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宝典


对于一个立志当女作家的女人而言,性爱是文字中不得不提及的关键。这是时代的趋势和需求。比方说,福柯他老人家就是写了一部长篇累牍的《性史》,还没有写完就一跃成为了法国的先锋迟暮美男作家!而弗洛伊德就比较生不逢时。他在研究性倒错的时候,就被无数人包括他至爱的亲人斥为“流氓”,所以一直到死,他内心都充满了不被理解的痛苦。我认识一个女作家。她坐在朝东的窗户面前,企图写出一部骇世惊俗的长篇。我仔细阅读了她的小说,发现她详细地描写了死亡,却没有描写性爱。所以她没有得到书商的青睐。但是书商却对我很看好。因为我告诉他。我小学四年级就看完了金瓶梅,五年级看完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他们在做爱的时候,我一直以为她在游泳。我对他们在雨夜裸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我得知内地某些朋克乐队欲弹琵琶半遮脸的裸奔的时候,很是不以为然。长大之后,我又以一个严谨的工科学生的身份仔细研究了川端康成、萨德以及当年金瓶梅被删去的关键情节。所以我的文字基础实在是打得很好。我想起我有一个叫蔡春猪的朋友,作为一个不得志的文学青年,他屡次在他的文章里,深情地回忆了肥硕的房东大姐在他的破了几个洞的窗户下对他进行性骚扰,以及他骑车回圆明园村趁着下坡路在自行车上手淫的全部过程。后来这个人成为一个非常成功的时尚编辑,熟知各种白领和小资心向往之的内衣、洋酒、香水和化妆品的名字。他性格内向而忧郁。此人在网上有多重变身,有时候我很怀疑他其中的一个身份就是安妮宝贝。

作为一个奇货可居的女摇滚歌手,我迄今为止仍然很不得志,部分原因是我没有给我的男性歌迷们足够的性暗示。最要命的是我不会扭屁股。我也没有假冒的黑色紧身皮衣和猩红的大红嘴唇,所以到现在都找不到演出的场子。而我的另一个摇滚男同事就比我高明很多。他貌比潘安,玉树临风,上街的时候那些不畏非议的女子总是朝他扔西红柿,有时候索性扔榴莲之类的。尽管如此他还是打扮成妖冶的女人,唱歌的时候兰花指一翘,媚眼儿一瞟,连妇女都怦然心动,更何况大老爷们。他唱的歌词吸取了大量劳动人民的智慧,比如他有一首脍炙人口的歌《嫁人》,歌词大概如下:男人为什么嫁不出去,因为不知道深浅;女人为什么嫁不出去,因为不知道长短。所以他要比我有人气的多。而我因为曲高和寡而不得不伪称自己是艺术家。可是我又没有和先锋杂志拉上关系,根本得不到身份的认同。所以我只好当女作家了。我和书商签订了一个出书的合约,就是如果他要给我出书,那么我隔2页就要来一场性爱描写,在厨房、马桶或者电梯上。为此我把小说的提纲列成了一个表格,包括时间,地点,时间的长短,采取的体位,内衣的牌子等等,都做了翔实的规划。至于开头,我采取70年代出生的新生代作家(比如财宝)通用的办法,直截了当:我叫叉叉,我属叉叉,今年二十叉。就这样很酷的样子。

道德在这里是要被忽略不计的。比方说,托尔斯泰如果活到现在,肯定成不了畅销书作家。我十四岁的时候,刚看到安娜出场,浑身戴着令人炫目的光环,不穿棉布衣服,我就知道她肯定不得好死。还有那些美丽、善良、纯真的村姑,老托总要逼良为娼,然后再“复活”一把,恁地折腾。其实安娜才和一个人偷情,而且偷情的时候还很不爽,还要惦记她的可爱的孩子。结果这样一个女人,没有尝到快乐就被写死了。如果换成在中国,早就让她假装沉船,其实偷偷到西湖和范蠡私奔去了,或者象高玉宝一样半夜学鸡叫,然后跑去找中国共产党。所以我简直替安娜觉得冤——你看现在的作家写的女人,至少有九个情人,还包括多金的外国人。可是她们都没有死,只要回到家叫一声“妈妈”,故事和灵魂都一起得到了升华。就是生不逢时啊!只要用精神分析就知道,托尔斯泰自己娶了一个悍妇,生活很不如意,而且这个人又非常小肚鸡肠……

在这一个文人大兴其道的时代,不抓住时机,更待何时!经过认真的思考,我总结出以下写作经验,无偿免费地供大家参考。

品味:书中所有三十岁gg都要穿棉布衣服。喝很有品味的洋酒。平时是羊,床上是狼,善于蹂躏mm。所有mm都要穿白色棉布裙,和黑色的蕾丝花边。有花瓣一样地柔软脆弱的身体,或者象丝缎、豆腐脑一样滑溜也行。头发飞散。在黑暗中静静盛开如婴粟。

元素:凶杀,自杀,堕胎,乱伦,童年目睹的死亡事件,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密友,一个扮酷的神秘的女主角,(比如当众甩烂啤酒瓶,加入男人粗犷气息),同性恋.....

事件:我很爱他,他也爱我,他不能爱我,她也很爱他,他却爱我,他有别人,我有别人,别人有别人,非常麻烦,解决不了麻烦,某女失踪(因为此女没有发生性爱的可能)不了了之,一了百了!

趣味:除了爱尔兰音乐,别的不叫音乐,除了那个眼神怪怪、非疯即死的男人,别的不叫电影。注重服饰和食品的质地颜色,为性爱做铺垫,更重要的是引出和铺垫两性之间的张力。传统浪漫小说主要描述男人的粗暴魅力,而在这里则有具有男性气质的女人作为性诱惑的主动者,她穿棉布服,不施粉黛,砸酒瓶子,冰冷地拒绝男人,一旦动情,则如火如荼。
宿命:对于一个早期的文青,有什么比把握宿命更加充具备悲剧色彩呢?所以我总是不由分说就让我的女主人公死掉了,一般是跳楼和被车撞死。而那些负心的男子,我一般也安排他被车撞死,其实又没有死,象征着男权霸权的阴魂不散。这样一来,在这所文青匮乏的工科学校,我很快成为了后来文青们的偶像。而我们的学校又非常大,他们很难碰见我,即使碰见了也不认识,这样就给我增添了很多神秘色彩。而我当时因为还是理想主义者,说出来的话都非常酷非常眩,更加确定了我的非主流的地位。

如果我一直这么非主流下去就好了。可惜我又不够自闭,而且常常爱笑。当99年一个网络女写手刚刚出书的时候,我早就预见到了她后来的大行其道和捉襟见肘。大行其道是因为她不尽涉及到了横死,而且涉及到了非常态性爱。这对于大多数象我这般不乏窥视欲和伤春情结并急需得到抚慰的青年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至今我们屋女生仍然会声情并茂地朗诵,“一寸一寸的蹂躏呈现在冰冷空气中的肌肤”,还配以动作,“让蹂躏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迄今为止我仍然对“黑色蕾丝”充满敬意,对那些“强悍的激情”和“放荡的不羁”艳羡不止。它充分说明了在这个阴盛阳衰的网络时代,男人们多么需要女人“不羁”的美德,正如在阳盛阴衰的古代,男人们多么景仰女人的“贞静淑德”。

传统浪漫小说证明:女人幸福在于可以让一个男人动情,与之发生关系,和他结婚
现代浪漫小说证明:女人快乐在于可以让一个男人动情,与之发生关系,让他去死。

不可能当成现实的小说来读。句子之间不需要张力。读者要的不是人物,不是个性,而是城市的某些符码,简单而具有色情力的情节。当灼热温暖的浪漫小说开始过时,具有冰冷气质的虐恋反而可以安慰受众受伤的心。完成对狭窄无情的城市的一次意淫。

可是还是没有写作的经验。鉴于大家都是数字化生存,我也来一个数字化写作:于是他们就开始做爱,做啊,做啊,做了15分钟 ……’”
“你怎么知道是15分钟?”总是有人很好学。

“估计的呗。这不是一个常量,如果不对的话,就改成20分钟,40分钟,要么一个小时好了,就跟廊桥遗梦似的。”在这里插一句,我当年看廊桥遗梦的书的时候,很忧伤,因为它写道:他们做爱做了一个多小时。而我当时很惘然,因为当时我还很纯洁,不解风情,不知道那一个小时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

我认识一个热爱文学的女文学青年。她最大的爱好是认识男性诗人和作家。她认识了这个诗人和作家之后,就会对他们的作品赞不绝口。比方说她刚刚从N城会了一个著名男作家回来,她就向我夸耀此人如何如何英俊,如何有男人味。然后她神秘兮兮地说,我们在一起整整三天。然后她就嘎然而止。而我脸皮很薄,不好意思追问,那三天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搞得我浮想联翩,很是忧伤。

这个女文学青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在超市里她对我说:我来了好几次高潮。从这句话我得到五个信息:第一,高潮这种东西确实存在的;第二,高潮这种东西是可以堂而皇之告诉别人的;第三,不是每个女文学青年都可以得到高潮;第四,某些女文学青年确实可以得到几次高潮;第五,得到好几次高潮的女文学青年要比别人牛逼。因为我在“零点夜话”中得知:女性得到性高潮的概率是10%,也就是说,你要得到10次高潮,必须做够100次。或者说,10个女人做爱,只有一个是幸运者可以得到高潮。根据大二学的概率学,我知道概率低于某个数值的的事件,其发生率几乎可以等于是零。因此那个女主持人很好心地建议我们其实可以自慰,适当即可。当时我很悲愤:女人要来月经,要生孩子,还要被劝诱去自慰!更令人生气的是,在零点夜话节目开辟之前,这种话语是沉默的声音,是被压制的!而这个文学女青年如此轻易地就可以就高潮发表言论,神情是如此地骄傲和自信,让我耿耿于怀了好几年。

这个情况在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之后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我猜想这是因为他作为长跑冠军的特质以及他长期接受的坚忍的训练决定的。他在冬天一个没有暖气的农村平房里和我做完之后,从身底下掏出了一只表,说:一个小时四十二分钟。我当时非常激动!因为我们超过了廊桥遗梦!!
200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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