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d I love you but I lied
---你恐怕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自己写的就是这一篇。

 
 
1.在全城最好的理发店里


快过年了,我想我得去修一次头发,去全城最好的理发店,我决定了。

那个理发店里人多得让我不想再进去了,但我还是走进去了,和那些头上裹着毛巾的中年女人、嘴里说着没完没了的男人挤来挤去。一个黄头发、戴着一副黑边眼镜的年轻男人走到我的面前,问:洗头?我答是,于是,他带我挤到一个椅子上,让我坐了下来,然后在我头发上抹了很多洗发精,又加了点水,就开始一圈一圈地抹开来,有很多泡沫,我呆呆地从镜子里看着自己,我觉得那个人一点都不像我,又看看了他,他没有笑容,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一个头发湿漉漉的中年女人打着手机:喂?王科长啊,不行啊,我现在在剪头发呢,啊?我听不清?哦,那批建材啊,我知道,……,这样啊,我回去给你打电话吧,好的好的,好,知道了。里面呼呼的吹风声,嚓嚓的剪刀声,很吵,但每个人都能听清楚她说什么。

轮到我了,我说:不要剪短,要打薄。那个头发很长的黑黑的男人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很潇洒地拿着剪刀,我的头发没有声音的断了,我看到他剪短了,可我不敢说,我想我和他说过了不要剪短啊,他肯定知道的,但他还是给我剪短了,十分钟,他又潇洒地放下了剪刀,说好了。我还是不敢说,我看着镜子里我头发短短的,不想站起来,开始哭,里面每个人都盯着我看。

我一边哭一边掏钱给一个女人,她对我说挺好看的,可我还在哭,在全城最好的理发店里,因为我头发被剪短了,我哭得一塌糊涂。

一年前,我离婚以后,我就开始发现自己特别喜欢哭。有时候,早晨我去打水,我拎着水壶走下楼梯,楼道灰白的墙上有很多用铅笔写的东西,通下水道726XXXX、磨木地板34567XX,被人划得乱七八糟,每个电话号码都涂涂改改,一个箭头,又换成了XXXX891或是38977XX,根本什么都看不清,但我又会哭,哭到打水的地方就好了。

我知道没有人再会心疼我了,也没有人再会在乎我了,所以我只能自己对自己好,自己变态地自恋,慢慢地等死,我老记着一首歌叫男人哭吧不是罪,于是,我就想我更有理由哭了,就算没有理由,也可以。

在离婚之前,我不是这样的,我从来不喜欢哭哭啼啼的女人,我觉得那简直太愚蠢了,我丈夫,哦,应该是前夫,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我哭,总见我动不动就笑,说我不象个女人,去看铁达尼的时候,我只是在电影院里一个劲地吃零食,和他顶嘴,笑话那个胖女人,他倒没有说我,只是旁边一个看起来不大的女生用愤怒的眼神看了我很久,我停下来不说话了,继续吃零食。

如果他现在知道我变成了这个样子,一定很得意。可我知道,我变成这个样子,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顶多是因为我怕没有人会再要我了,我很害怕这个。

我整天对着电脑,看多了眼睛都看痒了,还是写不出什么象样的东西,我看到别人写得好,心里就特沮丧,我觉得我老了,要是我还18岁,我干嘛要沮丧干嘛怕别人写得比我好?我要是18岁,我就什么都不怕了,我以为多给我点时间,我就能和现在不同了,至少我就能横着走路,在大马路上尖叫,爱上谁了就死命地缠着他。但我现在28岁了,我只好继续沮丧。

我还是写不出来象样的东西,只要我一写我怎么了怎么了,或和某人怎么怎么了,就怕有人看到了会以为我影射什么,可我又不是写日记,也不是写采访,我根本不会影射,然而没有人相信我,我越解释越糟糕,后来,我就闭起了嘴,这个办法很好,就像那些大腕,媒体老说他们什么什么,大腕要是急了,和他们争,那就中了套了,大家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背地里嘿嘿直乐,但要是大腕不理睬的话,没几天,大家就会觉得很没意思了,改玩别的了。我也不多说话了,我删了过去所有的邮件,换了联系方法,决心和以前的生活告别,我知道还是不会有人相信我,因为,我不是大腕,我只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而且,我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

我的前夫也一定不会相信我,“你太倔强了。”他说,这是他老说的话。

我还记得第一次和他散步的时候,路两边种着法国梧桐,被锯了树冠,叶子很少,我们不知为什么争执了起来,我说是法国梧桐,他很笨,非说那是枫树,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后来走过来一个中年人,我说咱们打个赌吧,问人家,让人家说,我便跑去问那人,那人说“法国梧桐”,就这次,他第一次说了那话,但我很不服气,反驳他:我只是对事不是对人,我只是想让你知道那是法国梧桐,省得你以后和别人在一起散步的时候再出丑。我真觉得我一点都没做错,大部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话都会坚持原则,很客观,不因为他是我丈夫就改变。

但是后来,他果然和别人一起散步去了。我不知道现在再遇到那样的事情,我还会不会还那样,凶巴巴地跑去问一个陌生人:你觉得这是什么树?

我的朋友又给我介绍了很多男人,我不能孤老一辈子,还得找个人嫁了,但我突然对此什么兴趣都没有了,我整天泡在网上,QQ隐身着,和熟悉的人吵架,不加陌生人,不说再见就下线,以为很酷。有个一直很关心我的人听说我离婚了,打电话来慰问,并说要给我介绍个有钱的帅哥,气死我前夫,我说不要,她说可你还年轻,怎么受得了,我说受不了也不行,现在只要男人一碰我,我就一直打喷嚏,是没一个男人能受得了我的。

到了晚上,我睡不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等它累了,就自己会合上睡觉了。但半夜的时候,我又突然醒了,把自己都吓了一跳,窗帘拉得好好的,但还是有发白的光透了进来,整个窗户都在发白,我从被窝里伸出手,却一点都看不清楚,而我的脚冷得像个死人,没有人让我取暖,我又开始哭,卷起身子哭,不敢揉眼睛,怕第二天眼睛会肿不好看。

2.在离婚之前的很久很久之前


我喜欢那种白白的,胖一点但不过分的男人,我尤其恨男人戴眼镜,这是由于受我小学时我们班的班长模样的影响,那个男孩子现在很有出息,开了自己的公司做总经理了,我觉得好象都有半个世纪没见过他了,但我总忘不了他。那时,他坐在我后面,老爱捣我背后,因为我特别怕痒,他抓住了我的弱点有事没事就捣我一下。有一次,我和他上课时偷偷说话,我很严肃地对他说我20岁就要死了,我说我死了你一定要记得我,他问为什么,我没告诉他。

小时候我总认为20岁就肯定得结婚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认为,但我就那时就那样认为,我想20岁他就要结婚了,那我就要自杀,在他新婚的晚上,我开心地笑开心地为他祝福,在他酒席上喝完酒,然后开心的和每个人告别,回到家里,我就找出我爸锋利的刮胡刀片,雕牌的,睡在床上蒙上被子割腕,然后第二天,我家人就发现我已经死了,血淋淋的,冰冷冷的,也才20岁,但已经死了。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知道这件事情,他也会知道,每个人都会恍然大悟:原来萍水相逢一直默默地爱着那个人啊,她真伟大。他也会很伤心很后悔,原来他也一直爱着我,只是不敢和我说。

现在我28岁了,还活着,而且还离了一次婚。

很小的时候,我就很会编故事了,下雨的时候遇到体育课不能在外面上,老师就会派我上去给大家讲故事,就算不派我上去,同学们也会叫:萍水相逢讲故事好,我们要听她讲故事。

我爸订了很多报纸,也给我订了很多,什么少年故事报,什么智力报,我记不清了,他还老以为我看了10年的童话大王一开始是他帮我买的,我不喜欢看那些报纸,上面全是数学题,要我做,我知道中缝有答案,一边做一边偷看,但我不写全对,故意还写错几个,这样就没人怀疑我了。

我喜欢看南方周末,那时的南方周末的版面就很大了,每期都有个连载,我记得有一期说盗慈禧墓的传奇,说慈禧墓里面藏了好多好多宝贝,机关如何如何复杂,凡是这种有地位的皇室棺材下面会有一口井,放着她生前最喜欢的宝贝东西,那些盗墓贼看得眼睛都像鸡蛋一样圆了,但精彩的还在后面,慈禧居然还皮肤光滑,栩栩如生,而且她的嘴里还有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盗墓贼很有经验,拿夜明珠时好象还要用什么手法才可以,不然会磕坏它,总之是洗劫一空,连老太婆身上的衣服都没放过,接着还这样写道:那个守墓的老头走进去一看,地上还有散落的珍珠,而慈禧身上已经长出了绿毛,发霉了。后来,据说那颗夜明珠又出现了,在国民党一次舞会上,有人在宋美龄舞鞋上看到了。

我一直非常非常爱钱,所以只要看了这样的故事,怎么都忘不了。我自己又在这个传奇后面加了些情节。我知道只要是从这样的坟墓里出来的东西没有一样是不值钱的,而我肯定是没胆做盗墓贼的,那夜明珠也不可能有我的份了,但我可以等那些盗墓贼走了,我再从旁边茂密的草丛里钻出来,去捡他们漏下来的珍珠,这样我仍然发财了,还没有人发现,所以我对夜明珠的兴趣不是很大,一直惦记着那些散落的珍珠,尽管后面没有再写那个守墓的老头了,但我知道他一定把我的珍珠捡了回去,我心疼死了。

南方周末还登过一个长篇,是关于江湖骗术的,那个作者跟着很多江湖人跑东跑西,和他们套近乎,才套出了些东西,那个文章一登就是一大面,我把整张报纸铺在吃饭的大桌子上,慢慢地看,一点都不急。

上学的时候,除了语文老师,没一个老师喜欢我,而我不喜欢任何一个老师,我怕每个老师,躲着他们走。上课的时候,我就用书挡着我,睡觉。下课的时候,我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哪儿也不去。我不会跳绳,不会跳牛皮筋,不会踢毽子,每次和女生玩游戏,我都当两面派,就是两队都参加的人,没有人真正要我,也没有人真正爱我,连百米测试我都从来没及格过。

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英语字母到底有多少个,小学时,用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个外国歌谣唱那些字母,我一唱到L就唱不下去了,默写更差劲,D写完后,我就想不起来下面是什么了。上中学的前几天,我突然开了窍,完整的写完了写对了它们,我很高兴,觉得一定能学好英语,可上课的时候我又不行了,吞吞吐吐背不出来那些字母了,那个英语老师狠狠敲了敲我的脑袋,大家都在笑。

最后一个语文老师没有喜欢我,因为我上他的课还是睡觉,他还说我写出来的议论文,都是狗屁不通的,终于没有一个老师会喜欢我了,也没有一个老师再记得我是谁,就像长在地下的山芋,悄悄地长大,没有人会在乎。

但我很容易混在一大帮人里,很容易讨人喜欢,只要我在,大家都会玩得开心。我知道很多东西,会讲很多故事,和男孩子也能聊起来,我为了让他们喜欢,就去了解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看很多自己不喜欢看的书,什么都非要知道一点点,他们过生日我就记得打电话祝他们生日快乐,很多人都喜欢我,也有很多人怕我,可就是没有人爱我。

20岁的时候,我活着上了大学,宿舍熄了灯,我就给她们讲黄色笑话:一个女生晚上回宿舍被坏人拦住,一个男生正好骑着自行车路过,救了她,男生:我送你回去吧。女生:好的。女生就坐在前面,男生没有说话,送她回去了,第二天,女生去感谢男生,在外面看到那辆自行车,发现根本没有前杠,那女生昨晚是坐在哪里回来的?和我同一个宿舍的一个女生,有个比自己大9岁的情人,她没命的笑,骂我下流,还有人作不知道状,那个女生总说这个宿舍就两个大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她,可她不知道没有人要我做他的情人,20岁的时候我连接吻都没有过。

我在系里很出名,我再也不是山芋了,我是一个南方人,在这个西北的学院里,像我这样的南方人很少,我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她们谁也听不懂,我不吃辣椒,不吃面食。我能逃的课就逃,有钱就去网吧,我在宿舍讲黄色笑话的事情,很多男生都知道,我还整天让人给我介绍男朋友,有一次一个不知道我底细的人帮我介绍了她的老乡,见面,聊天,我问那个男生:你有几个兄弟姐妹啊?他说:8个,我说:靠,你妈比我奶奶还能生啊,我说的是实话,我只是觉得奇怪,难道河南就能不用计划生育了吗?但那个男生从此见了我就像股民遇见T股,以后没有人再愿意帮助我了,我坐在一大堆人中间大声说我太寂寞了,没人相信。我只是变成了一个臭山芋。

3.有人教导我:一个小说要有场景,一个场景出来要有氛围,这都得描写


我还是在写不象样的东西,写那个又臭又长的空手道,我不好意思不写完就停下来,我的身边全是厉害的人,让我不停沮丧的人,他们说话我都听不懂,什么卡夫卡埃利蒂斯里尔克,我顶多会蹩脚的看到写得好的文章再蹩脚的照着写上点东西,虽说现在谁都有自由都有人权自己喜欢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但我还是会暗自羞愧,我鼓起勇气买回了尤利西斯,但看了两页,我就发现我根本看不下去,我只喜欢看童话大王看机器猫看周星驰,喜欢看那种在天上飞来飞去打架的香港武侠片。

我还是得写那个又臭又长的空手道,我的信箱里塞满了房地产方面的资料,幸好,我学过经济法,有很厚的经济法学的书,还有23块钱买来的参考资料,但我还是什么都不懂,我曾经绝望到连经济法的考试都没去考,等我写完了我的日子也就到头了,我就要去拉萨,我要重新开始,去做一个好女人,一个听话的温柔的不讲黄色笑话还有人爱的好女人。

我想去拉萨,想了很久了。我的前夫也说过想去,我们在一起时周密的计划过。我们不是非要去看布达拉宫,我们有一本很有意思的旅游指导书,上面说在泽当的加查县,有个拉姆拉错湖,那是藏区三大观相湖之一,据说虔心观湖可知三世,我们都想去看一看,我们一点都不怕高原反应,我们可以互相接氧,那时,我们希望一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都能在一起。但没等计划出来个结果,我们就离婚了。

这很可笑。可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会这样,因为从小到大都没有人真正要我,不会有人会真正爱我。
我有个秘密,我用一辈子的幸福换了一个秘密。所以即使在那个说话很邪的城市里,在那座盛唐的钟楼前,我也什么都不在乎,因为我一辈子的幸福很早就在那个南方的小城市里灰飞烟灭了,我说我的心痛,但其实我早就没有心了,我说我爱你,但其实我早就不能爱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后悔过这笔交易。

我有个小学同学被判了无期徒刑,故意杀人加畏罪潜逃,可我怎么都不相信。我和他小学同桌过三年,上美术课时,我们老在课桌下面用铅笔打架,我打不过他的时候,就用铅笔戳他,但就算我把他的腿戳破了,他也不骂我,他脾气那么好,白白的皮肤,他从不和我争谁坐的板凳多,可现在他还会不会记得我?那个老爱和他打架的小女孩,不相信他会杀人。

我一点都不怕死。我只是想很光荣地留下一笔象样的遗产,可我写不出象样的东西,文化遗产我是留不下了,我只能等自己发财了才能死,要么,我只能等到我40岁再死了,可我现在才28岁。总之,我还不能死。

我有过一套安徒生连环画,我8岁的时候有的。
我很小的时侯,家里很好,每到过新年,我妈我爸都会送我一份礼物,大家都知道我爱看书,所以都买书送给我,我妈买上下两本365夜故事,我爸就买一套安徒生连环画,那套连环画很贵,7块钱,在那个年代,贵得要命,第二年,我爸给我买了上下两套新编365夜故事,我妈给我买了什么书,我忘了,因为在我坐车回家的路上弄丢了,后来,走了两遍原路,都没有找到,我记得那也很贵。

那套安徒生连环画印刷得非常好,里面的画画都是油画,但现在只留下一本了,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是里面我最不喜欢的一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海的女儿,我喜欢她喜欢到都不敢再看一遍,我怕看了就要哭,于是我把它藏到一个很小的抽屉里,一个很漂亮的床头柜的小抽屉里,但我再也找不到这本书,我也找不到那个漂亮的床头柜了。我喜欢的东西是绝不会留下来的,肯留下来的都是我不喜欢的。

我家里开始变得不好了,或者说我开始懂事了。我总在外面吃饭,换不同的地方吃饭,看人家眼色吃饭,夹菜的时候我永远不会夹不是我面前的菜,我开始变得非常乖,大人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从来不说我要回家,我也不敢考100分,我考了100分的话,还是没有人会喜欢我,没有人会喜欢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孩子考100分。

后来上网,和人说话,那时和一个人还不是很熟悉,他对我说你家里肯定不好,我特别惊讶,我追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这样说,他说因为你喜欢乱喝酒,这个理由是没理由的,虽然他的结论是对的,但我仍不会承认,但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偷偷把他当作我最贴心的朋友了。可现在他也不理我了,没有人肯留下来,没有人愿意陪我。

我本来是不准备结婚的,但我想和自己赌一把,我爱上一个男人了,以前有很多人都这么说过我说我如果真爱上一个人那一定会什么都不顾的,说那个男人一定会很幸福的。我想大家说的话是不会错的,是的,大家说的话不会错的,但我错了,我太高估自己了,真笨。

我的确什么都不顾了,我爱他爱得要死,哪怕让我放弃一切,叫我干什么,我都愿意,只要他肯就行了,我一个很好的朋友骂我贱,没错,我是贱,可我爱他,那就让我再贱一点吧,无所谓。后来,我们就结婚了。他说他也爱我,天啊,有人说爱我了,终于有人爱我了。

他喜欢小孩子,可我不喜欢,我讨厌小孩子。我怕那个小孩子也会像我一样,要是像我一样,他一定会恨我把他生下来的,要是他真象我这样的了,那不如让我把他掐死了,我害怕极了。我们就开始争吵,他问我为什么不肯要孩子,我说不出来为什么,他用很狠的眼光看着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说不是,他又问为什么,我还是说不出来。我不敢说我心里怕,不敢说我怕那个小孩子会像我一样没人要,不敢说从小到大都没有人真正要我,没有人真正爱我。我害怕他会看不起我,所有的人都可以看不起我,都可以骂我贱,但他不行,我宁可让他离开我也不能让他看不起我。他没有看不起我,他只是很生气地离开了我,永远地离开了我,没有回头。


4.好好睡一觉再结束


我不停不停地说从骨子里喜欢这个西北的城市,我已经开始不习惯南方阴冷的冬天,它使我觉得太冷了,我的手都冻伤了,打字的时候老是发钝,但这里的冬天屋子里都有暖气,总保持在20多度的温度,是那么暖和那么温馨,兹兹地还会响,而且睡觉时还不用盖很厚的被子。

我很长时间没有睡觉,坐在电脑面前就不肯去睡觉,好象快有二天一夜了,我趴在键盘上睡着得很快,我太累了。

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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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8 - xiyan 01月23日01:00
水水,我看完了那个你说最喜欢的帖子了,用了没多长时间,开始我只是看几段,然后回头一部分一部分补全。
有点像《泡泡》。
其实不算是神经质吧:)
那种寂寞。

萍水相逢:
这篇帖子,怎么说呢,从写出来以后到现在快一年了,我没有修改过里面一个字,在我所有的帖子里这样的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不是说它很完美,其实我一直一直很想好好修改一下,因为里面有一种情绪我很不喜欢,但我一拿起它,就不知道该如何了。
不过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能把它变成自己满意的样子。
谢谢你看完了它。


边城里的人生 ---这是评论!
我眼中的童话大王 ---这是文学评论!
与时光擦肩而过 ---一次新的尝试
当我想起面包的时候…… ---温暖的超市、香软的面包,叫我如何不爱你们啊~
路边、音乐、不要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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