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相见不如怀念?很多人是这么跟我解释的:美好只存在于回忆之中,而时日流转,昔日不再,未免看了伤怀。加上《读者》也跟着煽情,讲老爷爷不远万里去看旧情人一眼。临了,终于是撤了,只留下一只玫瑰和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六个大字:相间不如怀念。如果是在国产电影里,估计老太太这时候得双手把字条按在心口上,泪光闪闪地眺望咖啡店门外的那条路。镜头一转,老头极轻快地走在山路上,还吹上了口哨。
我不这么看,我讨厌所有的苹果都往地上落,我喜欢看见一只苹果从树上直落到月亮上去,砸出个巨大的陨石坑来。为什么要去相见?为什么又要怀念?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被贼惦记着。要想去见,要在火炉边的摇椅上怀念,那还不是因为放不下,忘不了,没得手啊!
如果去见了一眼,大感今不如昔,我倒觉得那是莫大幸福和解脱。不过如此,不过如此而已。心里一下子就全放下了,不再想着念着惦着,因为不过是那样子,再没有往日里的一丁点影子。难说还会大笑一场,觉得自己那么多年里一直活在梦里,不相信记忆也会褪色。
真正可怕的是去见了一眼,还是和当日一样美好,我觉得这才是最内伤的事情。任你内力多么高强,遇见了这种事情,估计都当场气血翻涌,经脉逆转。不说是万念俱灰,至少也觉得数十年来一身横练功夫纯属浪费时间。敌不动,我不动。敌不变,我不变。我变了,敌还不变。那你变个什么劲啊?
所以我觉得“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怕的不是变化,而是不变。三十年前三岔口,你潇洒挥手做别,左脚点右脚,风一般蹿上了你自己的人生小路。一边奔心里还一边想:操,我这背影怕是COOL毙了。一路狂奔,一路狂练,从大力金刚掌到葵花宝典,能练不能练的先全占上再说。突然一日觉得自己神功初成,天下已定。施施然极NB地转过头去看,结果人还在那儿,纹丝没动,依然美丽。依然安详。这种时刻太令人崩溃了,太令人尴尬了。一股郁闷之气无可抑制地上升,过膻中,顶会咽,不由自主地张开血盆大口仰天长啸:I AM THE KING OF SB!
一过去是二,二过去是三,三过去是四。我拍拍手,我的日子就过去了。玩笑太沉重,指责太轻浮,你们说我活在自己的梦里。四回过去是三,三回过去是二,二回过去是一。别太严厉,别对我太严厉。我说我不知道,我说我不想听,我说一二三四,我只会数数儿。
天空是蓝的,眼泪的味道是咸的。我是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的五一路的爱国者,我每月纳三百块钱的税,我在每个银盘上放上小费,我有一套房子和三扇门。晴天的时候我洗好衣服拿出去晾,下雨天的时候我抱着膝头缩在沙发上不说话。
我通宵不睡,等着天亮。我坐在窗边,等着日落。从一到二。
阳台上晾着衣服,衣服上的水滴落下来。从二到三。
浮现在白墙上的不变的脸,从三到四。
好扎实的文章
Posted by: 南 at July 9, 2005 12:15 PM喜欢你的文章。
Posted by: MeetRain at July 9, 2005 02:27 PM咱这儿要是有好莱坞那么完备的电影体系 你不当个编剧太浪费了 写小说吧老和 把你的才华整合一下 一鼓作气奔小康了
Posted by: 火源驰骋 at July 9, 2005 02:35 PM偶突然觉得,应该是
I AM THE KING OF SB(S)吧!
突然发现SBS不是BACK STREET BOY嘛。
偶不够厚道。
痴。
Posted by: 柏邦妮 at July 11, 2005 06:31 PM催眠
Posted by: jx at July 12, 2005 10:33 AM
在泡网看了三年,不知道今天这算不算开口讲话,要不是很吃惊恐怕还在看.
实在喜欢你的文字!
仿佛《日落之前》就在眼前……
Posted by: jz95 at February 16, 2006 09:5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