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强调娼妓合法化的必要性。原因很简单,无论你对娼妓的看法如何,但
是这种存在在人类社会数千年,并且在当前没有任何看起来能够禁止或自然灭绝
的迹象行为无论承认与否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行业和成为了参与其中的人的一种职
业。 至于这种职业产生的合理性的论证,请参照烟花女子(一) 另外我还要补充的是:娼妓和毒品不一样,一个一种原始需求,是伴随着人
类社会产生而自然产生的一种事物,而另一种则完全是一种后天对自己精神上的
麻醉,少数人为了牟取暴利的一种人为事物。虽然这两种事物所产生的某些表面
现象是一样的,但是从人性的角度要把他们的本质归结为一类,却是让人不赞成
的。 现在的逻辑很清楚并简单,一种确确实实存在的行业,当前又没有任何方式
方法去禁止它,为什么不立法去管制它?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什么不能受到保
护? 昨天有位网友提出了这样的论点:嫖娼过多的人士都需要去检查自己是否患
有性病或艾滋病以表现出对嫖娼中性行为的表现出了无限的厌恶。必须要指出,
这位朋友就是我前一篇中明确指出的为什么性保守地区的性病艾滋病发病率高过
性开放地区的又一个典型事例。性卫生知识教育贫乏或者可以这么说性观念野蛮
落后。 而这位网友的观点,恰恰从另一个方面论证了娼妓合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因为此人不具备现代性爱的一般常识:除了有一定目的以外,性行为要有一
定的安全避孕措施。也可以理解为此人如果嫖娼,完全可能不使用保险套或其他
安全避孕措施而直接进行交易。 这种拥有如此野蛮落后性观念的人群就在论坛上来看也不再少数。那么社会
上呢?那么在这种野蛮而落后的方式下,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既然他们从事着这个行业,他们为什么要承担着传染被传染性疾病或艾滋病的风
险?而女性从业者为什么承担怀孕继而堕胎的风险?不要去说那是他们的职业特
征,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任何一个人有责任去把任何一件事物的社会危害性降到
最低程度,明明有办法能够解决,为什么不去实施?难道因为个人的道德观去否
定整个社会的利益?难道娼妓不属于这个社会?保护娼妓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权益
就是保护整个社会的健康和权益。 请理性的看待这件事情。 在没有一个明确的法令规定下,无论男娼女娼面对这客人不愿意使用安全措
施的情况他们能怎么办?是的,没有错,他们是否仍然进交易是他们自己的一个
选择,问题就在于,社会是公众的社会,如果因为这个性为导致了性疾病的传播
那么受害的是公众。 可有很多人并没有这种公德心,怎么办?难道去要求自律么?可问题是事实
情况就是,在没有立法并监督的情况下,自律根本就是靠不住的,否则哪里来的
那么多官员贪污?而且,在当前的社会形态下,不要法律,而是去把寄希望于人
性、自律,本身就是不科学的行为。 所以,只有立法、监督加教育。强制性的让部分人遵守规则,并让从业人员
有理论依据,才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从业人员利益同时也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也
只有在法制的监督下,人们的自律才会形成。 下来再说,关于娼妓地位的问题。娼妓的地位高低,说穿了,实际上就是各
位内心对性行为的看法。如果感觉性行为如我一样就是和吃饭排泄属于同一性质
的话,那么请问我们有什么理由去看不起一个娼妓呢? 很多人总爱把爱情甚至婚姻乃至家庭生活和性行为往一起扯。并发出了宁愿
丈夫去婚外恋不愿意丈夫/妻子去嫖娼的奇谈怪论。我不禁要问一声,你们真的
懂什么是婚姻,什么是爱情么? 难道性行为就决定了各位的婚姻或者爱情或者家庭生活的全部么?!那么没
有性能力的人是不可能有爱情和婚姻或者家庭生活的么? 难道没有感情或者感情变质的东西也可以称爱情?你能接受一个不跟别的人
有性行为但是却已经不爱你的人做你的男友、老公、女友、妻子?能么? 难道一次对象不是你的性行为就完全否定掉你的男友或者丈夫或者女友或者
妻子对你的感情?证明你们的家庭生活已经完蛋了? 我感觉这样想才是真正玷污了爱情,爱情怎么可以用肉体关系来衡量?!如
果你对你的丈夫/妻子因为这种事情而提出分手,只有一个解释,你不爱他/她
了,而不能绝对的用这件事情来说明他/她不爱你。 那么嫖娼对婚姻、爱情、家庭生活难道没有影响么? 不能说没有,但是有办法进行控制。因为性行为毕竟是跟感情有一定关联的
一种行为,嫖娼嫖成了伴侣的可能性绝对是存在的,一些人往往不能很好的区分
交易和感情,这点在娼妓不合法的地区尤其明显。因为往往很难去分辨这到底实
在交易还是在谈恋爱。 能不能完全杜绝,现在没有一个合理的方式和手段,但是绝对有办法帮大家
明晰这个区别。 还是立法。 只有合法化,才能让其更加醒目的提醒大家,这是商业行为。不是谈恋爱,
你进行的是一种交易而已。虽然不能完全帮助男女嫖客去分辨,但是毫无疑问
的去起到一些作用。 emm,还在考虑要不要进入正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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