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做月份花费总结,结果自然让人沮丧。在意大利花的钱都不知去干什么了,左想右想想不出。气愤!
看报纸发现英国一饶舌歌手今晚演出,兴致勃勃的给同事发信看有谁想去。结果却发现票已卖光。这帮孙子!怎么人家都比我先知先觉??气愤!
埋头苦干数小时,然后十分种吃完午饭。想活动一下,打乒乓球,没人想打。只得独自饶办公楼一圈了事。KAO!什么日子。
不过下午倒是有免费冰淇淋吃。
今天是好友的忌日。我也是前几天才记起来的。两年了。有的人永远也不会长大。想起来腹中压抑。在办公室却不能放声高歌。
《文笔的因素》(Elements of Style) 是美国大学作文课的一本必备教科书。里面举了个例子,对我可算影响巨大。
原文是这样的:
If you have received a letter inviting you to speak at the dedication of a new cat hospital, and you hate cats, your reply, declining the invitation, does not necessarily have to cover the full range of your emotions. You must make it clear that you will not attend, but you do not have to let fly at cats. The writer of the letter asked a civil question; attack cats, then, only if you can do so with good humor, good taste, and in such a way that your answer will be courteous as well as responsive. Since you are out of sympathy with cats, you may quite properly give this as a reason for not appearing at the dedication ceremonies of a cat hospital. But bear in mind that your opinion of cats was not sought, only your services as a speaker. Try to keep things straight.
-- Strunk and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
“如果你接到一封信,邀请你在一家爱猫医院的剪彩仪式上讲话,而你又恰恰是一个憎恨猫咪的人,那么你在写信回拒的时候完全没有必要展示充沛的感情。你必须清楚的告诉人家你将不会出席,但是你不必贬低那些猫。邀请你的人很礼貌的问了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想攻击猫咪的话,就要带点幽默和品味,并且礼貌的针对题目。既然你不喜欢猫,这就是一个很恰当的回拒理由。但是记住,人家没有问你对猫的态度,只不过希望你发一个言。要把事情搞清楚。”
很有道理的一个论点。可惜很多人好像都不买这个帐。论坛上的板砖流言八卦攻击,什么时候有过以事论事了?什么时候不是说着说着就把其他一些新仇旧恨也都牵扯进来了。“把事情搞清楚”原来是个比登天还难的目标。这《文笔的因素》真是很诡诈,不知不觉就给我们派了一件艰难的任务。
看了近来发生的一些事,我有点心寒。象阿飞,原来被捧到天上,现在又被摔下来众人扁之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还有恶迹被揭发的堂前燕,当了过街的老鼠,算是应该,可也不必急急与她洗脱关系,原先茶馆说了句话现在都当做上了当的。以前喜欢的,现在不喜了,就算是真的拙劣,也不必刻意贬低。新的觉悟不一定都要宣告出来。到底喜欢了一场,当初自有它的好。
最近和恩格夫人谈话,说到对人的态度。我原以为自己在同学当中是个顶拗眼的人,别人都互相友好友好,而我却终日郁郁寡欢,不去跟人打成一片。哪想到恩格夫人的女儿-我的同学-却跟她妈妈夸我跟谁都合得来,相比之下她却没那个本事。我大叫哪里的事,芭芭拉待人最亲切不过。恩格夫人说,也许这就是长大的表现,心里感觉到的东西,并不都显于表面。
可我觉得,心口不一,岂不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于是恩格夫人给我讲了件事:我年轻的时候对我的妈妈很有意见,因为她会当着客人的表面谦和有礼,等人走了却开始一五一十的把人家说的一无是处,表明自己一点也不喜欢他。当时她觉得她妈妈简直是个口蜜腹剑的小人。但是后来她长大了一点,却想通了:就算你真的不喜欢一个人,也不必粗鲁的当面攻击--就算不喜欢猫,也应该与爱猫医院礼尚往来--不把自己的感受强加于他人身上,确实是一种成熟的风度。
有点道理。
看了看五年前写的东西,那口气,那劲头,如今都不存在了。除了死去的故人--那些永远也不会长大的孩子--其余的人都在一去而不回头的长大,长大。不是没有留恋的。但也没有彼得潘那种任性的勇气。时间的流逝,是一件可叹的事。
今天,和恩格先生吃晚饭的时候,白头发的他看了看黑头发的我,说,哈,你现在还是说“我要干什么”的阶段,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没那种选择了。这跟我日前的想法正相同。我笑笑说,可重要的是,你现在并不后悔年轻时所做的选择,是不是?
现在我的目标就是“年老的时候不后悔”。
今天天气出奇的好,连日来的闷热一扫而空,阳光灿烂,和风徐徐,我决定徒步穿越中央公园,去参观公园正对方的大都会博物馆。
走啊走啊,走过盖满浮藻的水塘,走过推着婴儿车散步的新妈妈,身边飕飕的穿过跑步者滑轮者骑自行车者。走过卖艺的爵士乐队,拉二胡的老人,扔火棒的杂技表演者。我忽然发现不对,怎么走到了西72街了,应该是东72街还差不多。这才意识到自己估错了路,本应朝东的,结果往南了。于是顺着弯弯曲曲的路拐了一个弯,希望是个直角。接着走,正在又要心里犯嘀咕的时候,就到了。
大都市博物馆以前来过很多次。5年前在新泽西州住了一个夏天,每个周末直奔大都市博物馆。再次登上它的台阶,立于它的石柱之下,心情有些慵懒,以为里面没有什么我没见过的东西了。可是当我再次穿过明亮的希腊罗马塑像大堂,看到那些熟悉的红褐色调的陶泥罐子的时候,竟感到了一丝陌生。那些奔跑的人像,那流畅的线条,他们矫健如羚羊,双腿纤细而又坚韧。古希腊的长跑者啊,我们又见面了。隔了五年,见过了大英博物馆和罗马遗址,懂了更多。再次回到大都市,似曾相识,却又觉得新鲜。
这次与以前的情况大不相同。既住在城内,就不必认为回去太早了觉得冤,又不必担心回去太晚赶不上末班车。没有了时间的追赶,可以自由自在的走,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想什么时候离开就离开。站在夏天的开始,往前看有那么多重返的机会,心情顿然悠闲。(八月底到来的时候,我会沮丧留恋,还是会刻意使自己麻木?)
看了一个装饰艺术(Art Deco)家具展,对着一张精致的三角桌垂延了很久。这是一个对世纪初的巴黎家具设计师Ruhlman的回顾展,其中包括他生前几百张设计图、笔记本、样板、和成品。此人曾感叹古人对于竖线的利用是多么的巧妙,于是在自己的设计中处处融合这些简单笔直的竖线条,让很小的空间也显得庄严宏伟。真可惜这个展览里不能拍照,否则将来买家具就有了样板了。:)
另外还看了一个18世纪法国流行的衣物家具展览,名叫 Dangerous Liaisons(危险情事)。那些物件自然极尽华丽之事,但是好玩的还是那些布偶摆出来的姿势。Dangerous Liaisons 是当时流行的一部艳情小说,几年前还被好莱芜拍成了电影。顾名思义,展览里有很多对于男女关系的明喻暗喻。那些穿着华服的布偶,有的弹着竖琴却背着女家教与竖琴教师偷吻,那教师的一只手居然摸到胸上来;有的穿着蝉翼薄衣,外套扔在皇家座椅上,一边跟爬到梯子上做头发的发型师抛媚眼,一边又跟来访的男士调情;有在舞会上被文胸勒得昏倒在地的,还有假装不胜酒力抛了鞋子与男士卧倒在床的,很是滑稽。
被两个长着羽翅,狮身人头的门柱石雕吸引到了近东展区。第一次把这几间屋子里的展品好好看了一遍,重温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勇士们骑着骏马南征北战的辉煌历史。大英博物馆里也有同样两对护城神,原本嵌在中亚平原古城的城门上,守护了四千年。然后被大英帝国某个贵族军队割成一块一块,发运到伦敦重组,装到陌生的墙上,守着温度湿度自动调整,永远不会经风漏雨的灰色大堂。所有这些宝物怎么会飘洋过海来到万里之外的异国,我一向保持怀疑态度。诚然,这里环境优越,超过原址良多,但是问题是搬运者当初的目的太不纯洁。所以一方面我很感激能有这个机会与它们相见,一方面却深知这个机会得来的有多么不应该。

阿丝瑞延王朝的护城神
展览介绍说,巴比伦国王Nebuchadnezzar二世在公元前604-562年巴比伦城落成的时候说了这些话,
"Babylon, the exalted city, the city of the God Marduk...
At the entrance of its gates I set massive bulls and fearsome dragons...
Its foundation I laid in the heart of the underworld
its summit I built as high as a mountain."
巴比伦,被歌颂的城市,马尔度克神的城市。。。
我在它的城门边安置了巨大的公牛和令人生畏的龙。。。
我把它的根基建筑于地下世界的心脏
而它的巅峰则象山一样高。

巴比伦城墙上的琉璃彩狮

公元3000年前的伊朗牛角杯

波斯剪刀
最后看的一个展览是德国摄影师August Sander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时期开始着手的“二十世纪德国人民影录”。桑德的摄影生涯从少年时代就开始了,那时他给一个来访的摄影师当助手,慢慢的自己也开始学着拍照。一直到他成年以后,大约二十年代初期的时候,才渐渐开始对摄影以及自己一生的使命有了明确的定位。那就是给当时社会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做一个完整的目录,以便留给后世一个公平清晰的印象。他把他所拍的几千张人像分成了七档,其中包括农民,城里人,工人,艺术家,女人,和“最后的人民”(The Last People)等等。工人一栏把体力工人和脑力工人放在一起,而贵族和屠夫徒弟同样算是职业。艺术家自成一档,说明桑德赋予艺术的重要性。女人也分到了一档,因为当时正是新旧的交界点,很多女人走入社会,但又有很多女人坚持她们的传统生活。
“最后的人民”一档里包括了残疾人,精神病人,老人,阶级边缘人,和死人。他诚实直接的摄角给了这些人们前所未有的尊严,也因此激怒了当时横行于世的纳粹份子,最终导致他的影集《时代的面孔》被没收,大量底片原片遭到捣毁,他自己也不得不搬迁到另外的城市。这一档末了的一张照片,是桑德亲生儿子的殡丧面具。Erich Sander 是一个哲学学生,左派激进份子,因政治原因入狱服刑,却在十年的刑期将满之际因病而故。照片是一张正面头像,艾力克终于除掉了他的眼镜,面上刷了白色粉末,双眼紧闭,抿着嘴唇,颧骨高耸。桑德在他所有的照片里都与被摄影者处于相等的高度,这一张也不例外。对于很多“最后的人民”来说,这是一种罕有的尊重。
从下午开始,一直到晚上,断断续续下了七八个小时的瓢泼大雨,夹着闪电和轰雷。持续了数天的闷热,终于稍稍得到了解脱。这个城市缓缓的舒了一口气,却还是不肯完全放松。街道上积了一小碟一小碟的水,快干不干的时候变成脏脏的黄色--象个体长满了青春痘的少年,面上坑坑洼洼,骨子里却还是活泼乱跳的。街上下班买菜上馆子的人一个不见少,统统急急忙忙的向前赶去,手里牵着的宠物狗照样毛顺皮滑的亮丽。
下午全体实习生被邀请去听研究部门的VP讲话。据说是很大的一个官呢。是一个自己也以为了不起的人。说话没有商量余地的样子,习惯发号施令的。演讲完了是观众提问时间。其他的问题都很规规矩矩客客气气蓬勃向上,最后我却举起手来,也是规规矩矩客客气气非常诚恳的,却问了一个十分不怀好意的问题,大致上是说,公司本部对您所说的这些远大理想到底有多少实质上的支持呢,当然问的时候要比这拐弯抹角的多。问完了他哈哈一笑,说你这明明是在说我扯了这么半天,说的话到底有什么作用。我笑眯眯的耸了耸肩,装出一副非常无辜的嘴脸来。又多了嘴,虽然被人拆穿,但是问了想问的问题,到底是舒服。
最近精神集中,工作效率提高,心情大好。见人都是笑眯眯的,挤出酒涡的那种,不是随便弯一弯嘴就得了的那种。交了很多朋友。午饭跟办公室室友开始说中文,吓了他一跳,说我以为你不会说中文。我说,不说,不等于不会。话匣子一打开,话题就滔滔不绝的来了。此位老兄住在附近山沟沟里,平时搭朋友的车上班,回家不能做饭,天天吃食堂馆子,苦不堪言。只有周末才能上曼哈顿中国城去大吃一顿,来回4个钟头。只有星期六可以自由支配,星期天又要开工,因为要编的程序太多。可怜哪!
晚上回到自己住处,看着街上一个连一个的杂货店和小馆,看着窗户外面绿草茵茵的河畔,觉得生活太幸福了。跟悲惨世界确实一点关系都没有。惭愧呀惭愧。西西。
近几天来晚上都有活动,早上也忙,于是就没法写日记。日子大致是这样过的:
星期一:主管是一个面目可憎的中国人,不知打哪里学来一套套的官样文章,没事习惯指指点点。星期一没事找事企图让我加班做报告。把我恨得牙痒痒的。于是星期一晚上一下班就忙着到处诉苦。
另,找到了carpool,现在上下班跟一帮哥伦比亚大学学生搭便车。来回省了一个小时。:)
星期二:公司组织了暑期打工学生烧烤会,于是一个下午都在草地上掷飞碟说话闲坐。虽然热得要死,但是白白赚了几百大洋。得意非凡。下午回到家里另有节目:中央公园里晚上有免费露天歌剧。于是跟着西班牙男高音以及他的一班朋友早早的去占位子。当晚演的是Nabucco,Verdi 的一部鲜为人知的作品。我很用心很用心的听,旁边男高音和他一班音乐学院的学生却开小差唧唧喳喳很小声的咬耳朵。(这一句中文应该怎么说?咬很小声的耳朵?咬小耳朵??)因为是露天的临时剧场,所以没有道具衣物字幕和任何动作,只是人家在台上唱,我们在台下听。但是那歌声是那么的优美,唱到深处心也一同颤了起来。下次一定要看一场正式的,穿着蓬蓬裙的那种。
星期三:在公司乖乖干了一天的活,而且晚上为了补上前一天浪费的时间加了班。比平常晚两小时到家。发现加州同学已到(这次就是借住在她父母家里),于是欢欢喜喜吃晚饭闲聊至晚上十一时。睡觉。
这几天翻完了一本张爱玲短篇。发现这姑娘善于描绘细节。很有本事啊。写的故事里总有那么一丝邪意。象一组协和曲里不合调的降半音,刚开始的时候甚至不能察觉,但渐渐的大声再大声,直至把其他一切淹没。在这一点上有些象Roald Dahl,读完总有一些不适。
#$*^@($,今天早上天气预报口口声声说会很热,要华氏80度,结果我穿了裙子。可上班路上就开始下大雨。冻死我了!#*@&^$*#&^*
周末过得很惬意。周六出去买了双鞋,然后跑到格林威之村那边去逛街。周日穿了新鞋与西班牙男高音去参观和尚庙博物馆,晚上恩格夫妇家里有聚餐,席间笑话百出。
西班牙男高音是恩格夫妇朋友的孩子,三年前来曼哈顿学美声。现在刚刚毕了业,没有工作,女朋友在万里之外拉小提琴为生,很是郁闷。整天价盯着手机盼着女朋友或导师来电话报告好消息。唱歌的声音的确很高,但是因为没有帕浮拉第的大腮帮和大肚子,所以声音有欠雄厚。还需要时间培养。
和尚庙(The Cloisters)是大都市博物馆的一个分支。Cloister的直译其实是“修道院后花园”,是修道士休息冥想的地方。如今地处城市最北角的Bronx地带,被嘈杂的公路环绕,不过还是绿草茵茵的赏心悦目。大都市博物馆的和尚庙里每一扇门,每一条回廊,甚至连有的砖头都是由大富翁Rockefeller从欧洲某个国家一块一块搬来的。大部分来自西意法德荷等国年久欠修早已倒塌的废墟,也有些别的零零碎碎,想来当初少不得明抢暗夺。
纨绔子弟原来不是纨绔子弟,而是同样的打工仔。今天早上发现男孩子居然与我上了同一辆北上的火车,而且在同一站下车。和他有说有笑的黑人老兄是个穿得衣冠楚楚的同事,绝非街上小混混类。真让人汗颜,先前的眼力架居然那么差。难怪在意大利会被骗。
今晚的项目是一堂半个小时的跆拳道单人课。是附近的跆拳馆为了拉拢顾客免费请我去上的。从加州带来的衫裤太热,课上了不到一半就汗流浃背了。老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问我有没有事。我忙着踢我的脚,也顾不上擦汗,只是笑笑摇头。
曼哈顿诺大的城市,原来没一个像样的韩气道馆。只好拜旁门左道为师,偷一些功夫。只是不知道跆拳道和柔道哪一个更好呢?周末可能会去哥伦比亚大学的柔道课观摩一下。
昨晚七点来到旧金山机场,搭乘九点半的红眼航班去纽约。
机场里空空的。好不容易找了家开门的餐馆,卖一些装模作样的意大利面食和汉堡包。价钱贼贵,装修极俗,侍者太殷勤。
与阿瑞道别,待两日后罗马重聚。独自进得候机室,坐在椅子上昏昏欲睡。上了飞机却又睡不着了。吃了一粒安眠药,也不管用。脑子沉重了,好像有睡去的意思,然而知觉还在,每一点头就又醒过来。
起飞前空姐照例来检查坐在紧急出口排的乘客,向前座的华人男子询问,那人却不会英文。他个子矮小,剪了极整齐的平头,面目精悍的样子。此时却茫茫然瞪着空姐,眼中可想而知的惶恐。我低下头去回避他眼角的余光。我知道他此时的感受,但是我帮不了他。不会英文怎能救急?不能救急就不能做在较宽敞的紧急出口排座。空姐见解释无效,便呼来空少爷。少爷用最简单明了的英文和手势说“Come here. Follow me.”象对孩子或狗。感到屈辱是自然的,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刚才的这一幕现在睡不着的时候又想了起来。连带想起初来美国时在公立中学里的日子。妈妈后来对别人说,那段日子她可苦了,天天回家哭鼻子。殊不知少年时终日惶惶的惊恐又怎一个苦字可以概括。空荡却逼迫的走廊,不怀好意的一扇扇窗口,惊慌而徒然的在一张张新面孔里企图寻找一些友善。到今日,惊恐已经消失,惶惑却还在。
迷迷糊糊中望向窗外。暗灰色的云彩蓬蓬的铺展在机翼之下。上空悬挂着点点寒星。离得那么近,却一动不动。世界是静止的。
又吞了一粒药。还是睡不着,只是瞌睡。再睁眼的时候云层已退。看得见下面某个城市盏盏暗黄色灯火,映着天上银白色的星光。
抵达纽约是早上五点一刻,比预计的还早了半个钟头。提了行李走出机场,天降蒙蒙细雨,倒是凉快。我苦笑,这种天气在三藩市有的是,本以为回潮湿闷热,哪想却世界大同。
与出租车司机话家常,讲纽约和加州的西红柿哪里的更好吃。我说,纽约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城市。他却点头道,是,忙着生活,没有时间去打算离开。
来到寄住朋友家,拿到事先藏好的钥匙。人家一家都去度假了,屋里没有别人。一进门一股湿气迎面扑来。再一看却是好大的厅堂,咯吱咯吱的木板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尽头处一架大钢琴。屋子一间接着一间,老旧而宽敞。想想楼下匆匆过路人奋斗一生而不得的巨大纽约公寓现在就摆在眼前。墙上挂的照片一张张看过去,展示的不过是一个家庭的平凡历史。瞬时间一切金钱价码都不存在了。这里只是一个家。
打了盹,洗了澡。红眼航班果然名不虚传。红着眼睛打点行李重新上路。下一站,罗马。
下班的时候与一个东欧女孩子同路,于是攀谈了起来。她短短的头发,浓而细的眉毛,看得出来精心化了装,属于五官精致却稍微男性化的那一类。说话的时候嘴角习惯下撇,语气里好像带着不屑,细听之下却有一些腼腆。很典型的东欧人吧。乍相识会觉得生活的苦难已经在他们身上积聚了一层酸楚与世故,打肿了脸充胖子。但进一步深交又会觉得他们还象孩童一样的天真,抱着无限希望,却又不忘记自嘲。很矛盾的一群人。
每天早晨乘地下铁都会看到一个男孩子,比我晚一站上车,同一站下车。穿着烫得笔挺的白衬衫和卡其裤,七成新的软皮鞋,背着窄窄的单肩包,很瘪,看上去很轻,里面大概只有一只笔,或其他不法物件。一连两天在早班车看到他,留下印象是因为他脸上的漠然和高傲。今天下班的时候居然也看到了他。在车站旁边和一个黑人大哥眉飞色舞的讲着话,一副混得很开的样子。然后他进了车站,在站台上不安的来回走动,也许是因为燥热的缘故。早上抹得油光锃亮的一根根竖得直直的头发现在都耷拉了下来,服帖的趴在头上。衬衫从裤腰里拉了出来,袖子挽上了一寸,但是还是雪白笔挺的。我想他是个高中生,也许是很好的私立学校。也许家里环境优良,能够每天为他提供浆好烫好的衣物。他却绝对不象是一盏省油的灯。不是积极的肇事份子就是蔫坏的那一种,老师们看见了都要竖起背后的毛拭目以待的。聪明俊秀却颓废高傲。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叫Igby goes down,说的是曼哈顿城里富家子弟学坏的事。电影极差,不看也罢。但是我想 Igby 就是他了。
今天很热,也很闷。闷热得我有点担心,八月份的时候会不会更坏。回家问了人,被告知不会再坏到哪里去了。于是放下心来去冲了凉。
今天是开始工作的第三天,终于有机会溜上网来打中文了!趁着办公室里没人,偷偷的把自己的小苹果机插入网上。最近好长一段时间不能上网,网瘾发作的时候就手痒痒,可恨一直不能看中文贴打中文字,意大利游记也没开始写,还有一大堆正经事要干。不过不上网的好处就是工作效率奇高。所以也未必不是好事。
这两天来的生活非常规律,早上六点半起床,搭地下铁转火车转汽车去上班,全程整一个半小时,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看着窗外发呆。然后工作八个小时,然后回程一个半小时,然后做饭吃饭打电话,十点种上床。打从我高中毕业就没有这么规律的作息,我觉得很新鲜。
星期六晚上抵达纽约的时候这里正在下小雨。昨天开始天气却开始转热。今天多云,据说会高温潮湿,不过早上的空气还是满清新的。走百老汇大街赶地下铁,买了巧克力牛角面包,路过报亭和百货店。和90街交界的地方有家药店,有两个黑人每天一大早就在那里站着,看样子什么也不干的,就在那里闲聊,看来往的路人和隔壁餐馆里出来冲地的伙计。
在纽约收留我的是同学的父母,很有趣的一家,每天拉着我吃饭。一边做饭一边聊天。天南地北什么都侃。聊工作食谱种族问题,研究做生意的和搞研究的人之中哪类人更坏。
流水账就这么一串串写下来。日子一天天过去。希望今晚开始能有时间写一些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