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3, 2007

爱尔兰海一样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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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看好朋友Space,爱上了背景Sinead O'Connor的A Perfect Indian, 流水一样清澈的忧郁。仔细的听歌词,知道她爱的一定是这一句。
A face from a painting
Red cheeks and teeth aching
Her eyes like a wild Irish sea

她给我讲她和她的那个爱尔兰男孩回家乡看父母,早上醒来发现卧室的窗外正对着一片蓝色的爱尔兰的海─那蓝不是热带海洋的蔚蓝浅蓝,而是带着一些深绿的副色。而唱歌的Sinead O'Connor正是住在他们隔壁的庄园别墅。他们说她是爱尔兰的骄傲之一。

我害怕听这样柔韧而透明歌曲,害怕想念那些蓝色的无边的海洋,因为生命中那么多快乐和悲伤在这个时候会席卷而来,很多年见过的各种海岸,像冰川世纪的3维动画冰川一样砰然落下。

我不知道这么久我是否有过最美的爱情,但是我知道我已经有了我可以想象的最美的友情。20年前从青海转学到北京的时候,我一脸高粱红梳着一高一低的小刷子的站在那些很霸道的北京女孩子的圈外,她突然问我:“你要不要和我一拨?”我说我不会跳皮筋,她说:“你可以撑筋儿。”

第一次见到那个爱尔兰男孩的时候,他对我说:我的中文名字叫李白。我心想,一个拿美元工资的IT李白??WHAT HACK IS THAT。我说,你不能叫李白。他想了半天,那么我叫普尔。我说是一种茶?他傻乐半天,说是我的好友最爱喝的茶。我当时走神,想让一个外国人看起来年青5-10岁的秘诀就是让他瞪着大眼睛口齿不清的说中文,换而言之,那时候他们美丽的带颜色的眼睛,会看起来特别的傻瓜。

前两天,好朋友说她在她PARTTIME读的学习班的在线学习圈里看见了她初恋男友的名字。我知道那个5月我陪她流过多少多少眼泪,所以我马上说:亲爱的,你现在是非常非常幸福的。她在电话那头很安静的说:我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太小了。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我的前同事,一个退休的原驻北京专家,说你知道北京那么大…他大笑:孩子你不要想太多。我有一天带着我现在的太太在蒙特利尔机场接到了我前太太的电话,突然在拐角处碰见了我的第一个太太,20年前她是一个空姐,现在她依然非常漂亮。

我注意到他的眼睛也是湛兰色的,无论里面盛载过多少东西,看起来依然很纯真。只是,每个人的世界的“小” 里都还有不同的定义和张度。他的小世界里有3个太太。而我亲爱的女友里,大概最终盛着一段玉碎的初恋,和现在的幸福。

可以在夜晚偷偷降临到心爱的朋友的BLOG,好像她不在家的时候,你跑到她家转了转,把她的冰箱拉开,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只有朋友可以这样做。

有我的守候,她应该有好多的幸福。

Posted by 兰格格 at 07:28 PM | Comments (0)

August 21, 2007

世界上我最不想出席的场合就是─婚礼


世界上我最不想出席的场合就是─婚礼,除非是我自己的。:)

每年夏天我都有N个婚礼要参加,这个是我7月文章里面的加拿大女友的婚礼,9月还有一个,10月份一个,都是长途婚礼。

这个农场婚礼耗资巨大,我觉得好大的,光乐队就7千多加币,葡萄酒也有7,8千加币,帐篷还有食物等等就不一一细数了。她的戒指我很喜欢,是维多利亚复古式样,方钻,周围有一圈碎钻,看起来居然不繁琐。

可惜那天婚礼那天一直在下雨,到仪式结束的时候,大家几乎都淋湿了。以后雨越下越大。我在帐篷里面坐着听倾盆的雨声,好像觉得又过了好几个世纪,好几个女友又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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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说,婚纱和爱情一样,都需要完美的一见钟情。而一场婚礼就是把完美的婚纱、钻戒、一个新郎放在一起让一群亲友来见证。

我陪她在市中心逛了一个下午,一共走了五个新娘用品店,她一边试穿一边打电话给她的六七位不同的朋友,电话的内容相似:“嗨,杰西卡,我在市中心八街看见了一件你一直想找的婚纱。对,对,雪纺,有一条拖地裙尾,鸡心领口设计……”她不停地把第一线的塔夫绸、双宫绸、复古珍珠刺绣的消息传递给她的朋友。我终于好奇地问她,你有那么多朋友要买婚纱?答曰,今年夏天我们办公室有六个准新娘正在准备婚礼。

加拿大《环球邮报》专栏作家说,夏天连街上的小猫小狗都知道是婚礼的季节。而官方公布的数据是,2007年夏天,加拿大要有150000个新娘准备步入喜堂,一场婚礼的平均花费是25883加元(大约折合人民币18万元),这笔花费还不包括新娘的结婚钻戒和所穿的婚纱。看来,娶媳妇嫁女儿,不仅在中国是一件花费巨大的事情,在太平洋这岸也很奢侈。

手上有两份结婚邀请函,它们都来自我的新娘朋友们。一个是中国女子,嫁的也是中国好男儿;一个是加拿大洋姐妹,嫁的是一个加拿大帅兄弟。不管东方西方、蓝眼睛黑眼睛,都是一对璧人。

我的中国女友,不管如何地不心甘情愿,还是在多伦多中国城包了一个相熟的中国酒店,摆上40桌龙凤席,亲戚朋友相约而来多是穿着喜气洋洋的唐装,唐装里装着一个红包。新娘一般要准备三套礼服,西式婚纱、中式凤冠霞帔,还有一套西式晚装。这是这里中国人的风俗,我的诸多在这里长大的女朋友,结婚庆典的照片背景上几乎一样,都是加拿大中餐馆喜气洋洋、龙凤呈祥的喜墙。

我的加拿大女友,准备就在她父母农场里大摆婚宴。把平时乱跑的牛啊、马啊一圈,就在草场上支起雪白的帐篷,鲜花纱帐,玫瑰拱门。宾客当然都得穿上正式的礼服,抱着包装好的礼物赴宴。新娘一般要准备两套礼服,一套教堂仪式时候穿的婚纱,一套是晚宴上的晚装。据说,这场农场婚宴远比在中国餐馆婚宴要复杂得多。因为不但要事先请来宴席的厨师、调酒师,还要专门请一个可以在喜宴上伴奏的乐队,因为在婚宴以后狂欢的跳舞也是婚宴的一部分。

有了这两个新娘朋友,我终于知道原来做一次新娘完全就像进修一个MBA的暑假班。首先要定无数的计划,联系不同的项目人等,认真学习本地甚至外地餐馆饭店、花店、美容院的性价比……其次要发邀请函,安排住宿,安排车辆调度,安排场地,安排摄影师、乐队、服务生的休息和轮换时间……这些当然还不包括,你逛上10家婚纱店去选一套婚纱,你品尝15种红葡萄酒为你的婚宴选择一种最好的配餐酒等诸多细节,甚至细到规划好谁为你在门口收礼物和红包份钱,而谁在你身后帮你收着无肩带胸衣、小别针和贴假睫毛的胶水。

因为这些细节,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已经请了一个星期假在突击准备各种事宜,而另一个新娘正在旅行并参加她朋友的婚礼,按她的话来说是在观摩,进行婚礼现场实习。

而她们的新郎呢?虽然中西不同,但是我的新娘女友的回答相同:他们在忙着签支票簿、付账单。

Posted by 兰格格 at 08:14 PM | Comments (0)

August 18, 2007

兔子肉和小野丽莎


中午去城中最有名的一家WINE AND CHEESE 餐厅DIVINO去吃午饭。其实是老板感谢FA的同事JACQUES和KEN,出生在巴黎的JACQUES是我们的甜心先生,无论任何时候只要一个电话,他就会出现在我们的办公桌前。他是天才,法国的气象专业博士,后来又随父亲到马来西亚成为石油勘探识图专家,再后来在莫斯科碰见美丽的俄罗斯英语老师堕入情网,就选择了在加拿大定居,并成为FA部门中唯一的QBYTE编程专家。不说这些跨行业,他还会说法语,英语,意大利语,俄罗斯语,和简单的中文。

天才的法国甜心先生在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地方的餐馆以后;在点了5种奶酪,两种配奶酪红白酒之后,突然问我们,北美怎么从来也没有人吃兔子肉?大家面面相觑,KEN回答:因为麦当劳不卖兔子汉堡。他依然不解:那么烤鹅呢?你看这里加拿大鹅到处乱跑。KEN再回答:因为麦当劳不卖鹅汉堡。

下午突然想念法文歌,Elsa的Mon cadeau、La Vie En Rose…于是周五下班到HMV去找法文歌,翻遍了商店也没有看见一盘像样子的法文CD,突然想起小野丽莎有一盘法国香颂Dans Mon Ile专辑应该想听的那些名曲都在里面了。我到前台去找LISA ONO,或者RISA ONO吧,回答说,我们的目录里根本没有这个歌手。那么Helen Rolles总该有吧,她看了一下,也没有。

晚上带着去看一部垃圾搞笑片的任务去看电影,SUPER BAD,呵呵我知道它大概比“四十岁的老处男” 还要糟糕。你猜我在电影院看到了什么?7点半的那场当然卖空了,10点10分的那场也卖空。这是卡城最大的电影院,而这部影片不是哈里波特,也不是蜘蛛侠,这是一部有很烂笑话的高中生喜剧。

我在电影院中喧闹的人群终于明白了兔子肉和小野丽莎的联系。你不好意思笑话加拿大人没有文化,只好怪它们都不属于麦当劳和好莱坞。

La Vie En Ros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kI_dZ0x50Q

Lisa Ono - La dernière vals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5SxKgTAMcA


Posted by 兰格格 at 01:36 AM | Comments (0)

August 15, 2007

第二种乡愁


认识同事E是因为作为SAP的SUPER USER发出过一个RACING的邀请,我看也没看就接受了,心里想的是,所谓RACE一定是问你一些关于SAP的问题,5年前我就应该很熟悉了。比赛开始的那天我正在会议和会议之间忙的头晕目眩,组织者把电话打到我的桌上,说,“我们都在等你。” 我想也没有想就冲下楼去,脚上是一双奶白色的坡跟高跟鞋,丝麻的带子一直缠到脚腕。等我到了现场,才发现,原来这是一次真正的AMAZING RACE,公司请来了专业筹划公司来组织的。我已经来不及退出,而且我的办公室里也没有一双运动鞋可以替换。一咬牙,就和同事们一起出发了,那双鞋子再柔软也是5寸的高跟啊,但一口气就和他们在5,6个测试目的地之间跑了5公里,我们居然是8个队伍之中跑了第一名。

就是这样在那些有备而来却落败的队的队员对我的高跟鞋的怒视中认识E的,她冲我笑,说,北京女孩都是这样TOUGH的吗? 我脸红,北京女孩大概有不少是象我这样楞楞的。在加拿大这么多年都没能改。

然后E一定要约我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吃午饭。见我疑惑,她说她的男朋友少年多游,生在欧洲,日本居住过,她补充一句,他最不喜欢日本,在这么多中国个城市呆过不短的时间,最喜欢的却是北京。

等那个很高大的荷兰男孩坐在我对面,一开口说出字正腔圆的京片子的时候,我开始觉得时空倒转。这里毕竟是加拿大,这样浓重的乡音已经少有,而操着这样的儿化韵的人却张着一对碧蓝的眼睛,目光殷殷的等着你来指正他的北京话。

他曾经在上海的复旦大学学习过半年的中文,后来转到北京的对外经贸大学继续学习。从到北京站出来坐上出租车的那一刻起,他就被北京出租汽车司机浓重的北京口音弄得头晕脑胀,又被司机重重的一巴掌拍得更加不知所措。后来他才明白,原来打在他背上的那一巴掌是表示惊奇的喜欢,那意思是─你丫一老外也会说中文。就这样在刚刚到北京的第一天,他心中对北京的喜爱就象这一巴掌一样,重重地把对上海和深圳的喜欢给覆盖了。后来他学会了用很大的燕京啤酒瓶对嘴喝啤酒,学会了在夏天大街上踢着拖鞋走。他说北京的男人都扯着大嗓门说话,却比东北男人优雅。而且北京男人都很TOUCHY,他常常在大街上饭馆里被那些北京男人在背上,肩膀上拍上几下─这其实应该归罪于他越来越儿化的北京话。

他说,北京有世界上最美的夕阳。当金红色的夕阳挂在护城河边的城楼上,朱红楼阁,金色的琉璃瓦在夕阳中流光溢彩;飞檐上的一排小兽,还有檐下的一串的风铃都在夕阳里成了剪影…他说这些话的眼睛中蒙上了一层薄雾,而我已经泪水盈盈。那些我曾经生长过的街道,日夜思念的情景就这样被一个异乡人细细的勾勒出来。我们在谈话的间隙注视着对方,竟然都在对方的眼睛里发现了重重的乡愁。我于是明白,原来这种思念不仅仅来自一种生于斯张于斯的热爱,也会来源于对一个地方的依恋和不舍,而他愿意对我述说,是因为我来自那个地方,而我懂得。北京于我是乡愁,于他是第二种乡愁。

我最近常常遇到对中国有第二种乡愁的人。有一次在一个公司举办的聚会上被一个加拿大男生追着满场跑,因为聚会地点是公司外的一个酒吧,所以我自然对这个大男孩报有戒心,直到他用中文解释才明白,原来他在这里很少碰见一个会说普通话的人。他居然说能够从我的表情里看出来是来自中国北方,所以一定要交个朋友一解“乡愁” 。然后他掏出手机要我的电话再拨给我,然后一笑,这是最中国的记电话方法。

我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专家今年刚刚退休,离职的时候用整整一集装箱运回他在中国的家居。从他家的客厅到4间卧室,除了一张牛皮沙发是加拿大原产的之外,所有的家具,细到一只蓝瓷花瓶都是清代中国瓷品。他会给我讲那张桌子有250年了,而这张书桌又是他怎么样从一个民居讨价还价淘来的。他说在北京的时候,带过去过一个BBQ炉子,每次烧烤的时候就想起加拿大,现在回到加拿大,却是守着一屋子的中国家具,思念北京。

我遇到的最好玩的“假中国鬼子” 不仅仅是喜欢和我这样的中国人斯混还喜欢逛这里的“农夫市场” (Famers Market) 。他说他在中国的时候就喜欢去农贸市场,喜欢那里的尘烟四起的丰富,也喜欢里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这里的“农夫市场” 和中国的农贸市场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很多人,很多摆的自自然然的瓜果,可惜不能够“坎价儿”所以他常常喜欢在周末去看看。原来,人一旦喜欢了中国式的热闹,就会思念那种拥挤的人群。这种真理不光对我这样真正的思乡人,也适用于,第二种乡愁。

其实有一种担心我一直不敢问出口,是不是有一天我回到自己的家乡也会对加拿大有这样不舍的思念?对这个城市的烟火,对这个城市高大的原石建筑念念不忘?会不会也像我同事的男友一样,拉上一个加拿大本土人,花上几个小时讲这里的故事?而那大批回到中国的“海归” 学子,是不是也常常在月圆的夜晚心疼于“第二种乡愁” ?

Posted by 兰格格 at 02:08 AM | Comments (0)

August 12, 2007

In love in baby blue


In love in baby blue
周末和WD姐姐一起去看电影,已经不是那些每个周末都会写影评的日子,可是习惯看Releasing Day的新片会上瘾。
NO RESERVATION 是一部爱情轻喜剧,其实只要有Catherine Zeta-Jones的演技和美貌,那电影没有办法不好看,除非剧本不好。而NO RESERVATION的Screenplay 却是很聪明,很女人的聪明。
电影结尾的时候,出演过“阳光小美女” 并获得奥斯卡提名Abigail Breslin在她姑姑(Catherine Zeta-Jones)开的餐馆里端盘子,往一个盘子里的PAN CAKE上拼命洒霜糖 的时候,我笑,想,女孩小时候都喜欢吃糖,身边的WD姐姐也笑,小声说:一定是给她的小男朋友的。果然镜头一转,那个小女孩把那盘加了很多霜糖的盘子递给了她家楼下的那个小男孩。然后我惊奇着WD姐姐的聪明,然后脑筋马上转过来,因为她是母亲,而她家的那个精灵小女孩也是这个年纪。做母亲的人比其他得人更通慧人生,原来就在这里。

电影散场,她对我说,咱们长大以后都忘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了,可是看见那些小孩子你会觉得特别有意思。小女孩天生就喜欢漂亮,知道自己打扮,看见自己喜欢的小男生就会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这些其实都是天性。更年轻的时候,听见过有人论证人性本善,有人论证人性本恶。而这些哲学的说法大概都始终没有一个母亲的权威,因为她们亲眼看见那些爱美,向爱的天性,更能相信生命本质的美和善。

有一些作母亲的聪明女朋友算是人生能得到的一笔额外财富。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是朋友圈里出名的要强人物,她产假只休了6个月,回到公司不但作最忙的TAX SEASON还继续她的EMBA,每天7-9点一定哄女儿吃奶睡觉,然后再看书准备考试,到周6周日也有时加班。有时在公司给她写信诉苦,她回复: Dear, love conquers all. (亲爱的,爱可以克服一切苦难。)很简单的一句话,换别人说我会觉得太假,换早十年我会以为是别人写的歌词,换五年前我会觉得这人怎么活得如此天真,只是她说,带这初为人母的微笑着的她说,我突然无比相信。

看过太多电影,常会看见当一个人劝慰另外一个人会说,I have been there; I have been through, so that I know the pain. 你可以把这句话当成西方的一种场景用语,可是也同时理解成是一种意境:我到过那里,我曾经经历,我知道那种痛苦─也知道那种好。爱─其实是一种学习,你必须走过,必须经历,必须知道那种苦,才会理解。才会宽容,才会知道一个小女孩拼命的往PAN CAKE上撒糖,原来不是为了自己。

我还有一个顶尖聪明,顶尖灵气的姐姐,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她是我没有见过面的偶像。有时候和她聊天,她相信爱,她相信星座,她会说冬天出生的孩子很坚强。可是说到孩子,她却说,世间这样肮脏,让人失望,她和爱人怎么忍心让一个孩子到这里受苦。那个时候我非常同意她的想法,是啊,这个世界让人失望,尤其是假如再生出一个聪明敏感的小女孩,你怎么忍心让她再受你成长中那些随时可能折断翅膀的苦?

那个时候我也喜欢ICE BLUE,喜欢那些冷而清澈见底的颜色,喜欢雪天初晴的那种脆而极端的凝聚感。那个时候我总以为爱是一种最纯粹,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宁愿断裂也不原因看它慢慢的混沌。经历了一些成长以后,我开始喜欢BABY BLUE,因为它其中有有一种柔软,它不是一种极致的颜色而是一种带了微笑的宽容。假如干净的蓝色系都是冷色,它是最接近暖色的蓝色。它是一个婴儿出生时候,眼睛中带着的透明的迷蒙,象新生的泪水中添上了玫瑰脸颊的颜色。这种颜色里带着天真的无助和信任,而只有爱过的人的眼睛才可以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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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有很多女朋友都在成为母亲的过程中,而我相信自己有一天会愿意给爱人生一堆孩子。想念爱会让我心存温暖,看见它沾着尘埃依然在那些精致的琐碎的愿望之上。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完美,永远也会有尘埃,但是只有相信爱才会勇敢。

Posted by 兰格格 at 02:02 PM |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