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17时22分,芦淞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姜炳强在芦淞区芦淞路铁桥路口查处一辆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两轮摩托车时被撞伤,肇事驾驶员刘敏系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人,自称从2010年以来一直从事“摩的”拉客生意。经查,刘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且挪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因涉嫌妨碍公务,刘敏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5月11日,副市长李异建、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格林、苏涛,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工会主席徐远明先后来到医院看望慰问因公负伤的民警。李异建副市长称赞民警工作负责,要民警安心养伤,并指示相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对涉嫌犯罪的,一定要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好民警的合法权益。李异建副市长同时指出:当前,摩托车交通管理问题是我市推进创模长效机制建设的难题,其违法行为影响了城市品位、影响了交通安全,群众深受其害,为此交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为提高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畅安交通,市政府正在对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进行调研,打算出台相关措施。市政府一贯支持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要求城管部门对非法营运的“摩的”予以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