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3, 2005

回忆我的童年(完)

终于是要回昆明了,我却高兴不起来。打小我就习惯了在部队的日子,习惯里家里那些带编号的公家粗笨家具(王朔语)。最低层面上,在军队里我和父亲分享一张大床,而每次回到昆明,我们全家四口睡在一张床上,一间屋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离开我母亲很多年,已经不适应有她的日子。据说我第一次从新疆回云南的时候,见了我妈,怯生生犹豫了半天,叫了她一声:“阿姨。”

按照我妈的说法,我是个忘恩负义背时倒霉挨千刀的小砍头。母亲的心就细在这个地方,在我父亲还没接到走前,我母亲天天抱着我看我父亲那张帅得出名的尉官照。我一岁多会叫人的时候,父亲从新疆回来,母亲指着他问我:菜头儿,你看看那是谁?史料记载,我当时咧嘴大笑,一叠声地大喊:爸爸爸爸爸爸。我父亲那颗老心估计当时幸福得皱成一团,当事人回忆,他把我抱在怀里亲得我一脸是血痕---当兵的胡碴子那可不是盖的。和菜头三十九,中年得子,宝贝非凡。而在我印象里,我父亲从未在新疆指着照片教育我谁是我妈,男同志粗糙就粗糙在这些地方。

甚至回了昆明很多次以后,我妈如果烫个发,我就直犯嘀咕,觉得这面前这女的是一“熟悉的陌生人”,吃不大准。而我妈那里理会得我那小心如何琢磨,见了面又是亲又是抱的,我总是觉得非常地不自在。那一声“阿姨”让我妈难受了几十年,动不动就提出来讲。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是一个山里的野孩子,已然错过了童年的母爱。而母爱这种东西重在每一天相处,以后恶补是补不回来的。我习惯了军队的军号,习惯了绿色的制服,习惯了集体宿舍生活里全是男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女性相处。

而且,要离开大石洞令我非常为难,我觉得要离开自己的好朋友是件非常难的事情。当时我有两大兄弟,平展和常云。平展是个很小很小的萝卜头,一口整齐的牙齿。他那牙齿全是立着啃饼干练出来的,没事就展示给我看。后来看动画片里的海狸啃木头,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平展真是我兄弟,我们的兄弟之谊建立在相同的情趣上:一次学习委员杜国斌女士记了我们两个的名字,恨得我们牙痒。兄弟二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吃光杜小姐家自留地里的胡萝卜。我到今天都想不出来世间竟然有这么一种奇异的报复方式,但是当时我们两个觉得那是最好的。

放了学,我们两个如同恶狼一样窜进了家属区的自留地。可怜杜学习委员家的萝卜才长出点樱子,还没有我们的小手指头粗,就被我们两个拔将出来。用手擦了擦泥,开嘴就啃。要说那时候的孩子还是老实,虽说是报复,但是我们硬是没敢糟蹋东西,每根萝卜都啃得精光,没一点浪费的。我们恶狠狠地吃了一肚子萝卜离开,当晚平展同学就拉了肚子。而我一直健康,而且看起来将会永远健康下去。

常云是个老陕,也许是山西人,反正我永远都听不出他倒底说的是陕西还是山西。那孩子黑得跟夜似的,常年累月戴一军帽。当时我们是低年级,高年纪的同学经常来抢我们的军帽。常云同学被抢了军帽就失声痛哭,像条真正的汉子那样的低声抽泣。我路见不平,就约了三个同学去堵截抢帽子的人,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个平手。从林子里出来,常云跟在我身后,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心里越来越烦,就又拉了常云同学对打了一顿。这一次,他妈的还是个平手。但是,打完了以后,我们就成了非常铁的哥们。这里面的逻辑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

小学三年级,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什么都才开始的时候,山里的山茶花才开,我还惦记着我找到的那丛野草莓,居然就要走了。和平展、常云告了别,就上了车,离开了基地。记得常云当时还写了一张纸条给我,用他那熟悉的雷锋体在纸上写了什么“告别战友”一类的话。我当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其实回到昆明,我这个小战士就算是真的退伍了。

回到昆明的时候是在雨季,连日连夜的要下上半年。我妈给我换了一身崭新的行头,换下了我那身惹眼的军装。那时候,街上已经有人穿喇叭裤,提着手提式录音机放着音乐照耀过市。我那一身军装委实过于招摇,类似乡下的表弟。昆明陆军学校在郊区,父亲只能在周末回来,在很简短的交接仪式以后,我就此开始和和两个女人一起的生活---我妈和我妹妹。我父亲甚至连多余的话都没说就上车走人了,而我渐渐陷入恐惧和无助之中。

昆明对于我来说,是种大而无当的存在,一如我多年以后行走在北京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声响。在山里住惯了,习惯性地对任何一种声响,任何一种移动做出反映。而昆明市有太多声音,有太多移动目标,我很快就消耗完了精力,陷于恐慌之中。甚至开始切赤仇恨这个城市,一心想着逃回大石洞的山里,即使没有我父亲也全无所谓。我是一只恐慌的鹿,站在喇叭四起的路口。

好在我被立即送进了学校,富春小学三年级二班。更好在我是个语言天才,通过断续返回昆明,我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学会了纯熟的昆明话,因此不怕被欺生。第一天去上学,母亲还专门为我买了一个海棉的塑料铅笔盒,我妹妹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我昏头昏脑地被领进教室,被安排在了一个小女生身边。她看了看我,并不说话,手里的橡皮散发出一种香甜的味道。第一堂课是美术,但是我没有带彩笔,只能笔直地坐在那里。我的同桌扭过头来,问我:“你没有带笔?”如同阿甘说过的那样:如果说这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我在那一天真的遇见了天使。

她随即用笔捅前面的女孩子,叫她借几只彩笔来用一下。前面的女孩子转过脸来,冲我一笑,递了满把的笔来。我在第一天记住了这两个人的名字,并且从那一天起这一辈子不能忘记。我的同桌叫苏峰,我的前排女生叫段萍。这种好感贯穿了其后二十年,在非常偶然的机会里重逢她们,我都会觉得那一整天的心情很好。在她们的面前,我永远做不出一张装B的脸来,只会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像是顽劣的学童长大了,偶然重拾当年心爱的玻璃珠。

变换环境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充满了危险,很可能因此不适应而产生异常。而我很幸运,大石洞的子弟小学是五年制,而昆明那时候改为六年制。我等于凭空多出一年来,把已经学过的东西再学一次,成绩自然突出,一点都看不出我是班里最年幼的一个。但是,陌生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依然存在,只可惜那时候没有什么心理医生而已。上学没多久,我就发生了经常性的呕吐现象。常常上着课就突然冲出教室,呕吐不止。老师只能差同学把我送回家,我因而得了半日病休,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看小人书。

那样的情况一再发生,等我成年以后隐隐觉得那并非真的是一种病,而是一种心理异常。在陌生的环境里,我采取这种方式自我保护,从而获得回家的权利,与家门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我母亲觉得那是因为我身体很弱,又觉得从小亏欠了我,因此在伙食上痛下苦功,每日恶补。甚至是我的大伯父都亲自过问我的健康问题,从怒江送来了一批大补的蛤蚧(类似娃娃鱼,体型较小)。吃了那东西下去,我胃口大开,在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豺狗到肉猪的转变。从那万恶的1984年起,到现在为止,整整21年里,我与“英俊俊朗”再无任何关联,从一个短跑健将蜕变为一个铅球选手。

城里的小孩子要比我这个山猪(前山猴子)聪明得多,但是相对的,他们玩的时间太多了,而我读书的时间远远超过他们。所以,我很快成为班上的故事王,下了课身边围绕了一大帮人,听我讲故事。小学时候,我身边已经有了很多身体发育超过头脑发育的同学,他们慢慢觉得把决定权交给我可能是件很不错的事。而我就负责指挥他们殴打任何我看不顺眼的人,一时成为班级两大势力集团中一派的大哥。

但是班上公认的聪明人中有个叫周松欣的,始终对我保持“NO BIRD”的态度。他不鸟我,我更不鸟他。但是一次在班会上,我讲述了小时候在新疆的故事,他当场站起来反对,说我一准已经被原子弹给烧死了。我本想差人揍他一顿了事,最讨厌这帮知识份子了。但是,他第二天从家里来,讨了他家人的示下,以“小徐霞客”赞我。我虽然不知道徐什么是什么人,但是见他表情真挚,也就欣然和他做了朋友。而且一做就是极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

他家里的书多,我家的书也不少。他的乐趣在于到我家淘书,淘得一批就尽数抱走,再不归还。而我的乐趣就是去他家借书,把自己的书再借回来。他和我是我整个童年所见最优秀的两个口水家,经常两个人滔滔不绝到口干舌躁,从UFO到太极拳无所不谈。认识我以后,谁敢欺负他,我就出动兵马帮他出气。而他则经常扮演我的策士,曾经不无忧虑地在放学路上劝说我:“你要当我们二班男生的王,那就得和女生搞好关系,尽量取得她们的支持呀!”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的一干打手已经尽归我门下,于是在黑板前为了做了登极大典。大典极为隆重,我身后是两位男生为我高举笤帚以代替宫女打扇之职能。天下既定,我的兴趣就就脱离了政治,和他终日研究各种秘密玄学。我们看了一本《大侦探小卡莱》以后,对红白玫瑰战争感兴趣已极,相互封对方为白玫瑰骑士,见面暗号是Long live the white Rose!并花费了大量时间,发明了一种只有我们两人才懂的语言,和一整套编码方法,终日以相互写密码信为乐。

周和我既然远离群众,以智者自期,就语多怪癖。班主任周老师觉得有挽救我的必要,于是成为我后两年心头大患。她对我的评语是“吊二郎当,玩世不恭”,下了课就要拉了我站在走廊上教育我。这实在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我一时幻想我有花仙子的项链可以把她变没,一时幻想用机枪把她给秃秃了。最后唯一的办法是我练就了“走神大法”,面对她的时候,只要凝视她的小舌数秒,我就立即灵魂脱离肉体,飞到乌有乡去了。这一大法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在此后的20年间,我总能非常迅速地转入自己的内心世界,对外界世界充耳不闻,或者以惊人速度走神,对人和物毫无反应。即使是在恋爱时,我也能说完上句,就立即神驰天外,忘记了身边还有个人存在。

周松欣的境遇要更为悲惨一些,因为他的成绩不算很好,因此评语只得一句:害群之马。比我还少四字。他是典型的文科生,曾经和我看了苏联儿童小说《全不知气球旅行记》后,两人合著一本《黑煤炭气球旅行记》,一时富春纸贵。其中,黑煤炭是他给本班一女生起的外号。但是他的数学奇烂无比,六年级时给他讲解应用题,能讲到我杀心四起。他家教很严,母亲规定:数学距离90分多少,就得挨几下屁板。期末考试一完,他往往就要魂不附体很久。

五年级的时候,他考完数学,对完标准答案居然只得76分,几乎当场晕厥。于是他和我策划到教务处长办公室偷出数学卷子来篡改答案,而我居然答应了他。偷了卷子出来,改到91分,又再把卷子放了回去。放卷子的时候,我装做整理考卷,一分一合之间,就把他的卷子放了进去。数学老师兼教务处长黄女士一声厉喝:这东西也是你动得的吗?内力到处,几乎震断了我的心脉。我后来想,网友不如朋友之处,就在这些事上。朋友几十年滚打过来,风里来雨里去,这份情谊远非网友能够比拟。

毕业考试完毕那天,我们两人从教学楼出来,去我家淘书。心里没有一点对即将结束的小学生涯的感触,只想着赶快回家翻个痛快。走在路上,偶遇苏峰同学。她对我们挥挥手,说了声“再见”,然后就一蹦一跳地消失在街道那头。我对周说:“怕以后再也难得见了。”他突然叹息了一声,很沉重的样子。

其实我们很早就知道,初中的时候我们两个必然分开。他注定了去一中,而我注定了去八中。昆明虽小,但是两校之间的距离足够使两个小孩子心生畏惧。幸好我们已经一起看完了《丁丁历险记》,一人珍藏一半,总有再见面交换的想头。而且,我们还看完了小人书版的《倚天屠龙记》,多得已经甚多,没什么值得抱怨的。无非是要记得我们白玫瑰骑士的身份,和见面时不变的暗语。

1986年,我上了初一。这一次去新学校要比转学到富春小学情况好,因为八个初中班里都有我的小学同学。那是最为盛况空前的一次,从此我的小学同班同学里只有十分之一升入重点高中,五十分之一升入大学。昔年的小学同学最后能一起念到大学的,居然只得三四人而已。

第一天去学校,唯一要做的事情是打扫卫生。尘土飞扬之中,老师叫我们坐下,开始做学前动员。那时已近黄昏,教室是老式的房子,长窗外的老树上爬满菟丝子。高原下午的阳光从长窗外倾泻而入,照见教室里漫天飞舞的尘埃。就在那阳光之下,在飞尘和嗡嗡耳语声中,我突然看见前排一个女孩子转身过来和身后的人说笑。阳光撒满了她的脸庞,她的笑容并不真切,却灿烂异常。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被雷劈中了,世界突然停顿,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响若雷鸣。我听见自己的心里在说,若能和她一直在一起,日日见到她的那张笑脸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全新的世界突然出现在面前,景色熟悉而陌生,一切尚未命名,等待我的进入。就在那一天,我意识到:我的童年整个结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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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2, 2005

我的童年(二)

到了1980年,父亲在部队服役已经超过十年。在回昆明省亲的时候,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听说驻云南寻甸大石洞的24基地需要人,于是就找上门去,要求调动。事情出奇地顺利,按照我妈的话来说,“连一分钱的礼都没送”,父亲就顺顺利利地调回了云南。记得离开永红基地是在夜里,我坐在高高的行李包上,等待军车来接我们。从很远处有两道雪白的灯柱转过来,人群挤挤挨挨地把我们往车门送。很多叔叔阿姨都落泪了,因为父亲能够回家的缘故。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永红结婚生子,不知道哪一天能够离开。看见战友离开,想着自己将在戈壁深处继续留下去,想来滋味一定不那么好受。

我很想再看一眼基地的红山,那是永红基地的标志。永红基地的人永远不自称是永红人,而是会说我们是红山的。我很想再去爬一次基地的小白楼,俄式的四方建筑,父亲就在那里工作。曾经在小白楼上,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目睹核弹爆炸。那天父亲如风一般冲进了幼儿园,一把抄起我就走,说是“看原子弹去”。小白楼上站满了人,都冲一个方向翘首以待。一会在山峰之间看见巨大的黑云升起,四周掌声如雷。再过一会,冲击波到了,窗玻璃剧烈颤抖,我在一边看了觉得非常有趣。我还想去看看我的小学,就在小河对岸,在澡堂旁边。父亲每次洗澡的时候都指着那里告诉我说,等我六岁时就送我去哪里读书。

在车上,我问父亲,那我现在去哪里上小学呢?父亲摸着我的头,什么话都不说。我又问父亲,我们还会回来吗?他还是不发一言。军车在夜里向前进发,窗外只有荒凉的戈壁,长满了枯黄的骆驼刺。这一幕荒凉的景象我一直难以忘怀,我不知道是因为景色的缘故,还是那一晚军车上异样的沉默。

大石洞距离昆明83公里,隐藏在一个山谷里。从公路上转进去,边上是一条河。走过约2公里就豁然开朗,整个基地在公路下徐徐展开。后来看《桃花源记》,觉得那就是大石洞。父亲分到了一间教研室下的宿舍,开了门,地上落了很多灰。我如同一条小狗一样跟在他后面跑出跑进,看他拖地,看他在床上铺报纸,安顿一切。我们这就算是到家了。

第二天,我被送进了幼儿园。记得第一堂课的时候,所有小朋友都坐成一个圈子。就在那时,我突然发觉全班就我的鞋最破最脏。于是,我用力把脚往小板凳下塞,塞,塞,想把它们藏起来,不让他们看到。那天我什么事都没有做,满心就想着我的那双鞋。周日的时候,父亲给我买了一双新军用胶鞋,我的心情才终于好起来。

很快的,我适应了在那里的生活。而且由于过于活跃,令老师屡次找我父亲投诉,这样一来就使我更加不愿意呆在幼儿园。基地很小,但是父亲把我办了全托。有一天晚上出来散步,我看见父亲和另外一个军人走在路上,就挣脱老师,疯了一样叫着“爸爸”奔过去,求他带我回家一晚。如今想起来觉得那是件很神的事情---父子都在巴掌的大小小基地里,但是我居然要和父亲路上邂逅才能回自己家一次。

五岁半的时候,幼儿园已经太小,父亲决定送我上小学。报名那天,老师请我写自己的名字,又叫我写了几个字,居然就获得通过,编在大石洞子弟小学一年级二班。能上学了,我自然兴奋得不得了。一晚上拿出新书包和新铅笔盒看了又看,闻了又闻。新军用书包有种特别的味道,用牙咬背带会让牙齿感觉很酥。

第一天上课,学的是韵母啊哦呃依乌虞。上午教,中午放学前默出来就可以走。我怎么都记不住那六个字母,只觉得它们曲里拐弯,记得前一个立即就忘了下一个。我考了三次,都没默全。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背起书包离开教师,基地的喇嘛声声吹着午餐号,我觉得心里乱做一碗水。想来想去,我做了一张小纸条,抄上了六个字母,放在听写本下,准备作弊。可惜的是,班主任董老师法眼如炬,当场发觉,给了我脑门上一竹棍。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作弊,就在小学第一天的第一课上,因此要说我本质不错,那是假话。此后,我生平作弊无数次,仅被再抓过一次而已。

从幼儿园搬回家里住,实在是件很痛苦的事。中国人所谓“阴天打孩子”,我从那时候开始经常遭到体罚。我六岁多一点的时候,我父亲心血来潮,说是要教我背99表。方法是带着我从基地的山路上往下跑,跑到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他就问我“六七多少”之类?如果回答错误,立即赏一耳光。一趟山路跑完,九九表背完,而我的脸已经被打得麻木了。父亲美其名曰物理刺激教育,说人类是灵长类动物,肉体上的疼痛能够加深记忆。

我至今对体罚深恶痛绝,也对夫妻两地分居深恶痛绝,更对知识分子深恶痛绝。打就打了,还要他妈寻找理论根据,还不如根本不说话,揍了再说,我心里还好受一点。当时号称“三天一小打,七天一大打”,我怀疑我父亲根本是打人上瘾。尤其是打我之前还要叽叽歪歪说一番道理,更是让人觉得烦恼已极。

根据我和同学交流,基地里打孩子的现象非常普遍。几乎家家都打,似乎那是当时的流行娱乐。想一想,距离文明城市只有83公里,但是根本回不去,挤在那么个山谷里,不打打孩子,这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值得安慰的是,我们当时流行一种说法:打到一定程度,就会习惯,怎么打都不疼了。我一直盼着那天早日到来,在此之前我尝试过往裤子里放铅笔盒,塞木板,但是总是被发现,而且被打得更加厉害。

如果细心观察,就可以发现我很小就不爱回家。每天放学,同学们都住家属区,就我一个人住在很远的教研楼。很多年后,当我看电影《洗澡》,看见痴呆儿子用小棍划拉着墙往家走,一下子就会想起自己来。告别了最后一个同学,我自己有很长的一段山路要走。我就那么拿着根棍子,一路上东游西荡,慢慢晃回家。或者追逐一只蝴蝶,或者跟踪一只草蜢,可以在一路上玩很久,然后回家领一顿打。

因为惧怕挨打,我甚至因此提高了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回,我玩高兴了,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书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里面的书全掉了。这事根本不能和我父亲讲,不能的意思就是小孩子心里理解的那种“不可能”,那是泼天的大祸,不知道要被打成什么样子呢。没有了书,要上课,要做作业,那怎么办呢?小孩子有小孩子的解决方法:我用下课的时间,强背下一整本语文课本---在还没上那些课之前,我把一本书全背了下来。

过了几个星期,我父亲叫我问话。他手里拿着几本被红泥水染成红色的书,问我是不是我的。当然是我的,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和班级。我当时一看见自己的书,觉得头嗡地一声就大了N倍。心里想着,今天完了,全完了。书丢了,我准备就这么混到下学期的,没想到竟然有人那么多事,还把书送了回来。不过想想也没办法,整个基地就我们一家姓和。我父亲接着问我,你丢了书,那么这两个星期你怎么做的功课呢?我告诉他,我把书给背下来了。父亲大惊,叫我默写,我随手就默完了一本书的内容。这一下他大为惊叹,不但没有打我,反而大加赞扬。我因为能默一本书,所以那学期成绩很好,父亲也就放了我的羊。大概他觉得我身上有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吧?

从此我父亲改变了一些对我的态度,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带我进山。父亲本身是个山民,现在回到了山里,整天晚饭后就带上一帮单身汉进山散步。周日的时候,吃过早饭还要带我进行专门的拉练,在山里窜上一整天,挖些野杜鹃和野山茶回家种着。在山里,他教我辨认植物,教我挖掘可食的块根,教我查看草叶折断的痕迹判断有什么动物经过。一路走,我一路吃各种他找到的野浆果和树叶,有一种生漆树的嫩尖,我很是喜欢。半年以后,我就出师了。根据他的教导,我的痘里随时放了一把小刀,为的是被蛇咬了以后在伤口上开一十字口,吸出血来,再划破衣服做成布条扎上。

当时在大石洞的山林里,经常流窜着一只叫和菜头的小兽。那牲口瘦若豺狗,行动如风。基地的人经常可以看到山上绿军装一闪,那就是我在窜行。我父亲走在路上,很骄傲地指着山上的绿影,对边上的同事说:“看!我儿子!”进山这种事我父亲从来不加阻止,而且从来大加鼓励,并且承诺我等我再大些就带我回老家狩猎。家里吃饭的时候,他偶尔会问一声:“今天在XX岩石上的,就是你吧?”我点点头,继续狠吃。他也只说一句:“爬太高了,危险。”

很小的时候,我就习惯了这种独来独往的生活,而且觉得山林就是我的家。能一个人在山里转一天,累了就采集一堆松针铺床,睡上一会儿。一身泥汗地回到家,被我父亲提着耳朵拉到对面基地饲养场,脱光了用冲猪圈的水龙头一气猛冲,然后就神清气爽地回家吃晚饭。后来看《西游记》,我老觉得孙猴子就是我,而且还不如我呢。

一个人闷在家里的时候,我逐渐发现读书是件很有乐子的事。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最先翻完了一本《365夜》,找我父亲换书。父亲不相信,说你字都没认全呢,怎么可能看得完?我说我可以根据前后文猜啊!他找了几段叫我念,我还都能结结巴巴念完。父亲大乐,从此每周带我去服务社的书店买新书。那地方距离我们的宿舍有3公里,每次去之前都要问我:要书还是要冰棍?我总是选择要书。一个小孩子,在大日头下来回走5公里,但是为了书坚决不要冰棍,这是我父亲一直以来津津乐道的事。他不知道我的算计,冰棍吃完了就完了,最多咂咂棍子的滋味,但是书可以随时再翻出来看啊!

1983年的时候,记得先下了一场50年不遇的大雪,然后我们就要返回昆明了---父亲调到了昆明陆军学院。在大石洞我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日子,甚至忘记了以前在新疆的种种。但是等大雪下起来的时候,我起初有些困惑,而后又觉得亲切。隐隐约约之间想起了以前在西北的种种,好像是在做梦一样。我想起了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大雪,有个地方,有座红色的山。事情想起来就再不能忘记,我一次次走出家门,让雪落下来,落满一身。然后再走进门,拍去肩膀上的雪花。不是为了别的,只因为我想起我在很久以前有这么一个动作,已经多年不做了。我怀念起了北方,心里第一次感觉到悲伤。

Posted by 和菜头 at 01:18 PM | Comments (1)

February 21, 2005

回忆我的童年


中国人谈自己,不可能避免谈到自己的家族。我的家族一直居住在云南怒江的双柏地方,祖宅位于半山腰上,山下是怒江,对门是碧落雪山。双柏是个艰于生计的地方,山腰以下属于白族人,山腰到雪线是傈僳人的地盘,而怒族人生活在雪线以上,据说裹着羊皮毡就能在雪地里赤足睡上一整夜。

和是我的族姓,在双柏只有我一家姓和,是白族而非纳西人。白族分为三支,其中最著名也最发达的是大理的民家,另外两支都在怒江地区。一支叫勒墨,一支叫那马。我们家属于白族的勒墨家支。有人根据我们家的姓氏,推断我们家是纳西木氏的逃奴。白族没有文字,也就没有家谱,不知道过去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家族的记忆最远能追溯到我高祖,他生平只有三大爱好:喝酒、抽叶子烟、吃大肥肉。此公经常暴跳如雷,老年之时儿子稍拂其意,必然绑在家门口的大树上,亲自动手用马鞭抽打。但是他活到了九十多岁,因此我们家的人对于医生的建议从来抱着姑妄听之的态度。而且,暴躁的脾气一脉相承到了我祖父、我父亲和我身上。

我祖父是我高祖的三子,以赶马为生,来往于中国和缅甸之间。由于马帮收入不稳定,他的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都是由我祖母种地抚养成人。我父亲在家中排行第二,是家中生性最顽劣的人。在他考取了高中以后,祖母一度因为家中贫穷不想让他继续念书,觉得念到高中已经足够。我祖父劝她说:“你不要只看见脚板底下的霜,却看不见对面碧落雪山上的雪。”于是我父亲一路读了下去,最终考上了云南大学物理系,成为家族里第一个大学生。

在父亲很小的时候,家里请了巫师。那人说父亲“要远离开祖先的宅居地”。祖母听了非常忧虑,巫师解释说可能是要出门经商或者当兵一类的事情。父亲修完核物理专业以后报名参了军,送到北京集训半年,然后就被派遣到了新疆的核实验基地。那基地早已于80年代废弃,所以现在说说也无妨。从乌鲁木齐西去100多公里,有一个很小的地方叫乌什塔拉,四面环山,中间穿过一条孔雀河的支流,永红基地就在那里。

基地男多女少,父亲已经34岁,但是坚持要回云南找老婆。他在昆明的大学同学介绍了我母亲给他,那时候军人很吃香,两人很快完婚。然后我父亲就返回了基地,从此开始了两人近20年的夫妻两地分居生活。结婚后很多年里,我父母因为没有生育而烦恼,一直到我父亲39岁上终于有了我,一时大快人心。因为是医学奇迹,关键是要成果,所以我造型很是丑陋,不能与3年后精雕细刻的妹妹相比。很多朋友见了我以后再看我妹妹,惊为天人。

母亲在怀着我的时候,曾经带着我和父亲回过一次老家,那是我到现在唯一一次回乡。我出生在母亲的老家,由于父亲远在新疆,所以母亲只能回到娘家寻求照顾。那地方也在云南,以生产铜矿而著名,叫做东川。出世是在早晨7点的样子,下了一阵雨,顺产。由于母亲是家里第七个孩子,没有什么带孩子的经验,所以母亲带我并不得法,因为疼爱我经常重重包裹。而且,那时候一周工作六天,周日还要半天政治学习,我得到的照顾并不周全,开始生病。

父亲中年得子,自然宝贝得不得了。一岁时回家省亲,见我诸病缠身,“咳嗽得跟个小老头一样”,就决定他亲自带我。走的那夜,据说我拍着火车车窗玻璃大喊“妈妈!妈妈!”,竟然将我母亲的心脏生生拍碎,多年后她得了心脏病,说是就是在那时落下的病根。成年以后,母亲说到那一夜都会落泪。

于是,我在一岁多一点的时候去了新疆。从上火车开始,我就被扒了个精光,开始了我近十年的放养生涯。到了永红基地,我和父亲住在一起,楼道就是我的天堂。我们那一层就两个身上有香味的阿姨,我经常一头撞进她们怀里,就可以骗到大白兔奶糖吃。为了补充营养,父亲每晚要给我用电炉开小灶吃。大家都用电炉,宿舍楼也就经常断电。一次,在漆黑一团里大家修保险丝,有叔叔气愤地问道:“谁家用电炉了?“我奶声奶气地立即回答:“我们家!”当即就挨了我父亲一耳光,想来那是我人生的第一课。

新疆是个很美丽的地方,四季分明。我记得基地澡堂在河对岸,夏天里每次洗澡需要从大石头上跳跃而过。等到开春的时候,河里有巨大的冰块飘下,我们就站在冰上,用竹竿划到对岸去,然后再把竹竿扔回去。当时从来没有觉得危险,至少我父亲是那么觉得的,而我只觉得有趣。有一次回家,我父亲得意地谈及打狼和黄羊的故事。说是怕我被狼给吃了,他们就把我放在一块巨大的圆石顶端,狼绝对爬不上去。我就乖乖地坐在那里,看他们在下面提了枪四处杀戮---我父亲小时候是猎手,追踪术和枪法一流,当时广受群众欢迎。我母亲反问:那么孩子爬了掉下来呢?我父亲当时瞠目结舌。

我们当时每隔一年回一次昆明,由于路费很高,需要借钱回去。第二年全年还钱,第三年借钱再上路。我被托付给了无数士兵,在车站,在售票处,在汽车站。父亲是军官,四个兜,背着个孩子相当显眼。士兵一见四个兜,都会敬礼,然后就把我接过去。从乌鲁木齐出发到永红就没有车了,每次我都被托付给兵站运煤的士兵,请他们把我带到永红去,居然没有一次弄丢。记得我三岁那年,汽车兵带着我到了永红,问我住在哪里?我记得两点:一、家门口有个大烟囱。二、烟囱前面的地上有个坑,养了几只小白兔。士兵带我找到了烟囱,我下车检查,发觉地上没有兔子,于是就摇头说不是我家。兜了几个圈子,才终于找见父亲。由此可见,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一个理科生的严谨治学精神。

父亲的工作经常需要出差,而我没有脚踏车坚决不出门。所以,在北京、在武汉、在上海,经常能够看见我父亲背着我,脖子上一边挂一辆童车,一边挂一个煤油炉。武汉是我童年去过最多的地方,而渡口是我最爱。每次到了那里,我都要求自己把那个塑料币投进巨大的木箱里,且乐此不疲。喜欢武汉还有一个原因:我们到武汉的时候往往很夜了,投宿时敲门,只要喊一声“我们从新疆来”,旅馆服务员会立即起身,非常之热情地接待我们。据说,那时候有很多武汉知青在新疆,武汉人对新疆来的人都有一种特别的关切之情,更何况看见我和我父亲的造型。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全国呆过不下三十家托儿所和幼儿园。最惯见的场景就是挥别刚认识一周的小朋友,在父亲怀里扭过头去,看着我的那些小朋友们在铁门背后朝我挥手,喊着:“菜头,再见!”再见!菜头!在北京。再见!菜头!在大武汉,再见!菜头!在上海。再见!菜头!在西安。再见!菜头!在昆明。

(土逼抗体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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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晴间多云

连续几天都有人在讨论《孔雀》,争论得很厉害。片子我还没有看,只是看了几张剧照和简介。争论主要集中在电影是精彩还是无聊上,我自己隐隐觉得这是一部很“伪”的片子。所谓“伪”,是说它以70年代80年代初为卖点,复制那个时代的诸多细节特征,以满足观众的忆旧需求。在故事上,没有放弃全景式的描写方式,结果将片子分裂为三部分,各不相联。其实这三个孩子,只要表现好其中一个就已经足够了。但是一下子出来三个,野心超越了能力。

所谓70年代的青春,我觉得是一个伪概念,而且根本不值得提倡。那根本是一个断裂带,在两边是在截然不同环境成长起来的小孩子。让80年代来欣赏这种片子,根本是对牛弹琴。让他们去体会当时的生活,正确的态度是诚实。告诉他们那曾经是一个多么匮乏,多么封闭,多么SB的时代,而不是用记忆的温情把那一段时光抹上金黄色。如此,SB才不会重演。

周末睡了很久,但是还是困倦。咳嗽逐渐好了起来,这是件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周日和朋友去翠湖边喝茶,看红嘴鸥。好几年没有去看鸥了,没有想到现在竟然有那么多。从远处看上去,简直和夏夜里草丛里升起的蚊子一样多。海鸥顺着上升空气,排列成队伍,盘旋上升。因此能通过它们的聚集看出空气的流动。星期天的空气很不稳定,无法维持上升的气柱很长时间,海鸥只是盘旋十几秒,就一哄而散。

在《龙卷风》这部电影里,气象科学家用无数探测小球放入龙卷风内部,以得到流线图和层结图。其实,看看海鸥就很清楚了。把一个个海鸥作为点连接起来,那就是整个局地大气流动的最佳流场图。

天天面对屏幕,偶尔坐在湖边看蓝天白云,欣赏绿树如烟,樱花如幕,感觉眼睛很放松。我现在的眼睛已经很难忍受强光,只能眯着眼睛看风景。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经常在上午逃学出来,坐在翠湖边的石栏上看风景。看到中午,云大钟楼敲响,然后跑回家吃午饭。

那时候坐在石栏上,看白云流动,看堤上的绿树,一个上午就那么过去了。坐在那里,胡思乱想,想未来,想大学的事情,想着班上的某一位女同学。转眼十多年过去了,想的事情没有一件发生。我又坐在湖边,鬓已星星。再不能只穿一件衬衫坐在春风里,根本连想法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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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5, 2005

1月15日,大年初七的脸

今年过年七天,我病了七天。全是因为回父母家睡了一觉的缘故,那里有什么东西“顶”着我。甚至是我买回去的两盆蝴蝶兰,其中大的一盆也枯萎了---那东西的花期是一个月。一直觉得冷,冷在两条里脊上,向上扩散到肩背。我得每天泡一个小时的热水澡,只有在烫水里,我才觉得不那么难受。然后是咳嗽,气管炎,家传老毛病。弄来弄去,虚火上升,居然流起了鼻血。这七天,真够折腾的。

生病证明了感觉器官和大脑之间存在距离和联系,因为我CPU的转速下降了,神经脉冲传递时间减慢了。看见什么,闻到什么,尝到什么,和认识到它是什么,中间存在很短的一个空白时间。要过了那一小段时间,我才能真正看到,闻到,尝到。我很偶然地注意到这个现象,一边咳嗽,一边觉得很有趣。当然,也是那种“慢慢”的有趣法。

转眼就要上班了,大年初七。我想到了一个单词:大年初七的脸---钱花完了,夜熬多了,酒喝废了,明天就要上班了,可以想见那张脸会有多么难看。人若长了一张大年初七的脸,那该是多么地爷爷不亲奶奶不爱啊!

七天里我都在打一个叫《梦幻西游》的网络游戏。大约是在过年前吧,几个老友难得聚在一起。商人提议,警察附议,我们一人买了十张点卡,花了130块钱,上网玩游戏。昨天晚上大家见面还说:炒房炒成房东,买股买成股东,泡妞泡成老公,现在是朋友处成网友。还别说,自从我们打上了游戏,几乎天天晚上都能见面了,这在过去是根本无法想象的事情。在他们都还没结婚前,我们会经常聚一聚。而在他们结婚以后,这七天是大家“见面”最频繁的时候。

大约是玩得太高兴了,居然没有一个人想着说过年应该聚一聚。于是,昨天我拿起电话逐一教育:还处不处的?还处不处的?七天都不见一面,还准备什么时候见面?在我的教育下,大家翻然悔悟,一起出来吃了个饭。刚好是情人节,情人节刚好在春节,所以玫瑰的价格并不高,每个嫂子送了一朵。

晚上我请K歌,一群大肚子中年人又蹦又跳,对每位当年的歌手致敬一遍,一晚上也就过去了。很奇怪的是,每次我们在一起,就能想起所有的歌来。而每次我自己和外面的人唱歌,总只能想起庞大歌单中的很小一部分。其实,和外面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又怎么会点唱《青苹果乐园》呢?我去唱《十个救火少年》又有谁会欣赏呢?

昨天晚上发现一首歌,我居然已经能完全会唱---陈升的《北京一夜》。这歌最令我喜爱的地方是女旦的声音,极尽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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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5, 2005

2月5日,七年之忘---杭州纪行

七年之忘---杭州纪行(下)

在杭州的第二天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又到了吃饭的时间。张角一大早七点就出去和李寻欢一家游林隐寺去了,不知道他看到了圆照井里的木头没有。杭州对于我来说还有什么没见过的景致?大概只有新修的雷峰塔和杨公堤了。但是又何必去看呢?1997年的时候,西湖边已经有了刺眼的摩天楼,不知道现在已经是怎样一幅高梁地的样子。哪里去找当年的“林子将军”啊。

晚饭连着午饭,床头爬到筷头。在饭桌上第一次见到了活着的慕容雪村老师,我建议他最好不要与读者见面,否则很可能会降低《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的可信度。雪村终日西装革履,戴一副眼镜,圆圆脸上挂满“茄子”,望之颇似一位本份老师的中学语文教师,而不是一个成都的流氓。很难得的,雪村老师和乔治一样,都有一个微微翘起的臀部。看着眼前雪村老师的翘尻,我热泪盈眶地想起了远在美国的乔治。

雪村老师的流氓本质要在晚上才能见识到,所谓啤酒横流,方见流氓本色。在大家大谈文学作品的严肃气氛中,雪村老师为了准确描述一个文本,脱口而出:“叫人看了不禁JB为之一抖。”我知道,这是引自那谁谁谁的BLOG。但是看着雪村老师清毅博雅的面庞,我却有了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感触。真正的LLM应该是雪村老师这样的,在艺术和LM话之间的转换无比迅捷,静若处子和动若脱衣女郎之间相隔一线。1日晚上,雪村老师抖了三次。

午饭完毕是在线网友见面会。没进入会场前,我坚决要求自己输入文字,主办方以奇怪的目光看了看我,随即报以理解的微笑。等进入会场,我立即后悔了。看看别人身边的那些打字的MM,再看看我身边的猛小蛇,我的肠子一截截发青,发蓝,然后寸断。

胡说八道完毕,幕间休息。一条人影一闪,大老师立即起身,伸出双手奔向那人。两人握手瞬间,闪光灯闪做一片。后来才知道,这就是著名的杭州会师,王委员和幼虫司令终于见面了。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我和幼虫老师,也就是牧童,也就是鸡排骨,也就是晦明禅师,双双变态在茶馆。熬来了千千万万ID,又熬睡了万万千千ID,不变的是我们熬夜的眼。NANA曾经说要为大家举一盏灯,而我和幼虫老师才是茶馆的灯塔,网友的路灯。我们就是电线杆子,多两耳朵而已。

幼虫老师骨骼清奇,少年老成。条条锋利的肋骨感叹着程序员的辛劳,根根少年白诉说着黄色网站的危害。然而,他的两笔小胡子又是那么的风流潇洒,让人分明感觉到了“四条眉毛”陆小凤的风采。在去吃晚饭的车上,幼虫老师依猥在我肩头,深情的对我表达了他个人的感激之情:“谢谢你!和菜头!没遇见你以前,我觉得我是泡网最大的SB;但是自从认识了你,我又重拾对生活和对自己的信心。”幼虫老师真是个含蓄的人。

晚上去浙江卫视拍节目,遇见石康。四年前我看了他的《晃晃悠悠》,虽然还是女友出国了的老段子。但是谁无女友?!谁的女友不出国?!我看完了书,就像被人踩中了尾巴,眼睛火辣辣地,在房间里团团乱转,想找个什么人拉着手说一说。说说这本书,说说我的大学女友。三年前,我见了这本书的策划者石涛,他要我一定要写小说,写随笔没前途。现在,在杭州,我见到了石康。千头万绪浮起,中间若隐若现的是命运的透明丝线。我的大学女友是杭州人,我在杭州见了《晃晃悠悠》的作者石康。

节目中真正值得一提的是一帮孩子,她们给了我相当之大的震撼。那是一群304动漫社团的小孩子,在舞台上SHOW一种叫COSPLAY的东西。COSPLAY的意思大概是动漫人物扮演,这些小孩子会去购置昂贵的服装和道具,为的只是让自己看起来真的像圣斗士或者乱马早乙女。我对此全然不了解,而且觉得这是件不折不扣相当SB的事。但是,等那些孩子们穿上衣服,扮演动画片中凡尔赛供舞会,我还是被震撼了。我看到了她们脸上的表情,极严肃,极专注。这种神情和这件事的SB成为一种强烈的反差,张角说我这是有代沟了。我后来想了又想,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我当年抄歌本的时候,未尝不是极度SB,但是当时我也很严肃,很专注。我想我震撼的原因是遭遇了青春,青春的意思就是极严肃极专注极投入地去SB,而且自己一点都不觉得。

晚会在电视上看得多了,但是要想明白人生如戏的意思最好还是要去一次现场。电视上的晚会都美伦美焕,实际上演播厅里都是肮脏和破旧的椅子。聚光灯点亮,就他妈和被人用电打了头一样。观众为了纪念品乱七八糟的挤在场内,主持人对周围一切熟视无睹,开场前用一段音乐暖场,自顾自地在台上跳了起来。等开拍的时候,笑声、起哄声都是音响效果。主持人如同游魂一样,基本和观众没有多少交流。自说自话,两个人彼此很投入地讲笑,学习周星星的招牌动作,HIAHIAHIAHIA耸身狂笑。我感觉空虚极了,也恐惧极了。幸运的是,张角就在我的身边坐着。告诉我镜头扫过来的时候一定要念“茄子”,等播出来效果完全一流。节目快结束前,我看见张角的脸已经在抽搐,不自觉地抖动,就问他:“茄子中毒了?”

熬完了节目,大家最后聚一次。需要强调的是:杭州夜店的刀极为锋利。这一顿是雪村老师买的单。十来个人,花掉了一千四百多块,几乎和吃海鲜一样贵。由于要离开杭州了,我觉得很不高兴。所有人都是结伴而行,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回昆明。伟大而可爱的刘桂兰看出了这一点,就和我一直干杯。在两天里,我注意到大老师三次称赞刘桂兰,每次都是用一个相同的句子:你们说,刘桂兰是不是个极爽的人?

最后见到的一个人是王佩的老婆,见了嫂子以后我对王胖子的评价升高了100多点。我认识很多胖子,这些胖子都很努力。而王胖子为我们胖子争了光,露了脸。不单是因为他即将推出的新书,更主要的是他找的老婆。王胖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们胖子虽然行动困难点,打鼾分贝数高一点,但是一样能找到年轻漂亮的媳妇。美女是属于胖子的,也是属于瘦子的,但是归根结底是属于我们胖子的。就这一点,王佩可以给我们双倍的保证。而我也可以负责任地说:生活其实非常美好。

第三天一早,吻别了还在梦中的张角,我乘李寻欢老师的车离开了杭州。七年零七个月后,我再次重访杭州。都是在夜里,都是在车上,经过各种熟悉的街道的景致。上了沪杭高速公路,我问王老师要来了杭州市地图。沿着铁路线,我找到了火车站。顺着运河,我找到了艮山门汽车站。向北,再向北,我想找到一个叫半山桥的地方。然而七年后的杭州已经变化了太多,地图上已经没有了我熟悉的那些地名,而是变为一片片新兴的小区。和那些梦里一样,我焦急地在寻找,但是路线渐渐消失,到最后什么都找不见。

杭州真的把我遗忘了。

Posted by 和菜头 at 10:24 AM | Comments (3)

February 03, 2005

2月3日,七年之忘---杭州记行(中)

簇拥在《E时代周报》的众MM中,桂兰依然是那么地鲜明拉风。需要补充说明一点,以前我并不相信“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一说。去了杭州很多次,只有一次春日里,蛰伏一冬天的杭州MM出来游湖,才让我感觉到了一丁点天堂的意思。而在《E时代周报》的晚宴上,我却见到了N多年轻漂亮的编辑、记者MM。想着王佩个死胖子,整天站在鲜花丛中,我就觉得肝区疼痛。王胖子何德何能,居然能有如此待遇?哪怕是换了方恨少,我都能觉得心态上平和一点,至少算是江湖救急,缺什么补什么。人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贫者越贫,富者越富,哪怕都富恶心了还是会继续富下去。

杭州和以往一样,酒要么贵得吓死人,要么就是瓶子小得看不见。一人要了两瓶,也就六两而已。桂兰拍着我的肩膀说:“菜头,还没喝死过你。”我极为含蓄地笑了。大老师、张角、桂兰、付总还有我都喝了两瓶下去,又意犹未尽的点了些啤酒来喝。和桂兰喝酒是件极爽的事,他总是举杯就干,从无二话。因为身边有那么个好酒友,我的意识逐渐模糊了。在一片朦胧之中,我看见有人在拉着MM的手,往别人手心里写电话号码。。。。。。

喝完了酒,觉得杭州的夜晚是如此的寒冷。我们别无选择,唯有继续战斗。桂兰带领着我们,继续喝啤酒,K歌。在K歌过程中,我惊喜地发现了张角这位伟大的歌唱家。他的音高永远介于男高音和女高音之间,简单地说就是谁也不能与他合唱一曲,也没有人能从声音里分辨出他在唱什么。我试着和他一起唱了一回,感觉极为吃力。每次都得奋力在女高音和男高音之间不断变换,试图跟上张角的调调,但都无一例外地遭到了惨败。更糟糕的是,张角喝多了,开始抢麦。无论是谁唱歌,他都要求合唱,否则就一脸不高兴。最终的结果是桂兰和大老师唱了一晚上革命歌曲---老到张角不会唱的程度。

老歌是有限的,歌声逐渐歇息,我们再次面临没有选择的境地。桂兰,又是桂兰,他在关键时刻再次挽救了我们。他大手一挥,兴高采烈地宣布:“吃宵夜,喝酒!”大家欢呼雀跃,冲进了夜店,再次开喝。那一夜,我不知道我去了几个地方喝酒,不知道那些地方在地图上什么地方。我只知道自己一直在喝,好像杭州欠了我一顿酒似的。奇怪的是,我们没有一个人醉倒(对不起,没能如李寻欢老师的愿)。千杯酒都喝下去,都不醉。回宾馆的路上,我一直想着这句歌词。

大老师和猛小蛇在出租车上都没有一丝困倦,两人用东北话讨论一会怎么把司机分尸。司机一声不吭,到了酒店收钱立即加速走人。进了酒店,我才想起白天关于房间分配的事。

下午接到大老师、张角和猛小蛇,通知说我们得两人一间。一听这话,大老师根本没有犹豫,一把就扯过猛小蛇紧紧搂在怀里。当确认我和张角对分配方案没有意义时,大老师和猛小蛇满脸轻松,相互搂着蹦蹦跳跳前往电梯间,上楼开房。我看了张角一眼,说:“我打鼾。”张角故做轻松地回答:“蜜吐。”

凌晨两点,当我和张角进入房间的时候,眼前赫然是一张双人床。张角大叫一声,瞬间把自己脱个精光,涌身跳上大床,扭头欢天喜地对我说:“来吧!”当时,我觉得夜色太黑太黑,坑太深太深。我犹豫着走到床边,惊觉还有加床!于是慷慨地表示,我睡小床,他睡大床。不由得他多说话,我迅速脱去了外衣、毛衣、内衣,背转身解下了胸肌套和兜腹带,跳上小床,用被子紧紧将自己包裹起来。

我们又谈了两个小时,用尽一切方法想要勾起对方谈起那些神情往事,好趁机抢先入睡。遗憾的是,我们彼此发现对方的故事很有趣,就这么边抽烟边谈话,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到了最后,我记得我的最后一句对白是:“让你半小时,你先睡。”张角模糊不清地回答:“我已经睡着了。”说着话,他那台小电锯就开动了。

而我却躺在床上睡不着,想着我们两刚才的对话。人世真是奇妙,当我再次回到杭州时居然是和个男人睡在一起。更奇妙的是,如果我去北京见他,或者他到昆明见我,我们只可能很客气地喝一顿酒,彼此不会有这样一番谈话,然后就擦身而过。非要到远离各自家乡的地方,有那么一个夜晚,有那么一个房间,有那么一顿酒以后,大家才能畅快地谈话。

就这么想着想着,我也陷入了梦乡。对于张角来说,那是灾难的开始。因为打桩机一旦开始工作,小电锯就算不得什么了。

Posted by 和菜头 at 10:37 AM | Comments (0)

February 01, 2005

2月1日,七年之忘---杭州记行(上)


不止在一篇贴子里说过:终我一生不想再履江南,不愿再回杭州。1997年7月在破败的杭州北站上火车以后,一转眼已经过去了七年零七个月。在这七年零七个月里,我经常会梦到杭州。在梦里,我总在那熟悉的城市和街道中找寻,心急如焚,噙满泪水。最终,在呼吸不畅的那一秒被憋醒。醒来后不变只有安静漆黑的房间,我终于明白自己身在何地,胸口憋闷难当,觉得无限悲伤。

2004年1月份的时候,王佩和亲爱的刘桂兰分别打电话给我,通知我得奖了,叫我去杭州领奖。还没容我问出那句“可不可以不去”,王佩就打断我说大老师、李寻欢、猛小蛇、张角都要去;而桂兰在电话上很简单地点了一句:菜头,我们还没有喝过。

一位天津大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人生是做嘛?!可不揍是借酒撒疯嘛。想撒疯还撒不起来哪!借酒撒疯,和菜头,你可真哏!

29日,抵达上海。刷子,又见刷子,又见凤七这只帅刷子。上次在上海见他是在2003年11月11日,日历翻版,刷子依旧,怎不喜人?和一年前相比,凤七还是那个凤七,只不过不再穿黑皮衣,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他终于走了出来,明白了SM是种游戏而非人生态度。又是在干锅居,我们与马龙老师重聚了。马龙老师晚上有一年一度的同学会,因此只是站在门口陪我们等了半小时座位就匆匆离去。看着他灰色的羽绒服消失在楼梯尽头,想着他空空如也的胃部,我和凤七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说出了那个熟悉的名字:“雷锋!”

上海之夜的意外收获是老妮子。上次去上海,老妮子没有来,理由是他刚刚从杭州出差返回上海。这一次我刚落地就打了他的电话,又告之他刚从香港出差返回上海,可能不能来。我于是陷入了狂想:我起码要再去上海N次才能最终见到他:

对不起,和菜头,我刚从新加坡回来。。。
对不起,和菜头,我刚从加尔各达回来。。。
。。。。。。
对不起,和菜头,我刚准备从上海出发。

于是我就含着泪水,打了最快的一辆的士冲到虹桥机场,在人群中狂奔,呼喊着老尼子的名字。在登机口,老尼子迟疑地转过脸来。惊喜的表情在他的脸上慢慢浮起,拔脚向我跑来。我们朝着对方冲刺,慢动作中老尼子一头秀发散开在风中,小腰乱扭,屁股转得和马达似的,直往我怀里扑。我终于一把将老尼子揽在怀里,老尼子闭上了眼睛,我缓缓低下头去,准备深情地印下一。。。。。。

“哥!你怎么了?!”凤七的大叫惊醒了我,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的嘴唇沾在了锅边上,空气里弥漫着肉香。没有想到,老尼子最终还是来了。带着没能见到身是客的椎心之痛,带着三千里江山的风尘,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身边。于是,八卦节目开始了。考虑到全侃老师对此事很敏感,可能要逼迫我们三个分别写自供状。这里我就不写具体有哪些八卦了,但是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我们议论了全侃一小时又三十七分,最终大家难过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摇头叹息。

那一晚,我们吃的是狗肉,每人四瓶啤酒。

想着第二天能见到桂兰了,我激动得一夜没睡。由于心情紧张,我每隔两小时起身呕吐一次。躺在床上,睁大眼睛,手指关节紧握到发白。我曾经如此热切地盼望过,为了见胡淑芬,为了见王绣花,为了见许许。如今,我终于要见到刘桂兰了,怎叫人不觉得心如鹿撞?是先吻后抱,还是先抱后吻?又或者是边吻边抱,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想得太多,第二天我一路睡到了杭州。直到在莫干山路(大老师翻译为:No Fucking Road)的片儿川饭馆见到李寻欢老师时,我依然迷迷糊糊。那是30日的中午,小方桌,落地窗。李老师和他的爱人王老师面对面坐着,我则坐在仲裁席上。王老师打破沉默,目光如刀:“羊腿你吃。”李老师倔强地闭着嘴,不甘示弱地反瞪王老师。王老师眯了眯眼睛,神情仿佛在打量着猎物。李老师潇洒地理了一下前额的留海,毫无畏惧地吞下一大口啤酒。最后,他们把最大的一只羊腿给了我,两个人分吃了一只小的。

晚上!啊!那万恶的晚上终于到来了!

车子离开莫干山路,来到了西湖边。旧日熟悉的风景扑面而来,即使是在夜色里它们都那么清晰。车窗里看出去,它们是如此沉静,如同在湖边安睡。可是,昔日的阳光即使在夜色里还是如此灿烂。那年夏天从来没有离去,隔了围墙和树影我也能看见里面的秋千架,在一月杭城的北风中我依然能听见那年夏天的欢笑声。我在冬日里看见漆黑的湖面上开满了莲花,红色蜻蜓翅膀上载满了金色的阳光。

未老莫还乡,还乡需断肠。西湖是致命的。

进了饭店的门,有人拍手笑道:“和菜头,猜猜看,谁是桂兰?”还会有谁?手持三五站在桌边的那条修长身影转过来,不是我家桂兰还能是谁?爱琴海波浪一般的卷发,希腊雕塑一般的鼻子,再加上那一脸郗嘘的胡碴子映得眼睛深如碧潭,不是我家桂兰还会是谁?

Posted by 和菜头 at 09:27 PM |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