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丽素并非某种”素”或者养料,它是一种糖,外边包着薄薄一层巧克力,主要特征是非常甜,甜得和它的价格很不相称。四年前,它两块五毛一包。这是我见到的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回的最甜的糖。我爱吃巧克力,就姑且把它当巧克力吃。我对糖啊,奶啊这种甜腻腻的东西需求量很大,吃麦丽素速度非常快,10分钟就能解决一包。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巧克力的味道其实就和麦丽素差不多。 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因为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传说中,他“很有钱”。我总是别有用心地带他到超市,象蜜蜂一样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巧克力转。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种包在金纸里的巧克力。这样可以分给别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还可以保留着,表明你拥有过这种巧克力。我这种心理活动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给我买了。可是在关键时刻,我总是很没有出息,担心他的钱会被用光。最后我的美德战胜了私欲,就像5岁时拒绝母亲给我买小提琴一样,我也拒绝了男友给我买大盒的金装巧克力。后来,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后悔很后悔。早知道这样,我不但当时就要他买一大盒巧克力,而且还要他每天都买。而我也一定会省吃俭用,一点一点把它们存起来,这样即使分手了我也不怕,因为我还有巧克力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吃。尽管我机关算尽,这种才智还是来得太慢——我应该及早做好储备的打算。 和别人一样,我的男友以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写到文章里去,所以他要我答应他一件事,就是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许我把他写到我的文章里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让我怎么写?让我想起我大一时候的男友,他总以为我在诗中影射他,气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后来他真的不要我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奇烂无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报发表了。那篇文章是呼吁环保的,结果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一见他就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环保了。象他这种自以为小资的人果然很生气,五年了都不肯再见我。现在我又要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的男友了。我属于女子兼小人的那种,睚眦必报,令男生很失色。 我们屋四个女生,个个都很美丽,一个没有男朋友,一个单恋男生失败,一个刚被男友甩掉,一个正在犹豫要不要甩男友。现在她们和我一样冒充失意知识分子,听音乐必听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说必看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影碟必看《莪薇丽卡的双重生活》,讨论男生必说这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好象谈论手机型号)。周末的时候,我们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萨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我不喜欢宜家。看到那么多便宜的洋货堆在一起,让人又欢喜又绝望。里面的家具无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象是新潮的年轻男女凑合住在一起,不象是过一辈子的样子。我喜欢小时侯我们家的柜子,涂着暗红的漆,阴沉地蹲在角落里。因为长年的潮湿,柜子的边沿总是爬满了白色的蛀虫。用湿布擦或是用火烧,小虫子就跑了,可是过几天,又和以前一样: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虫,害风湿的母亲,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见明亮的色彩,活泼泼的,都是人为的。宜家告诉你可以多么快捷多么经济地进入现代化的生活。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象回到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我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在图书馆发呆时,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后悔都来不及。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只好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象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忠厚信诚。小时侯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在体重上比那只猫大出很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尽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读小王子,也不看安徒生。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这么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的良心大大地坏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庞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发现角落里并不象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不由得感慨自己总也赶不上趟: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
摇滚歌手的非摇滚生活 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