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部名叫《新欢》的小说,注定是一部有市场号召力的作品,它几乎具备了畅销小说的一切元素。万人瞩目的演艺界、著名节目主持人、年轻的女明星,著名的大导演、操纵评奖的富翁、男与女情欲的无尽而赤裸的纠缠,欲、望、情、仇,一颗明星的生起与降落……这一切同构了一部通俗、紧张,好看,不乏刺激的小说。当然,它又不等同于普通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畅销小说,它没有给以人物完美的性格(你甚至看不到作者的所喜所忧,所感所恨),而是把他们最肮脏最阴暗的一面暴露于阳光之下。 二 “新欢”二字是这部小说的关键词。现代化城市与富起来的一群,演艺圈与他上升的明星们,男人与其床上的猎物,女人与其性伴侣……一切都不是长久的,都是为“欢”而驱动。 利比多是推动小说发展的原动力。性欲,成为证明一个人魅力的最主要表达与展现方式。当烟烟从万千女子中脱颖并捧得最佳女主角的桂冠时,最主要的不是因为她的演技,智慧,而是因为她可以使一个日渐薄暮的男人在床上找回自信重温少年。从这一角度出发,解读《新欢》颇有意思。肉体是重要的,在这个精神匮乏物质充裕、欲望四溢的时代,人只要靠自己最本质最原初的能力来肯定自己。这是人性之伟大还是之卑微?习红梅、汪中、杨闯、烟烟、丝丝、周芫……为这不受自我精神支配的莫名动力所驱动,他们象猎人一样寻找着猎物,但岂不知自己早以成为他人的目标。 “分赃的时刻眼看就到了,什么都变得很敏感,很夸张,甚至还有些虚幻和荒诞。中心广场张灯结彩,南北干道彩旗飞舞,超市里挤满了红光满面的市民,各大饭馆,酒吧,夜总会,这中心那俱乐部更是人头攒动,春意荡漾。拘留所里住满了小偷,票贩和兴奋过度醉酒磕药的愣头青。广场,车站,剧院,无数哈日哈韩的彩发少年一身斑斓,踏着新式滑轮呼啸而过。从丽晶的窗口望出去,雪停了,洗刷过的楼群蜂拥在阳光下,如同一片片灿烂而怪异的白金。” 物质的世界是怪诞而变形,人就象被蒙上了黑布的驴子一样,被欲望牵着鼻子笼罩着不知所以。 男人、女人,欲望、城市,谁倒底是谁的新欢?
《新欢》中的女性是迥异不同的一群。习红梅,丝丝,烟烟。本质上她们是同类,咄咄逼人地向自己所要的目标去,代价与手段也是如此相似,牺牲自己年轻美丽的身体――用肉体来嬴得荣誉。 事实上不管是巧合还是有意,作者让这三个女性有着同样的命运――委身于年老的男性身体,以让男性的勃起作为自己的目标从而可以让自己在室外呼风唤雨。这是个没有道德也无所谓善恶的世界,谁有这样的本事谁就有靠山,而女人便也可以出人头地,风光一时,如果有一天男人死去靠山不在也就只能落得个丝丝下场。在菲勒斯话语下,女人是另一种代名词。当烟烟以自杀想获得另一种认可时,她赤裸身体的鲜血其实是其最后的武器,而这人最后的武器都不可能获得杨闯的认可时,这个世界的冰凉就那么无情地传递给了读者。是触目惊心。 “烟烟不赤裸了,她穿上了一件新鲜的血衣。她胜利地看了看杨闯,甩甩头发,又潇洒地划下去第三刀。杨闯觉得她的手腕是假的,是义肢,他那把裁纸刀非常锋利,他以前给她表演过,能划开表带,她还开玩笑说这可好,以后让你抛弃了,就用这把刀去杀了所有对我不好的人。” 世界给予一个年轻女性的除了靠身体,仿佛无路。 其实,被抛弃的命运又何尝只是女人本身?杨闯,当他没有了老头子的笼罩时,不也会象当年被他遗弃的烟烟一样吗?在这个巨大没有边界的欲望世界里,其实是没有性别而只有名利的。有了这些,女人习红梅玩小歌星男人,性别倒错是因为免名利…… 为什么一定要与年老的男性――“父”来做为目标?这是很有意思的,这个看起来在这部小说中最有权力的人,其实也不过是笼罩在这一菲勒斯话语下的一个。一方面,这个人是年老的,但是是有财富的,同时他是幕后的操纵者。这使得它有着不同凡响的地位。但同时,他又何尝不需要证明,证明他的青春与能力?但这不是金钱与地位所能证明得了的。这食物链中最上面的一环反而最需要形而下的东西证明,――他听命于他的身体……这个在岁月中的男性其实可悲而可怜。作者显然准确地把握到了这个人的特点。老头子的渴望是真实的,因了这真实才显得烟烟的所作有价值。只是,在他与女人之间,只有一个是不变的,那就是男性所赖以获得自信的性。在性的光环下,所有人都臣服了,成为这身体的新欢。
跌荡起伏的世界,欲海中浮沉终找不到自我是这部小说的主旨。作者采用了一种夸张而暗自嘲讽的语气,世界的变形用怪诞的文笔来描绘。有时候仿佛是一场好看的戏剧,有时候又仿佛是现实,真实得让人透不过气。其实小说中人物的命运如何安排都是可以想象的。获奖是一次分赃。当那个因为凭借自身性感的烟烟,象灰姑娘穿上水晶鞋一样重新站在聚光灯下时,这个女人与低贱二字无缘。她是腕,是名星,是这个世界的新宠。受着万人的关注。前尘往事不再不堪回首而成为了一种资本和能力。为她将来的一切做好了铺垫。在我看来,为她设制小烧包的再一次出场多半是作者的关爱,也是为了表现“老头子”的怜惜。但这个前情人是否还会成为她日后星途的路障? 与其说《新欢》是一部畅销小说,不如说是一部都市人的镜像,在这个镜像中,映出的是卸掉光环的真实的肉欲世界。面对这个镜像时,一个问题纠缠不清――人,是欲的主宰还是欲是人的主宰?人是自我肉体的主人,抑或肉体是人的主人? 谁可以肯定自己的某一天里恶意萌生后不会成为小说中的模样? 五 《新欢》以紧张情节见长,作者冷静而娴熟地驾驭了这一场面宏大的作品,显示作者的长篇控制能力。但是,我也终因小说没有阅读障碍而颇有些遗憾。(这应该跟个人阅读习惯有关系)。 事实上洛兵富有诗意的语言在《今天可能有爱情》和《护士小雯》是尽显风采的。而在《新欢》中大众化的语言让我有些微的失望。他作品中熟悉的那个执拗、倔强,反叛,热爱诗歌的少年叙述人和忧伤的出生于六十年代有着理想主义气息的成年人是最打动人的。但是在《新欢》中,这一次,面对着我们的叙述人是另外的样子,他隐藏着,清醒得可怕。他百无禁忌地撕下这所谓现代都市的伪装以及这被狂热FANS狂追的演艺圈,并让读者一起来审视,冷酷而不动声色,甚至有些残忍。。 在一个道德的社会,召显善的作者是多数,这只需要良知,不需要太多的勇气。召显恶的作者是有勇气的,因为揭开这疮疥的同时,他更需要大胆、自控力,和强硬的心理来支持。《新欢》之特异、价值,也都尽在于作家的这种能力与才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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