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几句真话并不难
——给桑克的一封信
师涛(上海)
桑克兄:
我的两篇拙文《令人遗憾的“硬伤”》和《矫情的“第三条道路”》,一时冲动,贴在了几家网页上,承蒙你的厚爱,有幸得到了你的篇幅不算短的“回贴”。在此,就你“回贴”里的几句话,再多罗嗦几句。
你说,“我以为,做一个知识分子,然后做一个诗人;或者做一个文化流氓,然后做一个诗人;或者就做一个诗人,外面皇帝的棒子打到头上都不管;或者做一个什么都不写的诗人(这种现象也有人振振有辞地为之辩护)等等,都是个人的选择,无可厚非,就像有人选择充满荆棘的十字架,有人选择充满耻辱的肉林酒池。既然是选择的不同,那么就说明它们都是合理的,都是可以存在的。”
对你的这个说法,我是完全赞同的,我认为这是认识问题的一个底线;反过来,也说明我在文章里的说法与你的不谋而合:比如我在《令人遗憾的“硬伤”》中说:“其实,就算诗坛是个名利场,诗人们为了各自的名与利而打笔仗、打嘴仗,也是正常的现象,各人有各人的艺术追求,由他们去吧,你做你的‘知识分子’,我做我的‘诗歌暴徒’,你方唱罢我登场,谁又能把谁怎样?”
我在《矫情的“第三条道路”》一文中,指出诗人树才提出“第三条道路”的矫情,丝毫没有贬损他的诗才的意思(我还特意加括号注明“当然是善意的!”),而只是想纠正他的一个说法,即他想表达的确切含义应该是“另一条道路”,在诗歌的森林里成为一棵真正的白杨树——“让白杨树是白杨树的那个样子”,你自己就是“另一棵树”,是真正的“第一棵白杨树”。也就是网友“公鸡”在“唐论坛”里跟贴在我文章后面说的那样:“‘第三条道路’应该说成‘自己的道路’——喜欢多样化”。
就因为我始终坚定不移地维护着诗歌的多样性,尊重每个诗人(诗歌写作者)的个人选择,所以我也赞同你的另两句话:“如果有第三条道路,那么我就是第十五条道路。为什么呢?前面空一些,让其他人来选择,后面也可以有人加入。我以为,每一个人都是一条道路,如果他不想放弃自己的想法的话。”对此,我的话也说得十分明白:“我不认识树才和莫非,也不愿意介入诗坛各种‘主义’、‘流派’的纷争”。
而之所以想起要写《矫情的“第三条道路”》这样的文章(一封信),就是因为“恰巧翻到了他(树才)对北京‘盘峰诗会’的一点议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他(树才)自己的新见解——即‘第三条道路’”。我对盘峰诗会不感兴趣,但对于那个把诗坛分为“知识分子写作”和“民间写作”的说法感到十分的好笑,一直也懒得去说它。树才一首诗歌《兰波墓前》有个句子:“为何狗屎和鲜花同时杂陈在墓碑前?”我认为用在此处倒是再绝妙不过了。这个诗坛实在是好玩得很呢,要么一片死寂,“为何有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安息?”(树才:《兰波墓地》),要么“乱若阿拉拍集市的化装舞会:喧嚣,仿佛一个暴发户,幸福得轻浮。”(桑克:《二月》),但不管怎样,这些都是诗人们自己的事,有谁想不通,也不过是他个人的心理障碍问题。
但是,读到《九十年代文存(上卷)》中谢有顺那篇《诗歌内部的真相》之后,我就暂时不去想这个诗坛是如何得如玩,而是去笑那个同样作“看客”状的诗评家谢先生如何之可笑了。
我在《令人遗憾的“硬伤”》里说,“(《1998中国新诗年鉴》)明明是不同风格的诗歌的呈现,谢先生却偏偏要断定它实现了两种不同写作道路的分野(就如同把影子一分为二),这样的诗评家确实少有”。当然,每一本书的编选者都会有自己的编选意图,体现自己的价值取向,这是编者的权利,但评论家的掺合是另一回事。就好像我十分尊重诗人徐江写诗的权利(我十分喜欢他这样的句子:“你问我/世界是什么/我说/是小时候/是雨/是哭泣/是你吻过后的一脸茫然”,一百二十分不喜欢他这样的句子:“强行终止了一场大便”),却对他那些不怀好意地评论余杰的文章始终保持戒心和厌恶一样(他有一篇著名的评论文章:《余杰一思考,徐江就发笑》)。
而最令我不爽的是诗评家谢有顺先生这样的结论:“——诗歌是守护自尊的生活,还是守护知识和技术;汉语诗歌是为了重获汉语的尊严,还是为了与西方接轨,我相信,每一个敏感的人都会在他内心迅速地做出决定”。于是我借题发挥、借力发力地指出:“我也相信,每一个敏感的人都会赞同我对此做出的判断,即谢先生不仅是个‘拉托’高手,还是个‘剥皮’大师——他竟然将‘知识和技术’从‘自尊的生活’里活生生地剥开,将‘与西方接轨’同‘汉语的尊严’活生生地剥开,还要摊开两堆淋淋的皮肉,逼你迅速地做出选择”。
你在我的文章下面点评说,你个人“不喜欢火药味太重的文章,这样会使文章的说服力下降”。我想,如果说火药味太重,恐怕指的就是我的关于“拉托”与“剥皮”之一说吧?
你认为我在这里提出的问题,基本都是由于观点不同造成的,“这不属于硬伤问题(硬伤应该是基本事实差错),而观点不同的问题,应该在讨论的层面上展开,各自把自己的观点阅释清楚,也就可以了”。
我是不赞同谢先生的有关观点,但他明明白白地将“知识与技术”从“自尊的生活”里活生生地剥开,将“与西方接轨”同“汉语的尊严”活生生地剥开,这不是基本事实差错是什么?这不是“硬伤”是什么?我说“作为诗评家,谢先生这个‘硬伤’碰得实在是有所不值,有辱其名”,我把自己的观点已阐释清楚了,也就可以了。虽然我并不是空放一枪,但枪里装的毕竟还只是一发橡皮子弹,玩玩而已,哪里来的火药味?
在《令人遗憾的“硬伤”》一文中,我最看重的是我的这句话:“诗歌内部争论是一种正常现象,其中的因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把‘知识分子’当作一个屎盆子,想扣在谁的头上就扣在谁的头上,想怎么扣就怎么扣”。你在文章下面点评说,“我以为,在中国不做知识分子,就是没有良心,而丑化知识分子的行为,我想,是可以澄清的。属于学术范畴内的知识分子问题以及诗学问题,可以进行辨析性的讨论,毛泽东说过,他们也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但这种摸屁股,我以为应该严格限制在学术范围之内”。
对此,刚好我手头上正在看的一本书、王彬彬先生著的《鲁迅:晚年情怀》里一段话可以引用一下:“一些社会现象,一些与民生疾苦、民族命运密切相关的问题,不免在所谓‘知识分子’中引起种种争议。这些争议,往往都以学术之争的面目出现,然而,若深究下去,在相当程度上不过是良知之争、人格之争。对某种现象、某个问题持怎样的态度,常常可以归结为有无起码的正义感这样一个极简单的问题,或者说,归结为愿不愿、敢不敢说几句的人话的问题”。
关于“知识分子”的话题确实一言难尽,你的意见是,“至于表述方式,不管野蛮还是文明,我则报以理解的态度”。这是一个底线,我当然也赞同。问题是,文坛(诗坛)并非一方净土,一派祥和的气象,它也充满了污浊和凶险,鲁迅先生就认为“作家”这一称号里,已包含无数恶行,并以继续被称做“作家”为耻(王彬彬《鲁迅:晚年情怀》),而李敖在《台湾十种骗子》一文中,竟然将“台湾的诗人”列为十骗之首。面对这样一个文坛,这样一个诗坛,仅仅有一颗宽容之心(当然,前提还是宽容、理解)是远远不够的,你自己在《在中国怎样做知识分子》的文章里也提说过,“我见过不少把无耻当真诚的人,他们分不清什么是无耻什么是真诚,我怎么才能让他们明白这里存在的区别呢?”
而我选择的,只是鲁迅先生的这句话:“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就够了!”——说几句真话并不难。 冬安!
师 涛 2002.1.2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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