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3, 2005

回忆我的童年(完)

终于是要回昆明了,我却高兴不起来。打小我就习惯了在部队的日子,习惯里家里那些带编号的公家粗笨家具(王朔语)。最低层面上,在军队里我和父亲分享一张大床,而每次回到昆明,我们全家四口睡在一张床上,一间屋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离开我母亲很多年,已经不适应有她的日子。据说我第一次从新疆回云南的时候,见了我妈,怯生生犹豫了半天,叫了她一声:“阿姨。”

按照我妈的说法,我是个忘恩负义背时倒霉挨千刀的小砍头。母亲的心就细在这个地方,在我父亲还没接到走前,我母亲天天抱着我看我父亲那张帅得出名的尉官照。我一岁多会叫人的时候,父亲从新疆回来,母亲指着他问我:菜头儿,你看看那是谁?史料记载,我当时咧嘴大笑,一叠声地大喊:爸爸爸爸爸爸。我父亲那颗老心估计当时幸福得皱成一团,当事人回忆,他把我抱在怀里亲得我一脸是血痕---当兵的胡碴子那可不是盖的。和菜头三十九,中年得子,宝贝非凡。而在我印象里,我父亲从未在新疆指着照片教育我谁是我妈,男同志粗糙就粗糙在这些地方。

甚至回了昆明很多次以后,我妈如果烫个发,我就直犯嘀咕,觉得这面前这女的是一“熟悉的陌生人”,吃不大准。而我妈那里理会得我那小心如何琢磨,见了面又是亲又是抱的,我总是觉得非常地不自在。那一声“阿姨”让我妈难受了几十年,动不动就提出来讲。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是一个山里的野孩子,已然错过了童年的母爱。而母爱这种东西重在每一天相处,以后恶补是补不回来的。我习惯了军队的军号,习惯了绿色的制服,习惯了集体宿舍生活里全是男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女性相处。

而且,要离开大石洞令我非常为难,我觉得要离开自己的好朋友是件非常难的事情。当时我有两大兄弟,平展和常云。平展是个很小很小的萝卜头,一口整齐的牙齿。他那牙齿全是立着啃饼干练出来的,没事就展示给我看。后来看动画片里的海狸啃木头,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平展真是我兄弟,我们的兄弟之谊建立在相同的情趣上:一次学习委员杜国斌女士记了我们两个的名字,恨得我们牙痒。兄弟二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吃光杜小姐家自留地里的胡萝卜。我到今天都想不出来世间竟然有这么一种奇异的报复方式,但是当时我们两个觉得那是最好的。

放了学,我们两个如同恶狼一样窜进了家属区的自留地。可怜杜学习委员家的萝卜才长出点樱子,还没有我们的小手指头粗,就被我们两个拔将出来。用手擦了擦泥,开嘴就啃。要说那时候的孩子还是老实,虽说是报复,但是我们硬是没敢糟蹋东西,每根萝卜都啃得精光,没一点浪费的。我们恶狠狠地吃了一肚子萝卜离开,当晚平展同学就拉了肚子。而我一直健康,而且看起来将会永远健康下去。

常云是个老陕,也许是山西人,反正我永远都听不出他倒底说的是陕西还是山西。那孩子黑得跟夜似的,常年累月戴一军帽。当时我们是低年级,高年纪的同学经常来抢我们的军帽。常云同学被抢了军帽就失声痛哭,像条真正的汉子那样的低声抽泣。我路见不平,就约了三个同学去堵截抢帽子的人,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个平手。从林子里出来,常云跟在我身后,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心里越来越烦,就又拉了常云同学对打了一顿。这一次,他妈的还是个平手。但是,打完了以后,我们就成了非常铁的哥们。这里面的逻辑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

小学三年级,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什么都才开始的时候,山里的山茶花才开,我还惦记着我找到的那丛野草莓,居然就要走了。和平展、常云告了别,就上了车,离开了基地。记得常云当时还写了一张纸条给我,用他那熟悉的雷锋体在纸上写了什么“告别战友”一类的话。我当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其实回到昆明,我这个小战士就算是真的退伍了。

回到昆明的时候是在雨季,连日连夜的要下上半年。我妈给我换了一身崭新的行头,换下了我那身惹眼的军装。那时候,街上已经有人穿喇叭裤,提着手提式录音机放着音乐照耀过市。我那一身军装委实过于招摇,类似乡下的表弟。昆明陆军学校在郊区,父亲只能在周末回来,在很简短的交接仪式以后,我就此开始和和两个女人一起的生活---我妈和我妹妹。我父亲甚至连多余的话都没说就上车走人了,而我渐渐陷入恐惧和无助之中。

昆明对于我来说,是种大而无当的存在,一如我多年以后行走在北京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声响。在山里住惯了,习惯性地对任何一种声响,任何一种移动做出反映。而昆明市有太多声音,有太多移动目标,我很快就消耗完了精力,陷于恐慌之中。甚至开始切赤仇恨这个城市,一心想着逃回大石洞的山里,即使没有我父亲也全无所谓。我是一只恐慌的鹿,站在喇叭四起的路口。

好在我被立即送进了学校,富春小学三年级二班。更好在我是个语言天才,通过断续返回昆明,我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学会了纯熟的昆明话,因此不怕被欺生。第一天去上学,母亲还专门为我买了一个海棉的塑料铅笔盒,我妹妹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我昏头昏脑地被领进教室,被安排在了一个小女生身边。她看了看我,并不说话,手里的橡皮散发出一种香甜的味道。第一堂课是美术,但是我没有带彩笔,只能笔直地坐在那里。我的同桌扭过头来,问我:“你没有带笔?”如同阿甘说过的那样:如果说这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我在那一天真的遇见了天使。

她随即用笔捅前面的女孩子,叫她借几只彩笔来用一下。前面的女孩子转过脸来,冲我一笑,递了满把的笔来。我在第一天记住了这两个人的名字,并且从那一天起这一辈子不能忘记。我的同桌叫苏峰,我的前排女生叫段萍。这种好感贯穿了其后二十年,在非常偶然的机会里重逢她们,我都会觉得那一整天的心情很好。在她们的面前,我永远做不出一张装B的脸来,只会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像是顽劣的学童长大了,偶然重拾当年心爱的玻璃珠。

变换环境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充满了危险,很可能因此不适应而产生异常。而我很幸运,大石洞的子弟小学是五年制,而昆明那时候改为六年制。我等于凭空多出一年来,把已经学过的东西再学一次,成绩自然突出,一点都看不出我是班里最年幼的一个。但是,陌生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依然存在,只可惜那时候没有什么心理医生而已。上学没多久,我就发生了经常性的呕吐现象。常常上着课就突然冲出教室,呕吐不止。老师只能差同学把我送回家,我因而得了半日病休,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看小人书。

那样的情况一再发生,等我成年以后隐隐觉得那并非真的是一种病,而是一种心理异常。在陌生的环境里,我采取这种方式自我保护,从而获得回家的权利,与家门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我母亲觉得那是因为我身体很弱,又觉得从小亏欠了我,因此在伙食上痛下苦功,每日恶补。甚至是我的大伯父都亲自过问我的健康问题,从怒江送来了一批大补的蛤蚧(类似娃娃鱼,体型较小)。吃了那东西下去,我胃口大开,在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豺狗到肉猪的转变。从那万恶的1984年起,到现在为止,整整21年里,我与“英俊俊朗”再无任何关联,从一个短跑健将蜕变为一个铅球选手。

城里的小孩子要比我这个山猪(前山猴子)聪明得多,但是相对的,他们玩的时间太多了,而我读书的时间远远超过他们。所以,我很快成为班上的故事王,下了课身边围绕了一大帮人,听我讲故事。小学时候,我身边已经有了很多身体发育超过头脑发育的同学,他们慢慢觉得把决定权交给我可能是件很不错的事。而我就负责指挥他们殴打任何我看不顺眼的人,一时成为班级两大势力集团中一派的大哥。

但是班上公认的聪明人中有个叫周松欣的,始终对我保持“NO BIRD”的态度。他不鸟我,我更不鸟他。但是一次在班会上,我讲述了小时候在新疆的故事,他当场站起来反对,说我一准已经被原子弹给烧死了。我本想差人揍他一顿了事,最讨厌这帮知识份子了。但是,他第二天从家里来,讨了他家人的示下,以“小徐霞客”赞我。我虽然不知道徐什么是什么人,但是见他表情真挚,也就欣然和他做了朋友。而且一做就是极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

他家里的书多,我家的书也不少。他的乐趣在于到我家淘书,淘得一批就尽数抱走,再不归还。而我的乐趣就是去他家借书,把自己的书再借回来。他和我是我整个童年所见最优秀的两个口水家,经常两个人滔滔不绝到口干舌躁,从UFO到太极拳无所不谈。认识我以后,谁敢欺负他,我就出动兵马帮他出气。而他则经常扮演我的策士,曾经不无忧虑地在放学路上劝说我:“你要当我们二班男生的王,那就得和女生搞好关系,尽量取得她们的支持呀!”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的一干打手已经尽归我门下,于是在黑板前为了做了登极大典。大典极为隆重,我身后是两位男生为我高举笤帚以代替宫女打扇之职能。天下既定,我的兴趣就就脱离了政治,和他终日研究各种秘密玄学。我们看了一本《大侦探小卡莱》以后,对红白玫瑰战争感兴趣已极,相互封对方为白玫瑰骑士,见面暗号是Long live the white Rose!并花费了大量时间,发明了一种只有我们两人才懂的语言,和一整套编码方法,终日以相互写密码信为乐。

周和我既然远离群众,以智者自期,就语多怪癖。班主任周老师觉得有挽救我的必要,于是成为我后两年心头大患。她对我的评语是“吊二郎当,玩世不恭”,下了课就要拉了我站在走廊上教育我。这实在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我一时幻想我有花仙子的项链可以把她变没,一时幻想用机枪把她给秃秃了。最后唯一的办法是我练就了“走神大法”,面对她的时候,只要凝视她的小舌数秒,我就立即灵魂脱离肉体,飞到乌有乡去了。这一大法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在此后的20年间,我总能非常迅速地转入自己的内心世界,对外界世界充耳不闻,或者以惊人速度走神,对人和物毫无反应。即使是在恋爱时,我也能说完上句,就立即神驰天外,忘记了身边还有个人存在。

周松欣的境遇要更为悲惨一些,因为他的成绩不算很好,因此评语只得一句:害群之马。比我还少四字。他是典型的文科生,曾经和我看了苏联儿童小说《全不知气球旅行记》后,两人合著一本《黑煤炭气球旅行记》,一时富春纸贵。其中,黑煤炭是他给本班一女生起的外号。但是他的数学奇烂无比,六年级时给他讲解应用题,能讲到我杀心四起。他家教很严,母亲规定:数学距离90分多少,就得挨几下屁板。期末考试一完,他往往就要魂不附体很久。

五年级的时候,他考完数学,对完标准答案居然只得76分,几乎当场晕厥。于是他和我策划到教务处长办公室偷出数学卷子来篡改答案,而我居然答应了他。偷了卷子出来,改到91分,又再把卷子放了回去。放卷子的时候,我装做整理考卷,一分一合之间,就把他的卷子放了进去。数学老师兼教务处长黄女士一声厉喝:这东西也是你动得的吗?内力到处,几乎震断了我的心脉。我后来想,网友不如朋友之处,就在这些事上。朋友几十年滚打过来,风里来雨里去,这份情谊远非网友能够比拟。

毕业考试完毕那天,我们两人从教学楼出来,去我家淘书。心里没有一点对即将结束的小学生涯的感触,只想着赶快回家翻个痛快。走在路上,偶遇苏峰同学。她对我们挥挥手,说了声“再见”,然后就一蹦一跳地消失在街道那头。我对周说:“怕以后再也难得见了。”他突然叹息了一声,很沉重的样子。

其实我们很早就知道,初中的时候我们两个必然分开。他注定了去一中,而我注定了去八中。昆明虽小,但是两校之间的距离足够使两个小孩子心生畏惧。幸好我们已经一起看完了《丁丁历险记》,一人珍藏一半,总有再见面交换的想头。而且,我们还看完了小人书版的《倚天屠龙记》,多得已经甚多,没什么值得抱怨的。无非是要记得我们白玫瑰骑士的身份,和见面时不变的暗语。

1986年,我上了初一。这一次去新学校要比转学到富春小学情况好,因为八个初中班里都有我的小学同学。那是最为盛况空前的一次,从此我的小学同班同学里只有十分之一升入重点高中,五十分之一升入大学。昔年的小学同学最后能一起念到大学的,居然只得三四人而已。

第一天去学校,唯一要做的事情是打扫卫生。尘土飞扬之中,老师叫我们坐下,开始做学前动员。那时已近黄昏,教室是老式的房子,长窗外的老树上爬满菟丝子。高原下午的阳光从长窗外倾泻而入,照见教室里漫天飞舞的尘埃。就在那阳光之下,在飞尘和嗡嗡耳语声中,我突然看见前排一个女孩子转身过来和身后的人说笑。阳光撒满了她的脸庞,她的笑容并不真切,却灿烂异常。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被雷劈中了,世界突然停顿,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响若雷鸣。我听见自己的心里在说,若能和她一直在一起,日日见到她的那张笑脸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全新的世界突然出现在面前,景色熟悉而陌生,一切尚未命名,等待我的进入。就在那一天,我意识到:我的童年整个结束掉了。

Posted by 和菜头 at February 23, 2005 12:58 AM
Comments

难以名状。

看得我泪水长流啊。

Posted by: at February 24, 2005 03:14 AM

香橡皮.....比新买的香水更令人怀念

Posted by: at February 24, 2005 05:50 AM

扩充吧,出书吧。我那些军校出来的同学们正该进入生育高峰期,我买个十几本送他们做育儿宝典

Posted by: 橘子 at February 24, 2005 11:19 AM

Here are the best comments I have seen:

http://www.chinagonet.com/redwall/RWforum/messages/130355.html

Posted by: aa at February 25, 2005 04:52 AM

很亲切的样子,然后就有些黯然,觉得自己这些年得到的不多失去的却不少。

Posted by: 寻找自己 at March 4, 2005 10:24 PM

这是看过的最好的描写童年的文章。

Posted by: dd at September 15, 2005 01:14 PM

hjisdhrkfjEKFH

Posted by: at February 23, 2006 05:11 PM
Post a comment









Remember personal info?






Username

Password

Remember me?



Forgot your pass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