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李银河这个人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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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李银河 采访 收费
早听说李银河接受记者采访要收费的事,但毕竟较真起来,只是听我们自己的记者一面之词,而且李本人不谈钱,由李的秘书交代记者,若来,人民币的拿来。没想到,李银河不但自己承认了收钱,还在博客上振振有辞,“重申”“三大理由”。
李的三大理由如下:
第一,尊重知识产权。
第二,尊重劳动。
第三,尊重别人的时间。
见识过许多愚蠢的学者,但没见过这么愚蠢而不要脸的学者。李银河是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不是个体户,是拿着纳税人的工资过活,其从事的研究活动,经费是纳税人提供的,不是自费或某私人赞助的,是用于公共和社会的,而不是用之于可有商业利益的专业技术。其被以学者身份采访时,其身份具有社会公共属性,其被问及的知识性问题,只具社会公共属性,而不具个人知识产权属性。李银河从事的是社会学领域,其成果是社会共享的,她不是某电器公司的工程师,其成果是供职公司享有的。李银河愚昧地把知识产权做为第一条理由,可知道,即使她是某公司的工程师,她要敢把个人在其中作出主要贡献的某项技术算成个人的知识产权去标价,那就是侵犯了供职公司的权益。你看到有拿纳税人提供的工资用纳税人提供的经费,在纳税人养活的机构搞出的成果,可以把成果完全算成个人专利的么?
木子美小姐曾对记者说,你要采访我,OK,干我吧,你能干多长时间,我就接受多长时间采访。抱歉,李银河女士不能模仿木子美小姐,因为木子美被采访,纯粹是公众对木子美个人生活的关心,所以,木子美小姐的有条件接受采访,要较李银河高尚正当得多。如果记者采访李银河女士的内容是因为公众对其个人私生活感兴趣,我相信,李银河无论是提出收费也好,像木子美一样提出非货币服务也好,记者顶多惊讶,不会非议。
李银河女士在另外一篇报道中为收费辩护时说:“这和我们做问卷给农民工100元的误工费是一个道理”,这种比较显然是对民工的侮辱,我们民工从来打工挣钱是为老板雇佣,而不是为国家雇佣,我们纳税,就是要雇佣李银河这样身份的人为社会提供知识产品。
好歹,李银河女士还意识到自己是拿国家工资的,可她居然还说到了加班。看上去李是不可理喻,只听得懂段子了。
有个员工上班时间理发,正好撞上了老板也在理发店,老板怒曰:我靠,你丫居然上班时间理发?!员工答:可上班时间在长头发啊?我要下班理发,公司得报销。老板更怒:我日,你丫还嘴硬,难道头发都是你上班时长出来的么?员工答:所以我才没理成光头啊。
李银河女士说起加班,可她不管上班时间下班时间,接受采访每小时500元的收费是不二价。如果李银河女士是那位上班时间理发的员工,老板碰到的,一定是恶狠狠理成光头的李银河。
知识分子者,本身其言论其举动就有社会公共属性,——(去年《南方人物周刊》做的“公共知识分子”专题思路非常好,可惜“公共知识分子”一词却颇值得商榷,知识分子前的“公共”二字纯属多余,特加“公共”二字要表达的意思,更准确的其实是:著名媒体学者。)虽与其他公职身份或政治身份的人有社会公共性的层次之别,但所谓无公职身份便“没有接受采访的绝对义务”之说居然还顺势变成了收费有道。她难道就没比较一下,即便纯为私人提供服务的律师,一旦记者要报道其参与的案子,接受采访时也是不收费的。
所以,即使李银河是个个体户,或是私立学校的教授,只要她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学者接受采访,毫无疑问,虽无硬性纪律或道德约束,但总归离不开“贪鄙”二字,但今天李银河的身份,不但收费,还振振有辞地以《感觉像是在为民请命》为题辩护,你还能说什么?无非一句话:李银河这个女人真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