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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责肃贪 台湾宣布设立“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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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21 出处:南方周末 |
在接连暴发警察出入黑道场所和多名法官涉贪腐丑闻后,台湾当局20日宣布将成立直属于法务部门的“廉政署”。这将是台湾第一个结合肃贪、防贪和反贪的专责机构。
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20日下午在记者会上重复说:“我有决心,我有非常大的决心建立干净政府。”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根据台当局“法务部”呈报“行政院”的“廉政署组织法”草案,“廉政署”的主要成员包括政风人员及调查员,政风人员派驻到各行政机关,不具调查权。但调查员视同司法警察,专门调查行政部门内部的贪腐弊端,可以接受检察官指挥办案。
中新网报道,“廉政署”将专责肃贪,不碰贪渎以外案件,设在台当局“法务部”之下,不归“总统”或“行政院长” 直管,拥有政风和调查两项功能,和香港、新加坡廉政公署的运作模式相同。“廉政署”成立后,和台湾司法调查机构“调查局”廉政处和各调查处站的肃贪干员,将是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台当局“法务部政风司”则裁撤。
马英九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台湾是大陆法系,与香港、新加坡不同(普通法系),所以台湾的“廉政署”不会抄袭香港与新加坡,要有自己的做法,以避免把检察官是侦查主体的体系打乱。
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廉政全球公认。其中,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直属总理,拥有不用逮捕令就拘拿贪污嫌犯的特别搜查权,而香港的廉政公署直接向最高行政长官负责。
台湾司法机构近来丑闻不断。在台中市6月发生的一起黑道枪杀案中,有 多名警察被发现与黑帮分子往来,到非法赌场赌博;7月14日,台湾高等法院3名法官和1名地方检察官等因涉贪被羁押,这是台湾司法史上查办司法官贪渎案规模最大的一次,台“司法院长”赖英照和台湾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为此辞职。
马 英九在2008年竞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时,以“清廉”为竞选招牌,也曾释出执政两年时研议设立“廉政署”的政见,此次设立“廉政署”可以看作是兑现竞选承诺。
马 英九在记者会上说,他对近期司法机构的弊案深感痛心疾首。法官、检察官与警察是社会正义最后防线,不能被轻易摧毁,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贪、肃贪行动,才能向人 民交代。
马英九说,要让清廉成为每一位公务员心中理念,让每一个公务员都知道清廉不能违反、践踏。
设立“廉政署”的决定,引发民进党的反弹。《南方都市报》报道,民进党发言人林右昌表示,成立“廉政署”与解决司法官涉贪风纪案件,是两个层次的问题, “廉政署”并没有碰触到公务员肃贪及司法改革问题的核心,无法解决廉政相关问题。但林右昌又表示,民进党执政时曾提出设立专责廉政机构,只是相关法制配套及法案,被国民党阻挡高达 116次。
台 湾“立法院最高顾问”、前“法务部政务次长”郭林勇表示,设立“廉政署”的提议,多少年来在“立法院”提了无数次,“没有一个党赞成”,主要原因就 在其和现存的调查局功能重合,与此相对照的是,香港和新加坡,在廉政公署和贪污调查局之外,并没有类似台湾调查局这样一个机构。现在,台湾“廉政署”主要 由“法务部政风司”转换而来,他认为并无必要,因为这样做只是换了一个招牌和形式。
马 英九在记者会上,对类似非议都有回应。他表示,设“廉政署”肃贪不是叠床架屋,反能与其它办案单位发挥“交叉火网”的效果。设立“廉政署”可增强肃贪、防 贪能量,不再如政风司只是没调查权的“无牙老虎”。而且“廉政署”符合民众期待,近两年民意调查清楚显示,七成以上民众希望政府设立专责肃贪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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