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玉米之路

总是在一个人死后才发现我喜欢他。黄家驹、三毛、莫不如此。他们走得太早,我来得太晚。张雨生去世后,看到电视台里放他的MV,忽然觉得,自己懂得了他那首“后知后觉”。
  真正听音乐只有一两年,最疯狂的时候,一个月只有2、300工资,拿50块买陈升的正版CD“魔鬼的情诗”,过了那个坎儿,进入成人世界,在职场上奋斗提的是一口真气,听音乐这么软弱的事情显然已经不合适。
   去年做一个演唱会专题,约MMX写他追演唱会的经历,MMX那时在上海某软件公司做系统架构师,不写约稿很多年,但这个题目他说没法不写,很快给我4000多字(我只跟他约一千多字而已)。字写的很平淡,看得出,作者不是专业写手,但是一行一句,这十几年他追谭咏麟的深情厚念透过电脑屏幕,隔了两个城市都让我心酸眼疼。同期“的灰”的稿子也是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这种人长大后渐渐都会丢弃的一种幼稚爱好,偏偏有人追了下去,5年、10年,一直到偶像和自己都老了,甚至追的对象已经去世了,不在了,让目睹的人也为之肃然。
   我追星的心早在前年那个愚人节为止。在那之前,每次去KTV,我会点张国荣的“倩女幽魂”,只是听别人唱,自己在那段飘渺的“啦~~~啦~~啦~~”出来时上阵做合声。我一直喜欢这个男人。但是,隔着安全的冷静距离,我不买他的碟,不更新记忆里他的流行曲——关于他,我印象里总是1989年的告别演唱会。我很懒。我只记住这一次就够了。而在4月1号那个晚上,我很惶恐,我不知道电话可以打给谁。跟我一起成长一起爱唱歌听音乐的好朋友都四散八方,我捏着电话坐了大半夜。
  紧接着,梅艳芳,黄沾,一个个离开,他们去时我不觉难过,后来在KTV点梅姑的“一生爱你千百回”,看她盛装歌舞,神情肃穆,她站在爱了一辈子最后死也要死在上面的舞台上魅力无匹——我忽然想,为什么她活着时我没有好好爱过她,买她的演唱会和CD。
  我明明是爱过这些人的。
  再后来,采访里遇到少年时代喜欢过的偶像,郑秀文、徐克,每次都不忘感谢对方,说:“我是你的歌迷。”或“我是你的影迷。”我怕时间太快,我怕我来不及。
但是,再没有喜欢谁到疯狂。我想这样也好。谁不是从天真到冷漠,从少年到成年。
6月份因为新京报编辑约写超级女生,羞愧道:俺没看过啊。 推了稿子,却因此在周六下午端正地坐在电视前。查资料时看到说一个叫李宇春的“假小子”如何让人们重新审视“中性美”云云——假小子?没长开的小女孩剪个短头发那能看吗?我恶向胆边生,准备好好拍拍这个假小子。
  我看的是成都赛区7进5,她唱“大女人”,而我从此成了一棵玉米。

  李宇春的台风洒脱、率性,幽默,这是多少明星身经百战也练不出的。怎么说,有一种人有一张“被上帝亲吻过的额头”,她不在容貌身材和歌艺这些单项上取胜,胜在整体感染力。张曼玉现在不会因为多一条皱纹少一条皱纹更美或不美,她有感染力。林青霞有感染力。张国荣有感染力,梅艳芳有感染力。很多女演员哭戏拍出来像个猪头,但张柏芝的哭戏就有感染力。她哭或笑都是毒药,这就叫明星。
  也有和菜头同学抗议:从唱歌里听出心地纯洁,这近似玄学。——唱歌或许不关心地纯洁鸟事,但是,成为玉米后,我堕落的第二条标志就是:每天下午5点55打开“娱乐无极限”,只希望能在10分钟广告5分钟的节目里,看到一分钟某人的镜头!——说到这里,我自己也羞愧得满脸通红。
  说两个简单例子。“6进5”有一环节“送青春”,所有超女到敬老院、消防队联欢,然后在“想唱就唱”的高歌中结束,与整场节目之不协调会让人以为来到了同一首歌。只有李宇春在结束时,不是高歌而是拖慢了声调用跟小朋友一致的声音哼哼“想唱就唱。”——这种因地制宜、随机应变的能力,在她身上完全是无意识流露。它还表现在与张靓颖合唱“你最珍贵”时隐退自己衬托对方,表现在她的唱法尽管被诸多专家笔诛口伐却始终不改——我相信她做这些完全是无意识。
  另有一次拉票唱,当大家都在尽力展示实力,她唱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连最后的“再见”俩字算上,一共就6句。还没等台下FANS听回过神,她已经一挥手敬个礼:“再见”。
  高手出招,干净利落。当别的选手都在开孔雀屏时,她完全是无意识在收敛。这就是顶级经纪人也调教不出来的,后者只能调教心机或聪明,但明星是天生的。当别人都在拥挤往前时,她在收敛。因为她的光芒已经足够使了。
  我曾大肆赞美李宇春的单纯质地,如未开化美玉。但是,上一场5进3,全体超女穿绿色制服,打红领巾,当李宇春唱着“小河弯弯向南流”,从小朋友堆里起身玉立,我脱口而出:“妖气冲天啊!”——这是她舞台魅力的一部分,也是她区别超女台上其他选手的最外在表现。
  我试着来定义这一种“妖”:陈慧琳演激情戏你也会觉得她很正,梅艳芳即使青马褂瓜皮帽都挡不住妖魅;岳不群是正,令狐冲是妖;刘德华是正,张国荣是妖。席琳•迪昂是正,辛妮•奥康娜是妖。大家大致可以明白我想说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氛围。所以,我承认笔笔很会唱歌,靓颖的嗓音更是上看下看望不见底。但是只要李宇春出现,玉米眼睛里就看不见其他人——这就是妖,是氛围,是感染力,是纯朴和光芒的混合体。——为什么她唱歌的纯朴和台风的强烈感染会混合于一体?请试想象是不是只有郭靖这个傻孩子才能练降龙十八掌,而绝顶聪明的黄蓉却绝对不能胜任。
  最后,关于李宇春的形象,最有代表性的应该是成都总决赛那场,蓝色光芒下,她黑衣皮裤,缀满银色水钻,双臂张开,眼神温柔狂野——每一次,看到那张图片,我都相信我看到了一个若干年后的巨星。每一次,我都只能以四个字来形容:“芳华绝代。”

  回到文章最开始,我曾经喜欢过一些人,但当时我不知道。
  我从来不会想到,年过25,居然还会老妇聊发少年狂,喜欢一个人到为她投票地步。第一场全国总决选,我给李宇春投了1票,那时我以为,1票和15票是一样的。现在我知道,它们背后的情怀浓度不一样。一个是茶,一个是酒。
  现在,我每周为李宇春投30票。我只是用这个告诉自己: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趁还来得及,就去为他做一些事。也许他并不能够知道,但是你的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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