多年轻人,不过他们在听完我的故事以后,都没有要。

我也不会要的,谁会为了最后也未必拿的到的财宝去忙碌一生呢?那个所谓的秋风戒,简直就是永远不能打破的规则。你还是留着给下一个人吧。说完少年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继续走了。

走了一段路之后,少年又走了回来:老伯,我又想了一下,还是把那本《秋风望》给我吧!

Posted by 三水 at 03:41 PM | Comments (0) | Track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