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原则
从香港回来也快一星期了,但感觉采访是在昨夜。除了累,很多习惯一下有点扭转不过来,比如说曾光明老嘲笑着的我那口BIE 脚粤语,一早回来又跟何颖珊对上话了,后来我想今后就干脆当着曾光明的面练多几句,难受死他;在香港整天去吃麦当劳肯德基,让我对那个肉蛋堡念念不忘,我以前从来不吃麦当劳的,但29日晚为了早早在星光大道等候明星我吃了而且发现特别好吃……
花絮永远比主题精彩。去了趟香港有点像陈奂生上城有说不完的故事。但我还得回到主题。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29日下午去参加“华人电影工作者精英交流会”,没预先打招呼,工作人员不让进。不仅是对内地记者,香港记者亦开不了后门!这点让我感到特平衡。为了监督工作人员,我站在一旁偷偷观察,发现工作人员认真地在额外记者的名片上用数字标明先来后到的顺序,然后等着所有预约记者签到后,他们根据之前的排序逐个放我们入场。进场前,我们被一再叮嘱,文字记者坐在后排规定区,摄影记者不能闪光拍照,且不能走动跃位。在长达三个钟头的交流会上,记者们的采访时间被安排得井井有条,前五分钟是集体拍照时间,之后再无人走动拍照。期间我准备拍DV,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她严厉地走过来对我说:“对不起,我们不许拍dv,如你不听我们会请你出场。”那神情分明告诉我她不是在开玩笑。但我不甘心,我没带采访机,听录音就全靠这机子了。于是我嘴上答应但只关了镜头,偷偷地装在包里录音,录了一阵,正在我“掩耳盗铃”地换电池之际,被工作人员再次发现了,她走到我面前,从包里搜出机器,我赶紧解释:“没拍,没拍,只录音呢。”“录音也不准,你再这样我们就不客气了。”语气有点 SHEN人。我没敢再拍,乖乖地用笔速记,心里生气,但也为香港人的办事原则叹服:如果不是这么原则办事,金像奖说不定早像金鹰奖一样遭几百娱记炮轰了!(谢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