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歌手的非摇滚生活


我算是明白了,我只能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

当然没有人是天生就是没出息的。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天才儿童就已经初现端倪了:因为不是汉人,我比别的孩子会写更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自己弹,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所以说,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儿童。厂里的大人恭维我妈妈说,虹飞将来一定会上清华。因为清华不叫“清华大学”而是叫“清华”,所以我不知道清华原来是一个大学,但我知道自己将来是一定要上清华的。

我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曾经。因为那时当教师很光荣,所以我立志当小学教师;后来好像清洁工人也很光荣,所以我又立志当清洁工人。我说出后一个志向的时候,我的工人妈妈简直是怒不可遏。但她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清洁工人不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蓬长裙。但事实如此,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小孩。

小时候我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一个玻璃瓶,一个瓶盖,一段小绳,一张铝箔或者糖纸。我以为只要持之以恒地到垃圾堆里找,就一定会找到我想要的一套塑料小餐具。但是会有干净的当地小女孩嘲笑我,说我是“邋遢猫”,那是形容小孩子的最恶毒的词,一般是指尿床和流鼻涕的小男孩。奇异的自尊心简直让我感到痛苦极了,这种痛苦是隐秘的:我不能说出去,又不敢哭。在那一个时期的儿童生涯里,有一个叫“邹秋雁”的女孩子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她也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而且她比我邋遢得多。我从来不嘲笑她,因为只有她从来不会让我感到自惭形秽。我妈妈时常发现我捡到的小东西,她会扔掉它们。我只能默不作声地看她扔。所以,当还一个很小的小孩的时候,我就和妈妈有代沟了。

早在三岁多一点的时候,我就梦见我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凤冠嫁给了小儿班最好看的男孩子了。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梦告诉了我的堂姐和妈妈,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她们一点也不尊重一个三岁女人隐秘的愿望,所以她们就大声嘲笑我,只要想起来,就笑我,我好不容易才等到她们忘记。所以,我变成了一个不轻易诉说自己愿望的小孩。当我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但是绝不会说出。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在我的青春期,我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我只是无休无止地在心里注视他,决不吐露分毫。

我是一个非常乖的女孩子,因为我上课不讲话,不乱动,我最喜欢的事情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男孩子们特别喜欢欺负我,因为我梳着长长的小辫子。而且我从来不告诉老师说有人扯我辫子,也不告诉大人。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谆谆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不欺负我了。所以我总结出一个经验:要想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就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并且花很长的时间去设计一张永动机的草图——为了让他觉得我有过人之处,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而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十六岁的时候,我在信中爱上另一个男孩,但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这种毫无道理的妇德造成了我和那个男生的巨大的痛苦。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地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但是另外一个男生也放弃了我。这是无庸置疑的,这个世界上不如我的女孩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就像那个叫“邹秋雁”的女孩,有生以来我只遇到她一个。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吴虹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清华。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是这么说的:你会什么呢?我想了一下,我确实什么也不会,我甚至因为胆小而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上了清华。

在清华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曾经是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简直太纯情了。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就是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终于快毕业了,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终于得到了报应,我做的课题是环境工程固废组的,叫“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我于是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12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那是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最后,在论文答辩的时候,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1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2元。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因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不管怎么说,我最后总算是毕业了。这几乎是系里的一个奇迹。

我的文学专业的著名导师姓蓝,但他和笑傲江湖的蓝凤凰没有渊源。他可能听到什么谣传,总是对别人信口开河说,这是一个摇滚歌手。事实上我不过是一个唱民谣的小女生罢了。但是不幸语出成谶,不久之后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声音尖薄的摇滚歌手。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因为尽管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人文学院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甚至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是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罢了。

大家一般只是知道我们乐队的名字,很少人听到我唱歌,因为我还是很胆小,不肯开口唱歌。而且我是一个无能的主唱,总是找不到演出。我曾经是天才儿童,天才少女,但是我承认确实我不是天才主唱:不会化妆,不会扭屁股,不会抽烟,不会喝酒,连摇滚乐都很少听,是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学院女子。而对于所谓摇滚,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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