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昆明人越来越多,楼也越来越多。市长大人看见那些摩天楼的时候,心里应该很得意吧?可是,这些破烂和上海北京广州相比,无论是数量还是高度上,又算得了什么呢?即使在数量还是高度上能和这些超级城市相比,那么存在这么个昆明的理由又是什么呢?在高原上造出一个小北京小上海,又是为了什么?我们完全可以去上海上海,在北京北京,为什么要到昆明北京,在昆明上海?那么,什么是昆明呢?
城市大了,就成为所谓的热岛。太阳下山很久了,混凝土还在散发热量,形成强烈上升的热空气团。结果就是我这里天天晚上下雨,而早上到了城外的单位却发现地面是干的。今天早上,我从家出发,冒着大雨亲自上班。等到了单位,却见四下风平浪静。看见我提了一把不断滴水的雨伞从车里出来,认识不认识的同事都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的裆部。
如果我有双能看见红外线的眼睛,那么站在雨夜里应该能看见一幅奇景:整个城市散发着耀眼的红光,那光在城市上空狂乱飘舞,就像是火焰在燃烧。蓝色的雨点从天空中落下来,进入那些火焰的时候,雨滴的外层就开始发亮,最后在地面上爆开,腾起粉红色的水雾。满地都是雨水,流成一地橙红颜色。夜色越来越深,雨越下越大,温度越来越低,于是红色开始消退,蓝色逐渐增强。到了最后,火红色的城市挂满了冰凉的雨水,就在星光下发出幽蓝色的光芒,似乎是冻在了南极冰里的木屋一样。
雨夜最适合睡觉,似乎氧气都要更充足一些。露在被子外面的手会特别凉一些,收进被子的时候会觉得有种特别温暖的感觉,这种感觉令人非常舒适,也就能飞快地睡着。可惜这些年家家户户都安装了雨蓬,塑料的、玻璃钢的、波型瓦的。大雨落下来,轰轰声不绝于耳,好似身陷鼓阵。陆游曾经写过:铁马冰河入梦来。估计他家也安装了雨蓬,因为我整晚整晚地梦见自己站在罗马军团的方阵里,鼓声隆隆,准备冲锋。这样一夜下来,我觉得很累。早上起来,觉得脚板疼---我是个平足。当年军训的时候,我们步行十多公里到军营。人到了以后,脚完全充血了。接下来就开始搞分列式,学习正步。充血的脚板拍在水泥地上,感觉血随时都能爆出来,那样的滋味到现在都难以忘怀。
每天早上,我逃离热岛,在日光灯下不知白天黑夜地坐上八个小时。下班出门,无论是阳光明媚还是阴雨连绵,都会让我觉得惊奇不已。
强烈同意雨蓬这段. 俺们这连下了两个星期大雨, 如果没有该S的雨篷,那就是两星期惬意的觉呀!翻一个身, 刷刷刷刷, 再翻一个身,刷刷刷刷, 那叫一个舒服.现在可好,得用被子捂着耳朵,MMD
Posted by: stock at August 23, 2005 01:52 PM像梦似的...
Posted by: 番茄塊子 at August 24, 2005 09:06 PM平足的人真可怜
Posted by: 南宫决 at August 29, 2005 01:4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