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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学生洪沧海 40年前反“文革”英雄
    时间:2010/04/27 出处:网易历史
    原文按:近日在网上看到一篇《沧海有泪:洪沧海四十年祭》,非常震惊与悲痛。年仅21岁的新加坡归国侨生、厦门集美中学中学生洪沧海因思想言论,40年前在厦门被冤杀。

    虽然我当年与被冤杀者洪沧海同在一个厦门市,也有着几乎相同的经历:均是年纪轻轻的仍在校的中学生,也同样写过文章批判江青等祸国殃民的罪行,也同样在1968年被打成“反革命”被关押;但是我却侥幸地逃过大劫难,到今天还偶有上网冒冒泡,向世人展示我还活着。而当年同在厦门市的洪沧海同学,却仅因思想言论而被冤杀了40年之久,至今尸骨无存!

    当年《厦门日报》等厦门报刊被停刊,只出一张《新华电讯报》,没有厦门本地消息,连洪沧海同学1970年被冤杀,在1980年才平反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新闻,也从来不见报道。所以连我也是到今天才惊悉洪沧海同学的事迹。

    呜乎哀哉,我的同时代的英雄洪沧海!我向您致敬致哀!
    虽然至今你没有一块墓地墓碑,但是厦门的大海永远为你作证:你是真正的厦门人民的英雄,你是中国学生的骄傲!

    今年清明节,我要站在大海沙滩上,为你献花遥祭!盼望你的形象永远保留在大海之上,永远照耀着我们!

    转贴:《沧海有泪:洪沧海四十年祭 》

    作者王伟伟(厦门市作家)

    首身离兮心不惩 魂魄毅兮为鬼雄
     
    归国侨生洪沧海 



    1970年2月27日,枪声响起,一个年轻的生命倒在了海滩上。他就是因“现行反革命”罪被厦门市革命委员会人保组判处死刑的新加坡归国侨生洪沧海,死时21周岁。

    洪沧海祖籍同安,1948年8月16日出生于新加坡,是新加坡当然公民。小学就读于新加坡福建会馆主办的崇福小学,中学就读于新加坡中正中学,是个生性活跃、追求进步的左派学生。受到祖国正在进行的文化大革命的红色思潮影响,因不满新加坡政府的专制统治,参加了当地左派学生运动。祖父为了孙儿的生命安全,便带着他和哥哥洪沧江兄弟俩告别父母,离开新加坡,在1967年3月回到了祖国,定居厦门。

    海沧海、洪沧江兄弟在新加坡都是中学生,回国后双双进入了集美中学。当时的中学全部停课闹革命,集美中学也不例外。兄弟俩进入集美中学后既无书可读,也没参加任何造反派组织,成了“逍遥派”。

    1968年11月,洪沧海却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捕。洪沧海回国之后,面对文化大革命的现实,大失所望,加上在海外生活从未经历过国内历次政治运动“杀鸡儆猴”式的儆教,根本不知国内政治生活的深浅,以其“番仔直”的侨生个性,直抒已见批评文化大革命,书写日记,最后发展成书写张贴“反动标语”,在观看样板戏的戏票上写对联:表演得越出色,暴露得越彻底,江青有女皇梦。事发后他的日记被查抄,他在日记中直指伟大领袖“独裁”,攻击江青的样板戏是为她个人树碑立传,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的遭遇表示同情。

    洪沧海在厦门忠孝里的家也被抄,祖孙三人同日被抓,并株连房东夫妇一家被抓。兄弟俩进了电台山“鸽子龛”拘留所,二个多月后,两人一道被押送回集美中学参加现行反革命分子洪沧海的批斗大会,这是兄弟俩的生离死别,最后一面,却因不准交谈,没说一个字。后洪沧海被押往全市各个学校,轮流批斗,全体学生都须参加。

    1970年开春,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进入高潮,洪沧海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批共十二人。洪沧海是“现行反革命”,判决书上将他定为家庭出身华侨资本家,偷听敌台,书写反动标语,罪大恶极,因此五花大绑,挂牌,姓名打上血红的叉叉,在厦门工人文化宫广场召开万人公审大会批斗宣判,被全副武装士兵押上汽车,细绳索勒脖子,游街示众,枪毙。处决后弃尸海滩。已上山下乡的哥哥要求回厦收尸安葬,被拒绝。祖父一听就晕死过去,姑婆(祖父的妹妹)从马巷来厦门要求收尸遭到呵斥。后尸体被医院拉走,作为人体解剖实习材料,进行解剖,直到无法使用后,运往殡葬处火化,三年后作为无人认领骨灰处置掉了。
    洪沧海死后数年,在新加坡的舅父从当地报纸的一则“昔日亲共分子,终成X X刀下鬼”新闻,才知道了洪沧海的死讯。

    这桩“现行反革命”案在洪沧海死后十年,得到平反。1980年6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洪沧海一案重新审理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如下: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洪沧海,男,1948年生。福建省同安县人。原住本市忠孝里4号。于1970年2月27日由厦门市人保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洪沧海一案经本院复查认为,洪沧海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对林彪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不满,在书写张贴散发的标语中为刘少奇同志遭诬陷鸣不平,斥责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是正确的。但也写了错误的言辞,这属于思想认识问题。原判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这是林彪四人帮颠倒敌我关系所致,确属冤杀。根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特依法改判如下:

    1. 撤销原厦门市人保组(70)厦革保第012刑事判决
    2. 宣告洪沧海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次日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附本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1980年 6月6日

    这份宣告洪沧海无罪的判决书中所说的“但也写了错误的言辞”,是指洪沧海在当年所写日记和张贴的标语中,不但“恶毒攻击”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甚至“矛头直指”亲手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领袖,点名问责。

    新版的《厦门市志》经过二十年的修撰,于2004年出版,书中的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记载如下:


    (1970年)2月27日 侨生洪沧海因散发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老革命家鸣不平的信被错判死刑。1979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为洪沧海平反。


    二、
    1968年11月14日清晨,沉睡中的忠孝里四号,一幢二层华侨小楼,楼上住着彭姓归侨夫妇一家;楼下住着刚从新加坡回国不过一年多的一位彭姓老人和他两个姓洪的孙子,他们在新加坡的父亲是过继给舅舅、也就是这位彭姓老人做儿子的。

    小楼的铁门早在1958年就被大炼了钢铁,进入小楼十分容易。小楼外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全是街道的“群众专政”人员,带队的红星公社人保组长,敲开楼下的门问开门的年轻人:姓名?回答洪沧江。他是两兄弟中的哥哥。立即被喝令双手抱头面壁下蹲。第二个起来的是弟弟洪沧海,他和爷爷也被喝令双手抱头面壁下蹲。涌进门来的群众专政人员动手抄家,将楼下祖孙三人的家抄得个兜底朝天,同时二楼也破门而入,将房东的家也抄得一塌糊涂。彭家祖孙全用绳子捆绑了,彭姓夫妇和他们的儿子也被捆绑,在众目睽睽中跪在庭院中。房东彭姓夫妇的小儿子,一个完全无辜的十六七岁少年,他不但要面对人保组长亮出的手枪:不老实就崩了你!还被细麻绳反绑双手,细麻绳勒入手腕,伤口发炎,还不让抺消炎药膏,四十年后的今天还留有伤痕。

    抄完家,天早已大亮,被捆绑的彭家祖孙三个人串成一串,从中山公园南门外的忠孝里,徒步押到公园北门后的红星公社,游街。洪沧江这时才知道出了不得了的大事了:弟弟成了现行反革命。押到公社后,兄弟俩分别单人关押、讯问。洪沧江遭到逼供信,但他确实不知道弟弟做了什么现行反革命的事,于是挨了打。爷爷和随后也被抓来的房东彭姓夫妇,全关到了公社楼梯下面,彭家男主人被关了四十多天,这四十几天每天只准家里送白馒头,就白开水,米饭之类的统统不准。当天晚上,洪沧海兄弟直接被送进了“鸽子龛”拘留所。74岁高龄的祖父则以历史反革命罪名继续关押在红星公社,其间还被罚扫地,直到1969年9月24日,洪沧江下乡前一天,遣返同安(现在的翔安)新店公社沙美大队原籍,继续关押“审查”。

    兄弟俩在“鸽子龛”拘留所关了二个多月之后,1969年元月底,一起被押回集美中学,双手反绑着绳子的洪沧江看到了铐手铐的弟弟,在军用吉普车上兄弟俩背靠着背,强制低着头,不能说话,也不能相互看望。洪沧江没想到这是他和弟弟生离死别的最后一面。集美中学批斗现行反革命分子洪沧海的批斗大会,陪斗的有当时集美中学的校长、副校长和关在“牛棚”中的老师们,从早上七点一直开过了中午十二点,洪沧江也全程陪斗,这时他才知道弟弟写了反动日记、张贴了反动标语。

    开完批斗大会,洪沧海被宣布正式逮捕,上了手铐解押到厦门凤屿看守所关押。洪沧江就在集美中学牛棚继续关押审查,直到1969年8月获释,9月下乡。在牛棚里他身无分文。于是在学校人保组监督下,向二位亲朋好友借了21元钱。这张借条洪沧江四十年来一直珍藏着。

    洪沧海继续押到全市各个学校轮流批斗。在一中批斗时,主持大会的军宣队排长,在大会上声色俱厉地警告:我们学校也有同学卷入这个反革命事件中。为了向领袖表忠心,一中的学生房东小儿子还违心地割破手指向军宣队写血书,以求避祸。

    1969年,厦门开展大规模的上山下乡运动。每个下乡青年都可以领到一张领取下乡物资的券,领取棉袄蚊帐解放鞋手电之类的东西,居委会的治保主任说,房东彭家姐弟两个人都不得领取。为了面子,那件下乡人人皆有的棉袄,他们是自己买布去服装店做的。洪沧江就更惨了,他是被强制下乡的:你弟弟是现行反革命。没人为他置办任何行装,没人送别,一无所有,一个人下到了离公社三十几里的偏远山村。

    1970年2月28日到公社赶集的洪沧江,在墟场发现弟弟已被厦门市革委会人保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的公告,当即来到公社四面办要求请假回厦收尸,被一口回绝,理由是需要大队同意请假的证明。他赶回大队,得到的答复是接公社人保组的通知,不能请假外出,要他参加大队的地富反坏右学习班,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他对外的一切书信包括和远在海外的父母的通信全部中断,在下乡前市人保组曾警告过他:不准将弟弟的情况告诉海外的亲友,否则一经查出按里通外国论处。

    1977年,恢复高考。洪沧江参加高考上了分数线,尤其是英语,更是出类拔萃,但因弟弟的关系和上学无缘。1978年,下乡十个年头已经成家生子了的洪沧江又一次参加了高考,成绩仍是不错,自己从小就会的英语充满了自信,报考安徽外语学院和福师大的英语系。高招办的工作人员找他谈了话:因弟弟的原故他是无法就读涉外专业的,希望他能改一下专业,这是他最后一次的机会了。于是洪沧江不得不改了专业,这才得以就读厦门大专班读财政专业。

    在读书时,江沧江听班上一个全程看了洪沧海公审处决的同学所说,才知道弟弟在最后时刻,因为不肯下跪,共挨了五枪。1980年6月6日,正在上课的洪沧江被叫到学校办公室,和两个穿蓝制服的人见面,一个是省高院、一个市中院,告诉他根据胡耀邦同志有错必纠的指示,宣布洪沧海平反,并将一份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交给他签收。洪沧江郁积了十年的泪掉下来了:人头都落地了,还能死而复生吗?


    三、
    省高院和市中院向洪沧江宣布洪沧海平反判决时,告诉他,作为受害者家属如有什么需要和困难可向法院提出,法院将在力所能及的权限范围内,尽量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洪沧江提了三点:

    洪沧海被处决时,家属要求收埋遗骸,被有关部门拒绝。以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平反后要求有关部门找出受害者的遗骸以带回他的出生地入土为安。

    洪沧江受株连后被迫在农村结婚成家。要求家属的户口从农村迁到厦门市区。

    给予受害者家属适当的经济赔偿。发还抄家时被抄走的物品。

    三点要求第二项得到了落实:家属落户厦门。有关洪沧海遗骸,有关部门进行了追查,查到了江西,遗体被某医院作为解剖教学材料解剖使用后,运往火化,最后作为无人认领尸骨处置掉了。经济赔偿,法院的答复是当时国家经济条件无法承担赔偿问题,但法院可以给予人民币500元的困难补助。对此洪沧江拒绝了。抄家时抄走的私人物品,兄弟俩各从新加坡带回来的自行车、照相机、收音机等等,在当时都算是稀罕之物,在洪沧海被处决后,所抄家用物资全部折价卖出,无法查明购买人和去向,无法归还。个人储蓄存款已上缴国库,法院同意申请退库无息归还家属。

    1976年,母亲通过一位从新加坡回乡探亲的亲戚,联系上了洪沧江,才知道了洪沧海已被枪决的死讯。在出事后八年的时间里,洪沧江和新加坡的父母完全失去了联系,寄出的信没有一封能收到。在此之前,洪沧江的舅舅从新加坡执政党的刊物上得知洪沧海的不幸遭遇,却因耽心他们父母无法接受而始终绝口不提。

    1981年,洪沧江大专毕业,分配到厦门锻压机床厂财务部门任职。1984年,洪沧海的父母从新加坡回国探亲。洪沧海于1980年平反,两年后祖父去世。1967年回国的祖孙三人,只剩下洪沧江一人,和阔别多年的父母相见,三人相拥而泣。

    原文后记: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和全校数千名学生一道,席地坐在一中大操场上,批斗一名五花大绑的二十岁“现行反革命”侨生。十六岁的少年参加批斗大会看得心惊胆战,做梦也没想到四十年后自己将为这名因文字言论被处死的侨生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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