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妓的第二节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陈二发表时间:2007-09-01 09:28
第二节 双风南飞又北飞
梁简文帝曾作诗云:“……妙年周小史,姝貌比朝霞。”“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这里说的周小史,乃是晋代一名绝色美童,请注意,在这里使用的形容词是“美”,而非男性专属之“帅”,因为从梁简文帝的诗中,我们丝毫看不到男性该有的英武之气,而是一个娉娉婷婷的女儿家形象。

同是为周小史大唱赞歌的,还有晋张翰的《周小史诗》:“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请车随风,飞雾流烟……和颜善笑,美口善言。”以及刘遵的《繁华应令》:“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腭脸若桃红。……腕动飘香拂,衣轻任好风。……剪袖恩虽重,残桃看未终。……”

怎么样?这样带有严重色情意味的描写,在魏晋六朝的诗歌中比比皆是。相比《诗经》的“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魏晋文人歌颂起同性恋来,是不是明显露骨地多?

竟然如此得意洋洋地写出来,并在圈子中互相传诵。那么实际操作之时尺度的大胆,就可想而知了。
且来看一桩风流案。

《北史•魏彭城王韶传》说“勰孙韶至北齐袭封,后降为县公,文宣帝高洋尝剃韶须鬓加一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嫔御。”

把前朝东魏的宗室变成自己的娈童,固然有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的政治意味。但竟然带着到处游走,不能不说在心态上已经完全放开。而皇室的号召力,岂是一般媒体可比的?于是天下便不以娈童之宠为讳,颇有些“举国皆服紫”的意味了。

如果以高洋怪诞放纵之行尚不足反衬一时风气,那么《晋书•石季龙载记》中所录的行状,便很能说明问题:“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优童郑樱桃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

我们常在各种文学作品中接触一些宠妾灭妻的例子,我上国社会亦历代相沿此习,不足为怪。但因宠男妓而杀妻,却着实要算一桩咄咄怪事了。然此种恶行在晋代竟然普遍化,民众化,以至于官方修史时也不得不直书;《宋书•五行志》上记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

娈童因妒生恨,便挑唆主人杀害女主人,若都归罪于恶童庸主之因,难免有失公允,因为家庭和谐,在很大程度上还要看女主人的态度。已婚或有女友的男子大部分都有这样的心理——巴不得自己的老婆与己同好,一起看球听戏,当老婆嗤之以鼻或不屑一顾时,马上就勃然大怒,只有同娱共戏,才有家庭生活的其乐融融,这大概是人类通性。

在这一点上,有不少女主人就相对聪明一些,比如《晋书•海西公纪》记载:“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

《晋书•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这情况似乎和春秋时的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自己有阳痿症而不能生育,他便以娈童参侍内寝,可是妻妾竟生三男,海西公还视为己出,这样的家庭关系虽然看上去一团和气,但是这些儿子们,到底该管谁叫爸爸呢?实在是太乌七八糟了。

在这一历史时期内,由于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动变得更加频繁,普通民众的经济能力便得到了提高,在吃够了珍馐美味之后,攀仿上流社会的习俗,就成了城市富裕居民的唯一追求,帝王的生活方式,正符合富裕民众追求阶级跃升的的心态。而宫室、服饰、车马等物,由于森严的等级制度,岂容擅用。于是,唯一可以尊帝王为师的项目,就剩下床帏之事了。

在这场向皇家学习的性生活普及行动中,士族做为连接普通民众和最高统治者的中间阶层,起到了一个传道士的作用,特殊的社会地位,让他们上可知帝王之密,下可勾连市井之徒,可以说;男风之盛,起于帝王贵胄,传于士大夫,以至百姓习之。最终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同性恋运动。

当民众视狎昵娈童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时,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就被重新界定了,从前的不齿行为,开始堂而皇之地见诸于流行歌曲时,一个不搞娈童男妓的人,就很容易被扶上道德高位,如鸡群之鹤了。

《北史•北齐•废帝殷本纪》记载:“天保九年,太子监国,集诸儒讲《孝经》。令杨诸传旨,谓国子助教许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资?’对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册,不知老之将至’”。

许散愁这一番话,颇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之意,再想想他说这话时得意洋洋的样子,就会明白为什么每个时代总会有一大群自诩清高的家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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