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三篇

偶像的黄昏
10几年前,中央电视台做了许多奇怪的事,比如春节联欢晚会请港台歌手吧,竟然请些谁也不知道的奚秀兰、
张明敏之类的二、三流人物——当然,当时真把谭咏麟或者梅艳芳请来,我也一样不认识,当时除了邓丽君我
谁都没听过。的确,张明敏火了一把,一首《我的中国心》唱红了大江南北,以至于全国人民都为他的前途担
心,连他有幸在一部不入流的电影里跑了个男扮女装的龙套也让许多人欢欣鼓舞。一位上了年纪的观众甚至涕
泪交流,唏嘘不已地说:没想到港台的青年这么爱国。
我对港台青年的爱国情怀没什么怀疑,只不过对这种印证方式感到好玩。
不过张明敏再牛也牛不过费翔,因为他显然不具备费翔的杂交优势。甚至费翔在1986年春节晚会上唱了《冬天
里的一把火》后,有人便真的把后来大兴安岭的林火算在了他的头上——当然是开玩笑了,否则费翔现在还应
该关在什么地方。
应该承认,费翔有很多优点,起码经过录音处理后的歌是不会跑调了,其次形象喜人,生机勃勃,很像俺们老
家5月的高粱,越长越高,弄得俺们村的许多小妞神不守舍,声称非他不嫁,不过后来回乡发现她们大多也都
嫁出去了。
近来,听说费翔又要复出,录了新歌,在下对他的勇气感到十分钦佩,放在乡下已经到了做爷爷岁数的人,实
在是很不容易,虽然我还没听过他自己创作的歌曲,但谁也没要求歌手都必须会写歌啊,能唱好也不错了。
和谭咏麟、张国荣这些人比起来,张明敏、费翔这些人真是有运气,两首歌打遍神州无敌手,无论别人后来如
何追赶,也来不及了。
来不及就来不及,我看这些人也没有要追赶他的意思,如果说,费翔当年是作为一个偶像而存在的,而今,这
个偶像不可避免地变老了,甚至当年视其为偶像的少男少女们,现在大多也有了开始崇拜自己偶像的下一代
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正如本报作者秋歌所说:一个40岁还能和年轻人斗性感的老男人,你还要求他什么呢?

向刘德华迷道歉
得承认,我唱歌经常“飞调”(比跑调还厉害),演电影只做过活动布景(群众演员),跳舞只会跳大学里最
流行的两步,还经常找不到节奏,踩女孩的脚。所以从任何方面说,我都赶不上刘德华,甚至身高也要比他矮
上许多公分。
所以,我对我11月30日专栏中《永远的中层》里的许多说法做一点纠正,以便让刘德华迷们别再找我的茬头。
有刘德华迷来信说我对刘德华进行了无耻的诽谤,现在,我正式宣布新的感受:在四大天王中,刘德华唱歌要
比黎明强,跳舞比张学友强,演电影比郭富城强,也就是说,如果刘德华如果搞田径的话,说不定跑得会比世
界冠军还要快——比如李宁、邓亚萍、王义夫这些人,我看就都跑不过他。
另外一个读者来信,也对刘德华表示了无比的“景仰”,他说,班上开晚会的时候,他唱了一首《忘情水》,
同学们都说他比刘德华差一点点,可见刘德华唱歌要比他这个五音不全的人强。他还说,无聊的时候也看过一
些刘德华的电影,感觉上要比在幼儿园的时候玩的警察抓小偷要精彩得多。
这位读者的感觉很不错,假以时日,可以去搞“比较文学”,就像钱钟书所说的“狗比猫大”一类的东西,在
他的比较之下,我不得不承认,刘德华在很多方面比我们中的许多人强得不是一点半点,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
人迷他呢。
我看到的最新消息是,和刘德华一起演《阿虎》的日本女演员常盘贵子承认,在拍戏的时候,对刘德华动了真
情。她说,很难有男人可以把她搞得这般意乱情迷,因而哭成泪人儿的。那一幕导演安排两人在车上吵架,常
盘把华仔赶下车,之后便抛下他而去。“本来导演安排一些对白给我交代舍不得他,我只能从后照镜看到在公
路上追我的华仔,心里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爱的感觉,眼泪就不自觉地涌了出来,全部过程我都讲不出半句
对白,但导演看到我看后照镜的眼神,已教人感动,不用再有对白了。其实,华仔才是令我真正感动!”
能把常盘贵子弄得神魂颠倒也不容易,“华迷”更有理由感到自豪了,按照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说法:干掉日
本人。
华迷们慢慢高兴吧,我得吃饭去了,白。
不幸的毛宁幸运的你
毛宁是什么?是一个歌星,是我们这个年代的成功者的一个代表,最重要的,他是一个人。他所在的公司发布
了不真实的消息,这是不对的,不对到什么程度,我没有权力做出判断,这是公安机关的事,最后的决策当然
也由法院负责。但是,目前法院还没有判决,谁也不能就说毛宁就有什么问题,借用鲁迅他老人家笔下人物的
一句话:你说就是你的错。
我不关心毛宁今后的出路或者结局,这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和你也没有关系,我只关心这一点:毛宁
健康吗?
我不是说毛宁身体不健康,他是运动员出身,再怎么不健康也要比我健康多了;我也不是关心他精神不健康,
他的选择取向是他自己的事,我可以不喜欢,但是不能阻止别人也不喜欢——人家的事,自己负责,和你有个
P关系。
我关心的是围绕着毛宁的说法健康与否?
前边说了,毛宁是一个人,这一点,估计没什么人持反对意见。是一个人就会犯错误——虽然我现在还没看出
毛宁到底有什么错误,因为我只相信公安机关的,既然公安机关目前还没有什么说法,我只能承认他没什么错
误,但是你凭什么就要对毛宁口诛笔伐呢?
上边的问题是一个朋友提出来的,我也不得不想一想,是啊,凭什么呢?
但是,又想一想,这又有什么不好呢?此次事件,在网络上讨论得非常充分,从人类的性取向,到隐私权,从
公众人物的自律,到法制建设,都有人在发表自己的观点,这就是进步。
至于毛宁,他赶上了,这件事情对他本人当然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我能看出对他有一点点好处的话,那我脑
袋里一定是进了水了。
但是总要有这么一个公众人物倒霉——我对毛宁抱以深深的同情——才能让这些事情有个开始。
那就开始吧,如果真能讨论出个结果来的话。
我期待着,当毛宁们出事的时候,所有人都能以仁慈之心看待一个受伤的人,我也期待着,当一个心口不一的
公众人物真的说谎的时候,公众能给以一致的谴责。
公众人物之所以成为公众人物,是因为我们喜欢他们,一旦他们不值得我们喜欢的话——那我们应该有能力让
他得不到他因为我们的喜欢才得到的一切。
这个说法你同意吗?如果真能这样,我们都应该感到幸运,因为这是一个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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