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5, 2001

2001年11月15日,陰雨

以前的我,總是很有把握的說,自己是真心的愛著誰,但那是怎樣的一種愛呢?那是源自於自己內心的需求,沒有考慮到對方心情的愛,是自己付出多少就要求回報多少的交換式的愛。我這麼愛你,所以你也要用我的方式這麼樣愛我,想要強烈的獲得,然後據為己有,並嫉妒、需索、爭奪、不許別人靠近。我想這大概就是我以前一直任性的愛的方式。

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故事的內容是,醫院裡一個二十歲的青年跟一個十歲的少年因住院結成好朋友,青年為了鼓勵少年好好治病,於是每晚七點半,都會彈一首吉他曲給少年聽,彈的是「赤城的回憶」。每天七點半的吉它聲,漸漸變成了整個醫院大家都期待的事,少年因為感到不寂寞,病情也慢慢有了起色。可是有一天,彈吉他的青年病情惡化了,瀕臨死亡。他年輕的生命沒有什麼特別的遺憾,唯一讓他掛心的是,他再也無法彈吉他給少年聽了,於是他想到了把自己彈的吉他錄下來,然後每天七點半,仍請人放給少年聽,並隱瞞他過世的消息,一直到少年痊癒出院。是不是像這樣無私的,全心全意為他人著想的愛,才是偉大的愛呢?

真心愛一個人,要是能沒有私慾,完完全全的只為對方著想,看著對方因著自己的愛而收穫茁壯,不問自己是不是感覺失落,那該是多麼崇高而無私的愛啊!但就算經歷過生死存亡的深刻體驗,我也仍然做不到這樣超然的愛,我還是只能透過種種有形的、世俗的方式,去感受或給予愛。但也許,愛就像水一樣,我愈握緊手,它就愈受壓力溜個精光,鬆開手,它才會又再滿滿的包圍著我也說不定。

Posted by 江映慧 at November 15, 2001 1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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