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板砖学士在江湖发表时间:2009-02-09 12:32
1月10日的《新京报》发表了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的《不要将什么都称为“山寨”》。文中,葛教授强调了两点,一是“山寨文化”之所以流行,说明很多主流文化和高雅文化还没有覆盖到广大群众中去,换言之,主渠道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还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二是“山寨文化”与“山寨产品”一样都同属水货,大多带有抄袭、仿冒或恶搞的特点,少数属自娱自乐,自我表现。
对于葛教授文中两项观点,笔者不能完全认同。“山寨文化”算是某项产物,某种文化潮流、趋势。主流文化和高雅文化是否普及大众,跟“山寨文化”毫无关联,这是两件事,根本就不能混为一谈。况且,随着物质水准的超速发展,文化娱乐形式的多样化、多重化,已经不能再去强求所有人都“喜欢”、都“接受”。每一类艺术表现形式都有各自固定的小众群体。有人喜欢冯小刚的贺岁片,有人喜欢芭蕾舞剧,有人喜欢慕容雪村的小说,有人不喜欢春晚,这说明大家所接受,所喜好的根本就不一样。
关于“山寨文化”等于“山寨产品”,更是无稽之谈,混淆视听。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山寨产品”。“山寨产品”未必就是次货、次品,虽说多数“山寨产品”仿照了高档产品的功能,但是未必就一定会很“水”。一直在模仿,试图去超越,这是“山寨产品”发展的趋势,并且随之广泛深入的研究,将有很大起色。同样,“山寨文化”更是比“山寨产品”具有创新及超越的精神,目前炒得很热“山寨春晚”就是极富创意的一次艺术行为,是普通群众期待和喜爱的艺术形式。
山寨文化,并非真的在仿照,而是对已属“濒临”的文艺形式上的本真突破,更是一种迫切追求新颖的呐喊的方式,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反思。
但愿葛教授一番对山寨文化的曲解,不要让人理解为“山寨教授”的“山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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