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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建议甲流期间推迟怀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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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31 出处:新京报 |
孕产期妇女甲流防治指南发布,感染甲流可导致流产、胎死宫内等 本报讯(记者吴鹏)甲流病毒对孕妇的危害凸显。卫生部昨日发文,将所有孕产期妇女纳入甲流重点预防对象。同时建议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流流行期间推迟怀孕计划。 卫生部昨日发布《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指南称,肥胖的孕产期妇女患甲流后,更容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孕产期妇女感染甲流后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死宫内等。 指南建议孕产期妇女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应尽早给予“达菲”和“乐感清”进行治疗,同时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孕期的甲流重症病例,应结合病人的病情严重程度、并发症和合并症发生情况,以及病人和家属的意愿等因素,充分综合考虑,终止妊娠的时机和分娩方式。 卫生部表示,目前我国甲流死亡病例中,孕妇占到了13.7%。我国已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指南中也称,孕产期妇女的家属及看护人员、从事孕产期保健的工作人员等,应优先接种甲流疫苗。 ■相关新闻 上周因甲流死亡93人 本报讯(记者吴鹏)卫生部通报,上周(12月21日至12月27日),我国境内31个省份报告甲流确诊病例4448例,死亡93人。 元旦、春节将至。昨日,相关部门部署甲流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卫生与教育部门,提前做好学生寒假返校后的疫苗集中接种工作,争取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甲流疫苗的接种。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孕妇、学生、农民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特别要重点做好农村寄宿制学生、高等学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疫苗接种的安排。放假时,对甲流感患者要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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