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格:在海一方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 en-us 2008-02-18T22:00:49-07:00 转贴:冯唐--三里屯前史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3781.html 转自:牛博国际
三里屯前史
冯唐 @ 2008-2-10 12:55:13 阅读(7956) 引用通告 分类: 冯唐文字
1

1984到1990,我在白家庄中纺街上的北京市八十中学度过了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六年。中纺街西北不到三里,就是后来著名的三里屯。


那时候,三里屯还只是一堆没脸没屁股的六层红砖楼,除了离住着各种外国人的使馆很近之外,和北京其他地方,和中国其他城市解放后建设的街区一样,有个花坛,有个意气风发的雕塑,有几棵杨树或者柳树,没有其他任何突出的地方了。


那时候,我那个中学是朝阳区唯一一个市重点中学,号称朝阳区的北京四中。从生物学的角度,那是个伟大的中学,物种多样化,出各种不靠谱的人才,羽毛球冠军、清纯知性女星、不嗑药也对汉语有突出贡献的足球解说员、著名央视五台中层干部等等。我上中学的时候,他们年纪也都不大,分别是体育优待生、大字比赛学区获奖者、学校业余广播员、校团委副书记。后来,还连续出了几届北京市高考状元,那时候,我已经毕业很多年了,著名央视五台中层干部也快因为他的家事国事更加著名了。


2


1984年到1990年,在北京市,中纺街和三里屯在第一和第二使馆区之间,尽管没有任何酒吧,但是已经是个挺洋气的地方了。我曾经想,三里屯和三元里什么关系。一个答案就是,这两个地方都和洋人有关,我们过去在三元里抗击过英军,我们将来或许在三里屯抗击美军。将来学生学历史的时候,这两个地名类似,好记。


我的同学,三分之一来自外交部,三分之一来自纺织部。这些同学都散住在中纺街和三里屯一带。


外交部的子弟经常带来我在中国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比如能擦掉墨水痕迹的橡皮,介于二八和二六之间的可变速自行车,可以画出图形的卡西欧计算器。我问他们,他们爹妈在国外通常都做什么,典型答案是,“我爸是北欧一个国家的武官,基本工作是滑雪和看当地报纸。”这些子弟,常年一个人住在三里屯一个巨大的房子里,最多有个又瞎又聋的爷爷奶奶看管着,仿佛被外星人留在地球的后代。纺织部当时还没被撤销,纺织是中国当时最大的出口创汇行业。纺织部的子弟从穿着就可以看出来,脚上的耐克鞋、彪马鞋都是原装进口,款式都是王府井力生体育用品商店里没有的。当时正牌耐克鞋一双最少一百多块,当时我中午饭在学校食堂吃,八块五包一个月,有荤有素,有米粥或菜汤。他们还有防雨的夹克衫,轻薄保暖的羊绒衣,大本大本人肉浓郁的内衣目录。现在回想,他们出入学校,雨天不像落汤鸡,冬天不像狗熊,心神中明白人事,他们仿佛锦衣日行的仙人。


我属于那剩下的非外交部非纺织部的三分之一。我那时候懵懵懂懂,还不知道录音机有贵贱之分,能出声儿就好,能听新概念英语录音就好,就像不知道人有贵贱之分,长腿、长奶、带毛就好。幼时的影响根深蒂固,我现在还是分不清B&W和漫步者音箱的区别,还是不知道人有贵贱之分。


我们这一代人,有一个其他人都没有的精神财富。我们少年时,没有现在意义的三里屯,我们饱受贫穷但是没有感受贫穷,长大之后心中没有对社会的仇恨,有对简单生活甚至简陋生活的担当。“我们穷过,我们不怕。”


3


那时候,没有游戏厅,没有棋牌乐,没有进口大片,除了念书,我常常一个人溜达。


出校门左拐,沿中纺街向西,最先遇见的是饴糖厂。不用看都知道,臭味浓重。那是一种难以言传、难以忍受的甜臭,刚开始闻的时候,还感觉是甜的,很快就是令人想吐的腻臭,仿佛乾隆到处御题的字。与之相比,我更喜欢管理不善的厕所的味道,慓悍凌厉,真实厚道,仿佛万物生长着的田野。我从小喜欢各种半透明的东西:藕粉,浆糊,冰棍,果冻,文字,皮肤白的姑娘的手和脸蛋,还有高粱饴。但是自从知道饴糖厂能冒出这种臭味之后,我再也不吃高粱饴了。


饴糖厂北行五十米,是北京联合大学机电学院。我们简称为机院,当时的校长常常恶毒地暗示,如果不好好学习,我们很有可能的下场是对门的机院。


饴糖厂旁边是中国杂技团,不起眼的一栋楼,从来没有看见有演员在楼外的操场上排练,可能演员们也怕饴糖厂的臭味吧。总觉得杂技排练应该是充满风险的事情,时不常就该有一两个演员从杂技团的楼里摔出来,打破窗户,一声惨叫,一摊鲜血,一片哭声,然后我们就能跑下教学楼去凑热闹,然后救护车呼啸而至。但是,中学六年,这种事情一次都没发生。


杂技团北边是假肢厂,做胳膊、腿之类的,塑料的、硅胶的都有。我曾经晚上翻墙进入假肢厂的仓库,偷过好几条胳膊和大腿,留到现在,还没派上用场。


杂技团北边是三里屯汽车配件一条街,听说当时北京街上被偷的车都在这里变成零件,然后一件一件卖掉。后来,在三里屯北街火了之后,这里去了汽配商店,添了粉酷、法雨之类东西,就成了三里屯南街。


4


汽配街往北,就是三里屯北街,也就是严格意义上的三里屯。


我们的中学体育老师,军事迷,精研中日战争史,总说“二十一世纪,中日必有一战”,他觉得他有责任为中华民族准备好这场战争,总说“人种的强壮与否是关键”。一年十二个月里,除了六、七、八、九月四个月,他都逼我们长跑。


我们跑出校门,跑到朝阳医院,跑到城市宾馆,跑到三里屯南街和三里屯北街的交汇处,跑到兆龙饭店,跑回校门。


跑到三里屯南街和三里屯北街的交汇处,每次都接近体育老师所谓的“极点”,一使劲儿,肺叶就被吐出来。每次坚持着,耷拉着舌头东张西望,看着三里屯长起来。现有交汇处东南角的小卖铺,然后有三里屯北街的临建房,然后临建房开始卖酒,然后小卖铺砌成啤酒杯的形状。


野蛮体育老师后来得了痔疮,痔疮后来厉害了,对我们的管束越来越松。上课就把我们撒出去跑步,回来就自己踢球,下课前不再集合。体育老师自己坐在一个破硬质游泳圈上,晒太阳,痔疮在游泳圈中间悬空,不负重不受压,他的表情愉悦幸福。


我们不着急回学校踢球的时候,在极点到来之前,不跑了,到三里屯街角的小卖铺一人买一瓶北京白牌啤酒,牙齿开瓶儿,躲进三里屯北街的花坛,蛋屄蛋扯,就啤酒。


有人说,他在这附近常常见到黑人,伸出手来,手掌赤红,仿佛猩猩。


有人说,他家的北窗正对着某使馆,阳光好的时候,里面的人出来晒太阳,只包裹乳房和下体,裸露其余,从窗子里看过去,比鱼肚还白皙。他说这段话的时候,眼睛突出,瞳孔扩张,鼻孔一张一合。武官的儿子说,他有他爸带回来的望远镜,下午别上课了,一起去北窗瞭望。我们说:“同去,同去。”


有人说,看多没劲啊,最好能摸,最好能抱。“初冬天,刚来暖气,抱个人在被窝儿里,美啊。”


估计在简陋的环境里,理解力发育也晚,我当时实在无法理解在被窝儿里放另外一个人的好处,就像我无法理解体育老师痔疮的痛苦一样。我只是在旁边安静听着,喝着啤酒,觉得岁月美好,时间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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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8-02-18T22:00:49-07:00
没有文化的人是可耻的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3771.html 曾几何时,我一年至少要看50部在电影院上映的一线新片。

每次奥斯卡揭晓我至少可以猜中几个大奖,最佳影片,最佳女演员,最佳动画片,最佳服装设计。

两个星期前看到奥斯卡提名名单(当时还不全),心一沉,5部最佳影片提名居然一部没有看过…除了最佳动画片提名。可是象蜘蛛侠、加勒比海盗…这些娱乐却看了几部。很惭愧。

Roger Ebert 的奥斯卡获奖预测如下:
http://rogerebert.suntimes.com/apps/pbcs.dll/article?AID=/20080209/OSCARS/872515753

最佳影片虽然一部都没有看过,但是公司同事聊天的时候多少会收集一些他们的反馈,所以我觉得,最有可能性的应该是:No Country for Old Men。Juno, Juno虽然很多人都反馈很棒,但是听起没有君王相。

一年居然都没有看一部奥斯卡提名的电影,实在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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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8-02-17T00:23:01-07:00
我爱你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3753.html tina1.jpg


娱乐八卦节目,主持人采访希尔顿:你的好朋友布莱妮住进精神病院了,你有什么话对她说? 打扮的暴露而时髦希尔顿,故作羞涩的对着镜头露出笑容,说:我爱她。

CNN转播民主党总统竞选人的现场辩论,Obama说,我和Hillary在竞选之前是朋友,在竞选之后依然是朋友。他们在辩论之后,忘记了背后依然插着对方刺过来的小刀刃,微笑着低声交换问候像老朋友一样温暖的拥抱在一起。

最喜欢的纽约时报的Maureen Dowd用着女性刻薄的聪明说:他们真应该把小金像(奥斯卡) 拿回家。

娱乐人物的“我爱你”,政治人物的“我是你的朋友”,是世界上最廉价而无耻的东西。也许真有片刻善念,然而更多的是披挂在身上的皇帝的新衣 。

有一刻突然觉得,他们让“爱”和“朋友”这样的词肮脏,让你宁愿找一些词句替换:我思念你。或者说,我最愿意帮你做做饭。当词句变得婉转,当感情轻描淡写,当不愿意当着众人大声作戏,是不是反而真实清澈,毫无功利?

可是我还是会踮起脚尖用很大气力轻轻地说,我爱你。不管这个词被多少谎言腐蚀的再无光泽,我还是愿意和存在的哪怕千万分之一的一个人的真心站在一起,给自己勇气。

我还是会说,你是我的朋友,即使你伤害过我,我也不能伤害你;我宁可含泪的抽身而去,也不会拿出刀剑用你的眼泪作自己的盔甲。

在世界上极冷或者极热的地方生长,人大概会放弃深刻的思考而用生命的直觉。在世界上极安静或者极喧闹的地方旅行,你会相信自己是一个奇迹,而最好的你会在一瞬之间灿然开花,闪烁着白银一样的光茫。

看见善念冉冉升起的,我把它紧紧捧在怀里,多少年后拨开胸膛看看它有没有凝滞成一颗舍利子-上面是不是有一朵兰花小印;多少年以后,我珍惜过的你,可不可以知道即使在受重创的那一刹,也还是回头用湿漉漉地目光拥抱着你?

我爱你,我说,其实我是爱着这样爱着你的自己。

难过的时候,我也只肯看一本书:反复读那一句,place me like a seal over your heart, like a seal on your arm,for love is strong as death…

然后想,我只是屏息静读、宁愿相信的千万人中之一,而你是另外的千万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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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8-02-10T17:16:41-07:00
爱尔兰海一样的眼睛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3042.html l_4453664b9e3f78c4d12e5afd4f9ae15c7_20070406_1377427291.jpg


夜晚看好朋友Space,爱上了背景Sinead O'Connor的A Perfect Indian, 流水一样清澈的忧郁。仔细的听歌词,知道她爱的一定是这一句。
A face from a painting
Red cheeks and teeth aching
Her eyes like a wild Irish sea

她给我讲她和她的那个爱尔兰男孩回家乡看父母,早上醒来发现卧室的窗外正对着一片蓝色的爱尔兰的海─那蓝不是热带海洋的蔚蓝浅蓝,而是带着一些深绿的副色。而唱歌的Sinead O'Connor正是住在他们隔壁的庄园别墅。他们说她是爱尔兰的骄傲之一。

我害怕听这样柔韧而透明歌曲,害怕想念那些蓝色的无边的海洋,因为生命中那么多快乐和悲伤在这个时候会席卷而来,很多年见过的各种海岸,像冰川世纪的3维动画冰川一样砰然落下。

我不知道这么久我是否有过最美的爱情,但是我知道我已经有了我可以想象的最美的友情。20年前从青海转学到北京的时候,我一脸高粱红梳着一高一低的小刷子的站在那些很霸道的北京女孩子的圈外,她突然问我:“你要不要和我一拨?”我说我不会跳皮筋,她说:“你可以撑筋儿。”

第一次见到那个爱尔兰男孩的时候,他对我说:我的中文名字叫李白。我心想,一个拿美元工资的IT李白??WHAT HACK IS THAT。我说,你不能叫李白。他想了半天,那么我叫普尔。我说是一种茶?他傻乐半天,说是我的好友最爱喝的茶。我当时走神,想让一个外国人看起来年青5-10岁的秘诀就是让他瞪着大眼睛口齿不清的说中文,换而言之,那时候他们美丽的带颜色的眼睛,会看起来特别的傻瓜。

前两天,好朋友说她在她PARTTIME读的学习班的在线学习圈里看见了她初恋男友的名字。我知道那个5月我陪她流过多少多少眼泪,所以我马上说:亲爱的,你现在是非常非常幸福的。她在电话那头很安静的说:我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太小了。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我的前同事,一个退休的原驻北京专家,说你知道北京那么大…他大笑:孩子你不要想太多。我有一天带着我现在的太太在蒙特利尔机场接到了我前太太的电话,突然在拐角处碰见了我的第一个太太,20年前她是一个空姐,现在她依然非常漂亮。

我注意到他的眼睛也是湛兰色的,无论里面盛载过多少东西,看起来依然很纯真。只是,每个人的世界的“小” 里都还有不同的定义和张度。他的小世界里有3个太太。而我亲爱的女友里,大概最终盛着一段玉碎的初恋,和现在的幸福。

可以在夜晚偷偷降临到心爱的朋友的BLOG,好像她不在家的时候,你跑到她家转了转,把她的冰箱拉开,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只有朋友可以这样做。

有我的守候,她应该有好多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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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8-23T19:28:28-07:00
世界上我最不想出席的场合就是─婚礼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3033.html
世界上我最不想出席的场合就是─婚礼,除非是我自己的。:)

每年夏天我都有N个婚礼要参加,这个是我7月文章里面的加拿大女友的婚礼,9月还有一个,10月份一个,都是长途婚礼。

这个农场婚礼耗资巨大,我觉得好大的,光乐队就7千多加币,葡萄酒也有7,8千加币,帐篷还有食物等等就不一一细数了。她的戒指我很喜欢,是维多利亚复古式样,方钻,周围有一圈碎钻,看起来居然不繁琐。

可惜那天婚礼那天一直在下雨,到仪式结束的时候,大家几乎都淋湿了。以后雨越下越大。我在帐篷里面坐着听倾盆的雨声,好像觉得又过了好几个世纪,好几个女友又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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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说,婚纱和爱情一样,都需要完美的一见钟情。而一场婚礼就是把完美的婚纱、钻戒、一个新郎放在一起让一群亲友来见证。

我陪她在市中心逛了一个下午,一共走了五个新娘用品店,她一边试穿一边打电话给她的六七位不同的朋友,电话的内容相似:“嗨,杰西卡,我在市中心八街看见了一件你一直想找的婚纱。对,对,雪纺,有一条拖地裙尾,鸡心领口设计……”她不停地把第一线的塔夫绸、双宫绸、复古珍珠刺绣的消息传递给她的朋友。我终于好奇地问她,你有那么多朋友要买婚纱?答曰,今年夏天我们办公室有六个准新娘正在准备婚礼。

加拿大《环球邮报》专栏作家说,夏天连街上的小猫小狗都知道是婚礼的季节。而官方公布的数据是,2007年夏天,加拿大要有150000个新娘准备步入喜堂,一场婚礼的平均花费是25883加元(大约折合人民币18万元),这笔花费还不包括新娘的结婚钻戒和所穿的婚纱。看来,娶媳妇嫁女儿,不仅在中国是一件花费巨大的事情,在太平洋这岸也很奢侈。

手上有两份结婚邀请函,它们都来自我的新娘朋友们。一个是中国女子,嫁的也是中国好男儿;一个是加拿大洋姐妹,嫁的是一个加拿大帅兄弟。不管东方西方、蓝眼睛黑眼睛,都是一对璧人。

我的中国女友,不管如何地不心甘情愿,还是在多伦多中国城包了一个相熟的中国酒店,摆上40桌龙凤席,亲戚朋友相约而来多是穿着喜气洋洋的唐装,唐装里装着一个红包。新娘一般要准备三套礼服,西式婚纱、中式凤冠霞帔,还有一套西式晚装。这是这里中国人的风俗,我的诸多在这里长大的女朋友,结婚庆典的照片背景上几乎一样,都是加拿大中餐馆喜气洋洋、龙凤呈祥的喜墙。

我的加拿大女友,准备就在她父母农场里大摆婚宴。把平时乱跑的牛啊、马啊一圈,就在草场上支起雪白的帐篷,鲜花纱帐,玫瑰拱门。宾客当然都得穿上正式的礼服,抱着包装好的礼物赴宴。新娘一般要准备两套礼服,一套教堂仪式时候穿的婚纱,一套是晚宴上的晚装。据说,这场农场婚宴远比在中国餐馆婚宴要复杂得多。因为不但要事先请来宴席的厨师、调酒师,还要专门请一个可以在喜宴上伴奏的乐队,因为在婚宴以后狂欢的跳舞也是婚宴的一部分。

有了这两个新娘朋友,我终于知道原来做一次新娘完全就像进修一个MBA的暑假班。首先要定无数的计划,联系不同的项目人等,认真学习本地甚至外地餐馆饭店、花店、美容院的性价比……其次要发邀请函,安排住宿,安排车辆调度,安排场地,安排摄影师、乐队、服务生的休息和轮换时间……这些当然还不包括,你逛上10家婚纱店去选一套婚纱,你品尝15种红葡萄酒为你的婚宴选择一种最好的配餐酒等诸多细节,甚至细到规划好谁为你在门口收礼物和红包份钱,而谁在你身后帮你收着无肩带胸衣、小别针和贴假睫毛的胶水。

因为这些细节,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已经请了一个星期假在突击准备各种事宜,而另一个新娘正在旅行并参加她朋友的婚礼,按她的话来说是在观摩,进行婚礼现场实习。

而她们的新郎呢?虽然中西不同,但是我的新娘女友的回答相同:他们在忙着签支票簿、付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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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8-21T20:14:58-07:00
兔子肉和小野丽莎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3014.html
中午去城中最有名的一家WINE AND CHEESE 餐厅DIVINO去吃午饭。其实是老板感谢FA的同事JACQUES和KEN,出生在巴黎的JACQUES是我们的甜心先生,无论任何时候只要一个电话,他就会出现在我们的办公桌前。他是天才,法国的气象专业博士,后来又随父亲到马来西亚成为石油勘探识图专家,再后来在莫斯科碰见美丽的俄罗斯英语老师堕入情网,就选择了在加拿大定居,并成为FA部门中唯一的QBYTE编程专家。不说这些跨行业,他还会说法语,英语,意大利语,俄罗斯语,和简单的中文。

天才的法国甜心先生在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地方的餐馆以后;在点了5种奶酪,两种配奶酪红白酒之后,突然问我们,北美怎么从来也没有人吃兔子肉?大家面面相觑,KEN回答:因为麦当劳不卖兔子汉堡。他依然不解:那么烤鹅呢?你看这里加拿大鹅到处乱跑。KEN再回答:因为麦当劳不卖鹅汉堡。

下午突然想念法文歌,Elsa的Mon cadeau、La Vie En Rose…于是周五下班到HMV去找法文歌,翻遍了商店也没有看见一盘像样子的法文CD,突然想起小野丽莎有一盘法国香颂Dans Mon Ile专辑应该想听的那些名曲都在里面了。我到前台去找LISA ONO,或者RISA ONO吧,回答说,我们的目录里根本没有这个歌手。那么Helen Rolles总该有吧,她看了一下,也没有。

晚上带着去看一部垃圾搞笑片的任务去看电影,SUPER BAD,呵呵我知道它大概比“四十岁的老处男” 还要糟糕。你猜我在电影院看到了什么?7点半的那场当然卖空了,10点10分的那场也卖空。这是卡城最大的电影院,而这部影片不是哈里波特,也不是蜘蛛侠,这是一部有很烂笑话的高中生喜剧。

我在电影院中喧闹的人群终于明白了兔子肉和小野丽莎的联系。你不好意思笑话加拿大人没有文化,只好怪它们都不属于麦当劳和好莱坞。

La Vie En Ros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kI_dZ0x50Q

Lisa Ono - La dernière vals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5SxKgTAM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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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8-18T01:36:14-07:00
第二种乡愁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995.html
认识同事E是因为作为SAP的SUPER USER发出过一个RACING的邀请,我看也没看就接受了,心里想的是,所谓RACE一定是问你一些关于SAP的问题,5年前我就应该很熟悉了。比赛开始的那天我正在会议和会议之间忙的头晕目眩,组织者把电话打到我的桌上,说,“我们都在等你。” 我想也没有想就冲下楼去,脚上是一双奶白色的坡跟高跟鞋,丝麻的带子一直缠到脚腕。等我到了现场,才发现,原来这是一次真正的AMAZING RACE,公司请来了专业筹划公司来组织的。我已经来不及退出,而且我的办公室里也没有一双运动鞋可以替换。一咬牙,就和同事们一起出发了,那双鞋子再柔软也是5寸的高跟啊,但一口气就和他们在5,6个测试目的地之间跑了5公里,我们居然是8个队伍之中跑了第一名。

就是这样在那些有备而来却落败的队的队员对我的高跟鞋的怒视中认识E的,她冲我笑,说,北京女孩都是这样TOUGH的吗? 我脸红,北京女孩大概有不少是象我这样楞楞的。在加拿大这么多年都没能改。

然后E一定要约我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吃午饭。见我疑惑,她说她的男朋友少年多游,生在欧洲,日本居住过,她补充一句,他最不喜欢日本,在这么多中国个城市呆过不短的时间,最喜欢的却是北京。

等那个很高大的荷兰男孩坐在我对面,一开口说出字正腔圆的京片子的时候,我开始觉得时空倒转。这里毕竟是加拿大,这样浓重的乡音已经少有,而操着这样的儿化韵的人却张着一对碧蓝的眼睛,目光殷殷的等着你来指正他的北京话。

他曾经在上海的复旦大学学习过半年的中文,后来转到北京的对外经贸大学继续学习。从到北京站出来坐上出租车的那一刻起,他就被北京出租汽车司机浓重的北京口音弄得头晕脑胀,又被司机重重的一巴掌拍得更加不知所措。后来他才明白,原来打在他背上的那一巴掌是表示惊奇的喜欢,那意思是─你丫一老外也会说中文。就这样在刚刚到北京的第一天,他心中对北京的喜爱就象这一巴掌一样,重重地把对上海和深圳的喜欢给覆盖了。后来他学会了用很大的燕京啤酒瓶对嘴喝啤酒,学会了在夏天大街上踢着拖鞋走。他说北京的男人都扯着大嗓门说话,却比东北男人优雅。而且北京男人都很TOUCHY,他常常在大街上饭馆里被那些北京男人在背上,肩膀上拍上几下─这其实应该归罪于他越来越儿化的北京话。

他说,北京有世界上最美的夕阳。当金红色的夕阳挂在护城河边的城楼上,朱红楼阁,金色的琉璃瓦在夕阳中流光溢彩;飞檐上的一排小兽,还有檐下的一串的风铃都在夕阳里成了剪影…他说这些话的眼睛中蒙上了一层薄雾,而我已经泪水盈盈。那些我曾经生长过的街道,日夜思念的情景就这样被一个异乡人细细的勾勒出来。我们在谈话的间隙注视着对方,竟然都在对方的眼睛里发现了重重的乡愁。我于是明白,原来这种思念不仅仅来自一种生于斯张于斯的热爱,也会来源于对一个地方的依恋和不舍,而他愿意对我述说,是因为我来自那个地方,而我懂得。北京于我是乡愁,于他是第二种乡愁。

我最近常常遇到对中国有第二种乡愁的人。有一次在一个公司举办的聚会上被一个加拿大男生追着满场跑,因为聚会地点是公司外的一个酒吧,所以我自然对这个大男孩报有戒心,直到他用中文解释才明白,原来他在这里很少碰见一个会说普通话的人。他居然说能够从我的表情里看出来是来自中国北方,所以一定要交个朋友一解“乡愁” 。然后他掏出手机要我的电话再拨给我,然后一笑,这是最中国的记电话方法。

我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专家今年刚刚退休,离职的时候用整整一集装箱运回他在中国的家居。从他家的客厅到4间卧室,除了一张牛皮沙发是加拿大原产的之外,所有的家具,细到一只蓝瓷花瓶都是清代中国瓷品。他会给我讲那张桌子有250年了,而这张书桌又是他怎么样从一个民居讨价还价淘来的。他说在北京的时候,带过去过一个BBQ炉子,每次烧烤的时候就想起加拿大,现在回到加拿大,却是守着一屋子的中国家具,思念北京。

我遇到的最好玩的“假中国鬼子” 不仅仅是喜欢和我这样的中国人斯混还喜欢逛这里的“农夫市场” (Famers Market) 。他说他在中国的时候就喜欢去农贸市场,喜欢那里的尘烟四起的丰富,也喜欢里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这里的“农夫市场” 和中国的农贸市场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很多人,很多摆的自自然然的瓜果,可惜不能够“坎价儿”所以他常常喜欢在周末去看看。原来,人一旦喜欢了中国式的热闹,就会思念那种拥挤的人群。这种真理不光对我这样真正的思乡人,也适用于,第二种乡愁。

其实有一种担心我一直不敢问出口,是不是有一天我回到自己的家乡也会对加拿大有这样不舍的思念?对这个城市的烟火,对这个城市高大的原石建筑念念不忘?会不会也像我同事的男友一样,拉上一个加拿大本土人,花上几个小时讲这里的故事?而那大批回到中国的“海归” 学子,是不是也常常在月圆的夜晚心疼于“第二种乡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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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8-15T02:08:04-07:00
In love in baby blue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925.html
In love in baby blue
周末和WD姐姐一起去看电影,已经不是那些每个周末都会写影评的日子,可是习惯看Releasing Day的新片会上瘾。
NO RESERVATION 是一部爱情轻喜剧,其实只要有Catherine Zeta-Jones的演技和美貌,那电影没有办法不好看,除非剧本不好。而NO RESERVATION的Screenplay 却是很聪明,很女人的聪明。
电影结尾的时候,出演过“阳光小美女” 并获得奥斯卡提名Abigail Breslin在她姑姑(Catherine Zeta-Jones)开的餐馆里端盘子,往一个盘子里的PAN CAKE上拼命洒霜糖 的时候,我笑,想,女孩小时候都喜欢吃糖,身边的WD姐姐也笑,小声说:一定是给她的小男朋友的。果然镜头一转,那个小女孩把那盘加了很多霜糖的盘子递给了她家楼下的那个小男孩。然后我惊奇着WD姐姐的聪明,然后脑筋马上转过来,因为她是母亲,而她家的那个精灵小女孩也是这个年纪。做母亲的人比其他得人更通慧人生,原来就在这里。

电影散场,她对我说,咱们长大以后都忘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了,可是看见那些小孩子你会觉得特别有意思。小女孩天生就喜欢漂亮,知道自己打扮,看见自己喜欢的小男生就会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这些其实都是天性。更年轻的时候,听见过有人论证人性本善,有人论证人性本恶。而这些哲学的说法大概都始终没有一个母亲的权威,因为她们亲眼看见那些爱美,向爱的天性,更能相信生命本质的美和善。

有一些作母亲的聪明女朋友算是人生能得到的一笔额外财富。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是朋友圈里出名的要强人物,她产假只休了6个月,回到公司不但作最忙的TAX SEASON还继续她的EMBA,每天7-9点一定哄女儿吃奶睡觉,然后再看书准备考试,到周6周日也有时加班。有时在公司给她写信诉苦,她回复: Dear, love conquers all. (亲爱的,爱可以克服一切苦难。)很简单的一句话,换别人说我会觉得太假,换早十年我会以为是别人写的歌词,换五年前我会觉得这人怎么活得如此天真,只是她说,带这初为人母的微笑着的她说,我突然无比相信。

看过太多电影,常会看见当一个人劝慰另外一个人会说,I have been there; I have been through, so that I know the pain. 你可以把这句话当成西方的一种场景用语,可是也同时理解成是一种意境:我到过那里,我曾经经历,我知道那种痛苦─也知道那种好。爱─其实是一种学习,你必须走过,必须经历,必须知道那种苦,才会理解。才会宽容,才会知道一个小女孩拼命的往PAN CAKE上撒糖,原来不是为了自己。

我还有一个顶尖聪明,顶尖灵气的姐姐,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她是我没有见过面的偶像。有时候和她聊天,她相信爱,她相信星座,她会说冬天出生的孩子很坚强。可是说到孩子,她却说,世间这样肮脏,让人失望,她和爱人怎么忍心让一个孩子到这里受苦。那个时候我非常同意她的想法,是啊,这个世界让人失望,尤其是假如再生出一个聪明敏感的小女孩,你怎么忍心让她再受你成长中那些随时可能折断翅膀的苦?

那个时候我也喜欢ICE BLUE,喜欢那些冷而清澈见底的颜色,喜欢雪天初晴的那种脆而极端的凝聚感。那个时候我总以为爱是一种最纯粹,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宁愿断裂也不原因看它慢慢的混沌。经历了一些成长以后,我开始喜欢BABY BLUE,因为它其中有有一种柔软,它不是一种极致的颜色而是一种带了微笑的宽容。假如干净的蓝色系都是冷色,它是最接近暖色的蓝色。它是一个婴儿出生时候,眼睛中带着的透明的迷蒙,象新生的泪水中添上了玫瑰脸颊的颜色。这种颜色里带着天真的无助和信任,而只有爱过的人的眼睛才可以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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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有很多女朋友都在成为母亲的过程中,而我相信自己有一天会愿意给爱人生一堆孩子。想念爱会让我心存温暖,看见它沾着尘埃依然在那些精致的琐碎的愿望之上。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完美,永远也会有尘埃,但是只有相信爱才会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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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8-12T14:02:24-07:00
God bless America...stock market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823.html July 26th after dropped 400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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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7th dropped another 200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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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7-27T15:04:42-07:00
Unfinished Oil Painting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807.html It is a gift for my friend's new home. Langege's original. Very very Chinese. So bright can even make myself think of backing to a small village in NE China.:)

It actually looks much better on the real canvas than in the picture.:) Positively.

Started 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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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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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7-24T14:49:22-07:00
哗啦哗啦挣钱了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788.html 到今天为止今年的投资回报高于25%。而且1-3月没投资股票,只是咬了牙攒大把银子买退休金,不买退休金就没有方式避个税啊。

3月以后开始买股票,很小心的,第一次股票买入的时候是3块,卖出的时候是3块9或者4块,可是HOLD了很长时间,长到我都不耐烦了,所以脱手的时候一点也不高兴。第二次拿这笔钱投资的时候,我想就买一个索性长远的投资,放一年二年不用管的。当然我现在的公司和前公司都是选择,因为我了解它们的背景,而且都是排名靠前的大公司,应该算坚挺的BLUE CHIPS了。不过是因为我目前的公司给我员工股票,所以就买了前公司的─而且前公司的股票毕竟便宜5块钱。:)可是一个多星期以来,现在的公司涨了10美元,前公司才涨了2块。所以像个阿庆嫂一样每天嘟着嘴念叨,我干吗还买老公司的啊。结果昨天早上到公司一看股票价格,我持的股票一下涨了21%。原来有传说说一家美国公司要收购我的前公司。哈哈我狂乐了1个小时,说我以前一直梦想买一只股票,然后那家公司被BUY OUT,然后股票一下涨45%,就像去年SHELL CANADA 和 LAZENSA一样,今天这只馅饼终于掉到我脑袋上了。然后10点钟左右,前公司公布说那个OFFER给TURN DOWN, 赶紧脱手。:)这种涨了就跑的感觉最好,老想起小时候看的崂山道士动画片,口中念念有词:涨了就跑,涨了就跑。

我看见某大拿在兵器上整天分析股市,好像头扎敢死队的发带手持生铁铸成的兵器,牙齿闪亮,眼睛发射出冷兵器时代斯巴达战士一样光芒,光看帖子都能被其中的小磁场吓一个小跟头。我觉得股市好玩的地方就是在,:)运气好,而且不担负那种背水一战的负担。所以我只拿RSSP玩,回报率高,收入却很少。3个月…我的回报是只PRADA包包。我有几只PRADA几只LV就不说了,其实我现在也觉得有点奢侈的让自己不好意思。
可是在股票上看股票的意义多少有一种下象棋的乐趣,知道是怎么回事,赢了就好。能投资是一种能力,只要不当真就好。

所以我不崇拜巴菲特,我最喜欢的那个下退休美国女工人,退休20年每年的投资回报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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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7-19T15:56:13-07:00
想看的电影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725.html
老板在休假,我在加班,窗外是7月32’C湛兰而灿烂的天空。

老板一般只有在休假前才会收拾她的桌子,而收拾的意思是说一半纸张扔进回收箱,一半纸张堆到我的桌子上。即使是10天以后回来她也记得很清楚,这份审计的backup我放在你桌子上了。

上一次她休假是在东部开会以后直杀纽约。我有急事找她,她却在blackberry那头叫:你知道我在哪儿吗?我说第5大街,她说,再猜。我说不知道。她大笑:我在第5大街道的Tiffany,就是 “breakfast at Tiffany’s” 的那家。因为嫉妒我决定继续骚扰她,可以再打她电话她就死活不接了。一个星期以后闪回来,拿了一个Tiffany的钥匙扣送我,然后郑重其事的说,可是在第5大道店买的。我瞪大眼睛看着她,她压低声音说:QUOTE,女朋友永远好过男朋友。

所以这一次休假她再把一堆纸N多电话FORWARD给我,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了,谁让那串钥匙扣那么好看。

加班,还要整理秋季的学习计划。伸长脖子看一大堆好片开演也没有时间看。

推荐,Die Hard, Transformers, Harry Potter, Ratatouille, Mighty Heart.

Ratatouille是一种意大利食物,后来被一只PIXAR的小老鼠演绎成巴黎第一名厨的传奇。

Mighty Heart 还没有去看,但是看影评,这部片子至少会拿一个OSCAR最佳编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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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傻刘海啊,什么时候才可以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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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7-04T00:44:20-07:00
新娘的大年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709.html 手上现在有两份婚礼邀请函。一份地点是多伦多,一份地点是临近城市之间的一个农场,middle of no where.

那天陪好友一起看婚纱的时候,我发现新娘商店里生意很好,于是说:今年怎么这么多新娘阿?好友于是捡起我常用的兵器━我真有点怀疑你的IQ+EQ,你逛的是新娘商店,当然看见的都是新娘。

我后来打听了一下,光E&Y的初级审计部今年就6个要做新娘的,他们办公室一共200多人,初级审计部最多40多人,还有1/3男的,1/4已婚。你说这个比例高不高。

赶文章,顺便在网上查了一下数据,原来光这个夏天加拿大就有150,000个新娘,而一场婚礼的平均费用已经高达$25,883 。(还不包括新娘的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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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6-27T22:29:36-07:00
Time After Time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649.html Mccarny2.jpg

Time After Time

下午去Starbucks喝茶,突然发现Paul McCartney的头像被做成了Starbucks 卡。仔细环顾四周才发现原Beatles的贝司手又出了一张新专辑Memory almost full。想想他的年纪应该有小70岁了吧,照片上却是50多岁的样子,PS技术的一个贡献就是让人的眼睛和她们的智商打架。这是他第21张专辑,大部分乐评都说他最近10年的风格都没有变化,你千万别再拿Beatles时候的他比较。

不说Paul McCartney老了,而是说我们上了一把年纪以后,好像谁都认得。就好像在地球的某个村落里活得太久,谁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桃树,谁家的大白鹅10年前用嘴拧过你,谁家的小孩到4岁还穿开裆裤,都记得。然后上年纪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会走神,因为记忆中有太长的路让你慢慢回头咀嚼。想起关于这歌星的某首歌,关于某首歌的某个地点,关于某个地点的某个人…我怎么记得我在哪里参观过Beatles的博物馆,怎么现在老得想不起来了呢?

那天在家无聊的看Friends, 当然是随便抓起一集就看,好像是10年前的一季,想做女强人的Rachel 刚刚和Ross 分手,她坐在窗前守着电话,窗外飘起了大雪,这时候U2的“with or without you” 随着雪花翩翩而落,我曾经很喜欢的一首歌,曾经特别喜欢在开幕前的电影院里等待的听,眼睛里就突然盛满了泪滴。

终于活得太久,去看Shrek the Third, 发现这一集的4个名编剧使尽4个比较巨大的脑袋拼出很多笑料,连音乐编剧也把老歌、名曲穿成了串儿,你在这里听见Shrek和Fiona睡熟的时候听见巴赫,在水葬青蛙国王的时候又听见了老007电影的主题歌…我开始心疼─这样的卡通片给小孩们看真有点舍不得,他们怎么会知道70年代的那些美国老歌。也没有小孩会看Friends了,即使有也没有人会听U2的歌,BONO能多保护一些绿色的环境多拯救一些长了漂亮皮毛的动物已经很不错,他们还能再出一张the best of 2000-2010年吗?

我想如果给“老”一个定义,那就是那一刻你总是觉得从前的某个时段的东西永远比现在这个时刻的好。比如常听见老妈说从前的桃子总是比现在的甜,从前的咸带鱼也比现在鲜,就连我们公司的老大妈都会说20年前的拿得工资多么值钱…不管是不是真的好,我们在比较,而且不肯对时间带走的东西放手,你当然会认为,今天的Paul McCartney没有70年代时候的Paul McCartney好。

前两天我刚巧看了一部叫Music Lyrics 的“傻女人”电影,里面休.格兰特演了一个过气的偶像组合歌手,过气20年以后还穿着窄脚裤和紧身衬衫在台上狂走他年轻时候的舞步,在一帮师奶级FANS的欢呼中,扭伤了他的老胯。

我看见Paul McCartney在Starbucks里的CD的时候,突然觉得牙齿一酸,很不厚道的想起了休.格兰特的老胯。我赶紧善良并文艺的解释─我只是不想看英雄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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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6-13T04:21:47-07:00
春色那样的咒语 http://paowang.com/blog/langege/archives/012550.html 这个春天和好朋友去试婚纱,那些婚纱太白雪公主样的而不是绿色fiona 那样的好看,我想要试一件雪纺的,她们两个都如临大敌:NO,穿上会有不吉利的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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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春天以来一直在下雪、下雨。我和一个在加勒比海度假的朋友写EMAIL抱怨,她回复说:我走的时候把自己的雪地靴放在办公室了,一定它们一直在念咒。

原来是这样,穿一件婚纱,放一双雪地鞋都是咒语。物物都相念的,我要拿什么来求一场欢喜和一场大大的樱花满天?

我常常和别人说北京的玉兰花。大朵大朵的高高的开在枝头,而雪白的花瓣上方是一片蓝蓝的北方的天空。可是,听我讲话的大部分人都会问我:北京春天不是有沙尘暴──全世界人民都知道?说到今年,他们再提到沙尘暴,我不再申辩了。不再告诉他们:其实即使有风沙的北京的街头,也远比这些干净的街道辽远的牧场美丽的多。在加拿大长大的孩子永远不知道,他们属于发达者营养不良,没有能力在五谷杂粮中长出麦子的肤色(是海子还是北岛?) 他们当然也不会在风沙中辨别那些春天的娇艳──在很多杂草和落叶的角落里发现一朵两月兰。在繁杂中发现纯粹,在疲惫中被美惊醒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我在北京很早的春天里就学会了。

有一种春天,零落和盛开并存。只有夜里在书页和想念中念念有词的巫女,用了只片干花,断句江南,帮你求那一夜一院的海棠不受风吹霜打。

也有一种想念,疏远和亲近一色。把你置于陌路的神色里裹着大滴大滴松脂,只有很干枯的石页片下,等思念都干枯了才可以看见好大的一个玉兰花形状的脚印──连风沙打出的小雀斑都分明可鉴。

有的时候我总是觉得那些吃肉长大的人非常苯,你看他们好像什么都愿意主宰,好的部分却都精明掉了。可是我大段大段的把课本税法都忘记了,而且常常把自己马上要去的地方地名也弄错了,还有好几次连护照公民卡都弄丢了,可是关于北京的的春花,江南冬天的寒柳,你在街头风尘仆仆的样子,我都不曾遗漏过半点。

有的时候我也觉得那些整天大口喝酒的男人们都愚蠢的很,因为据说中国每年都浪费好多粮食,而很多发过酵的粮食都没有再出一个李白。倒是我这样对酒精越来越过敏,喝不到一磅加利福尼亚葡萄就要醉了的人忽然会在隔着大洋飘来的暗香里泪流满面,把你的那些片段压进大大的青石板,等月色一遍一遍扫过那些江南街头,晒得像皮影那么薄蚕纱那么轻的时候,再和我的那些春天的纱巾挂在一起。

这个春天我越来越瘦了。瘦到眼睛黑棋白棋那样分明,嗅觉红肥绿瘦的般灵敏。突然发现我家门口的那些树木突然变一排的绿树白花,街角的那片石头里突然拱出初一新月那样的郁金香,我怀疑食草动物也开始修炼成精,念得那些春天的咒语,终于开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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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格 2007-05-16T22:20:27-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