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一派早早放话,要把今晚的演唱会做成一场派对。基本上,他们做到了。 开场,回放专辑封面和经典影像,那是热场。然后,幕布刷地落下,THE PARTY几个巨大的字,一下子引起了现场的沸腾。 明穿妖娆的衣服,宝蓝、桃红、深咖、暗红,亮片,长袍,礼帽,夸张的装饰。达还是安然,说很蹩脚的国语,让人忍俊不禁。他们的眼角,是亮粉的十字。 明真是招人爱。他俊美,他脱俗,他唱,他跳,他说,他笑,他怀旧,他放哥哥的原声,他斜搭着年轻的女吉他手的肩,他凑近达的话筒,他对挤在台前的粉丝说要注意安全,他奔到舞台最边角的音响旁边与粉丝打招呼。他的声音华丽,那么的香港。我想不出一个更好的词,来联系他与那座繁华的夜都市。 满场都是荧光棒,呼喊,口哨。难得的,连VIP赠票区都有人不由自主站起身来随音乐摇摆。 昨天下班时候,和菜头打我的手机,他在寻找一个要去现场看达明的人,可以拍照码字和他分享。我说我去的。他大笑,说这是他拨的第一个电话。问他为什么就那么笃定我会去,他说是感觉。这时候,我拿到票子大概只有5分钟。 今天,惦记着达明的盛装之邀,我没有PARTY装,也没有工作制服。于是我跑去剪了头发,把刘海剪成了马桶盖状。具体,请参见徐静蕾换了新发型,拍的那张自称大猩猩的照片。 LG指着内场区说,你看,那两个保安都陶醉地摇摆。我笑翻了,那一对绝对是今天的最佳制服着装奖。他们套着有工地上穿的有反光条的马甲,戴着橘红色的安全帽,忘形摇摆,已经站到了凳子上。 世事总是充满了巧合和惊喜。侠姐忽然打我的电话,我说我在达明演唱会的现场,她尖叫。我记得,1993年,我第一次听达明,就是在她家。那是一盘精选集的卡带,封面有一棵树。我们那么爱《石头记》。我跟着她学给卡带叠一个保护封套,回去之后给自己所有的卡带都叠了一个。近尾声时达明唱《石头记》,我又拨通她电话,给她听,她在那头跟着唱。13年前的青春岁月,就这么YESTERDAY ONCE MORE。 手里有一本小册子。进场前从歌迷自发组织的摊点拿的,很精致的印刷,全部是爱达明的人做的,照片和写给达明的只言片语和一些简短的回顾。封三有这样一段话:“当我们决定开始做这份场刊的时候,好似只是谁谁谁的一句戏言。然而突然间,仿佛省略了争辩——所有的人都说,请允许我出一份力。”非常平淡的感动。至少,我没有在哪场演唱会,看到有这样的一本小册子。 其实我也一样,担心达明老了。可是,他们没有让我失望。明妖娆地找不见岁月的痕迹,这简直太让女人嫉妒,他的声音依然华美细腻却张力十足。达也没什么变化,有点发福?毋宁说有点周星星。 我爱的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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