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看魔戒吗?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fruit发表时间:2005-01-09 10:23

兴之所至,<魔戒>乱翻

1.侠之大者—艾若刚
明珠暗投,歧路彷徨; 老而弥坚,根深无霜。
余烬重燃,星火燎原;断剑重铸,无冕为王。
  这首诗是半矮族的贝比博写给王族继承人艾若刚的。艾若刚在精灵语中叫做杜南丹之王,绰号“走得快”,后来游牧部落的王储欧玛就说人在江湖走名号不响亮哪行,我看还是叫“长翅膀的脚”吧。按照中国武侠小说的写法,江湖人称“疾风”是也。
  艾若刚的祖先因为利欲熏心一时不查而让魔教领袖独眼逃之夭夭龟息残喘慢慢坐大终又卷土重来。艾若刚深明人类的弱点从而背负了感情和理智的重担,一直自我放逐落泊江湖漂游不定。其实他们这一族人在正邪大战之后也都凋零的差不多,剩了些游侠也就保保镖送送信的糊口而已。在附录中作者详细解说了艾若刚的身世――艾的爸爸年纪一大把娶了一个小姑娘,不到一年就死翘翘了。剩下孤儿寡母依附着老亲戚精灵族大当家安嵘过活。若刚渐渐长大成人,一天偶遇从娘家回来的阿嵘的女儿爱文公主,仿佛贾宝玉见了林妹妹般似曾相识(其实两人也是表亲)一见惊艳二见倾心,结果被安嵘一句好男儿志在四方功名未成何以家为就给堵了回来。所以说艾同学浪迹江湖也是情场失意的结果。 
  艾若刚应该算是老江湖,什么都精通那么一点,好像也没什么特别了不起的。比如说艾同学擅长追踪术,他们追踪抓走半矮人皮蓬和马瑞的半兽人时,艾在地上听了半天说哎有一群马要奔过来了。莱格力斯扑哧笑了出声老哥你不用趴地上也知道啊我都能瞧见了。可见论目力听力人类艾还是比不上半仙莱。艾若刚还很懂一些草药和内功,观象台伏击战中魔戒携带者贝扶雷被幽冥骑士的冰魄寒剑所伤就是靠艾若刚从林子里找的草药才能撑着一口气到了精灵老家;明特城保卫战之后,艾若刚的功力已今非昔比,不仅弄来王族还魂草,还渡了自己的真气给小王子范若密,终于把他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艾若刚的武功流派也是个有趣的问题。穿软靴的莱格力斯走的是踏雪无痕轻功一路,中场死掉的柏若密或者使斧头的小矮子葛几米走的是威猛刚硬一路,也许作者是想把艾若刚塑造成一个王者帅才而不是只知道砍杀的刺客,于是关键就是--形象形象形象!比之莱格力斯的玉树临风,艾若刚身材挺拔坚若磐石气概非凡,在艾若刚接受护送魔戒的重任之后王性渐渐苏醒,身材便显得越发挺拔气概更加非凡,众人便只有仰首膜拜的份儿了。而一到艾若刚战斗发功的时候,就好比古龙笔下的英雄一样只见开头结果,中间过程如云里雾里已经无法描述了。不过艾的配剑可是个宝贝――屠龙剑,为精灵族最好的铸剑师特差所造。他的祖先刺伤独眼的同时,这把剑也被折断。后为护送魔戒挽救苍生,安嵘又指挥着断剑重铸交还给了艾若刚。这把配剑也是王者身份的象征,开始柏若密老不服气艾若刚就是因为他虽是明特城的王子,但其祖先却是王族的侍者不过暂时代管这座城而已。现在艾正主出场,身份顿时矮了一截的他当然吞不下这口气了。
  艾若刚走遍祖国的三山五岳,对过去未来见识非凡也深怀感慨,再加上失意爱情,于是成就了一代才华横溢通晓多国语言的行吟诗人。书里的大部分人物好像都是诗人的说,比如精灵族的诗风清灵流畅,人类的诗总是带着深沉的忧伤,而半矮人的诗歌不时展现智慧的火光。。。再写下去我就成诗歌评论家了。当艾若刚带着伙伴莱格力斯和葛几米来到游牧部落的大平原上,特赋诗或者说是从精灵语译诗一首如下:
马上骑士今在否?号角空鸣
无计锁雕鞍,空悲倩影寒
竖琴音尤在,余烬难复燃
春落秋实玉米疯长
青山雨后如风飘过
逝者如斯暗影叠澜
谁又能聚起那袅袅炊烟
和这似水流年?
  在艾若刚在和贝薜博的继承人贝扶雷也就是魔戒携带者初遇不久,就清唱一首关于王子贝仁和精灵公主落稔的爱情诗(也是作者和妻子的自喻),基本上预示了他和爱文的多难前途。这首太长,我们简单翻译一下。在很久很久以前正邪大战,人类和精灵溃败不敌,国王被杀,国王的儿子贝仁逃至深山老林之中,偷窥到在林间空地迎风而舞的落稔。那时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星光月光闪烁在她的发间眼中,她的歌声清亮温柔,使冰雪消融春光再现,当然也安抚了贝仁那颗仓皇而落泊的心。贝仁称她为夜莺(Nightingale,精灵语Tinuviel)。
秋草长,秋草黄
秋色铁杉入云霄
星垂芒草地
舞落风笛香
。。。。。。

山河冷寂金锁沉埋
斜阳暮草长路漫漫
天人永隔终又相逢
歌以咏伤世代相传 贝仁出山复仇,估计这家伙光顾谈恋爱功夫也没练好,尽管落稔多次出手相助,却终于没有挽回贝仁被杀的命运。落稔也随之殉情。不过话说回来,作者本人是个清教徒,所以读者想从文章里找到更多的爱情故事或者跨族婚姻的美满性生活,恐怕是要失望的。好比牧树人(ENTS)的生活,男树人喜欢森林,女树人喜欢花园,两性越分越开,没了性生活也就没了小树人,故事当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艾若刚戎马一生,指挥参与的大小战役无数,虽然他没有像莱格力斯和葛几米那么无聊到去计算砍杀的半兽人数目,可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某种程度上有些像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郭靖,尤其在幽冥城下之战,只见艾若刚静静挺立在迎风招展的大旗之下,眼光明亮深邃穿透眼前的黑暗,往事历历在目心潮波澜起伏,与他比肩的甘道夫如一片白色的岛屿漂浮在黑暗的海洋之中,即使是世界末日也掩盖不住这般英雄的光芒吧。VIGGO现在跃升为我最喜欢的演员,他同时还是个三流诗人二流画家,出版过三两本诗集,在洛山矶附近也常有画展,真真和艾若刚有一拼啊。附录VIGGO的诗两首如下:

第十夜

我经过一堆破椅子
在街道的拐角
你在我身上
风干
我尝到了血的味道
闪烁
在你的唇间
缠绵, 带着罪感


咖啡而已

他想要更完美的爱
这欲望如此强烈好像
他总在梦想能够
夜夜安眠一样. 不断改换
坐姿, 等待着她
的眼泪, 落下的
时候, 他握住
她的手, 却装作
心思落到
经过桌边的
另一个女郎身上


2.世外桃源—HOBBIT的幸福生活
John Ronald Reuel Tolkien (1892-1973),简称J.R.R. Tolkien,常用名是第一个R,罗纳德。Tolkien可能源于德语Toll-kühn,愚勇的意思。罗纳德生于南非,童年的记忆包括被一只长毛蜘蛛咬了一口,这可能就是贝扶雷过盘丝洞的生活来源。罗纳德的父亲死后全家搬回英国伯明翰,过着“穷而有教养”的生活(genteel poverty,或者说是混迹于中产阶级之中:)。时值英国工业革命,罗纳德同时见识了工业疯狂扩张的蓬勃和随之带来的混乱。世外桃源的梦想恐怕此时便已在罗纳德的脑海中萌发。罗纳德在中学的时候就展现了非凡的语言天才,他还组织了一个叫做TCBS的读书俱乐部。罗16岁时和比他大3岁的衣迪丝早恋,这导致他考了两次才拿到牛津大学的奖学金。所以当时罗的监护人禁止他和衣见面直到他成年,差不多就是爱文和艾若刚被迫分离的翻版。
大学毕业后,Tolkien和大部分同龄人一样,被政府送到了战争前线。1916年,罗纳德所有TCBS俱乐部的朋友均死于世界第一次大战,罗纳德自己也在西线感染了战地热(斑疹伤寒),被转到后方治疗才大难不死,不过这疾病却也断续折磨了他很多年。从这样一个残酷黑暗的世界中生还,Tolkien幸运地找到了大学教职,并且和初恋情人衣迪丝结婚,此后他们一直在大学的桃花源里过着幸福安宁的生活,也算求仁得仁了。《魔戒》大约写成于二战前后,所以很多分析家都将之与二战联系起来,却遭到作者本人的否认,说他本意只是想复现一个神话或者民间传奇而已。不过我倒是觉得无论有意无意《魔戒》里折射着罗纳德本人一战的经历一点也不奇怪。当他在一张空白的学生考卷上写下“In a hole in the ground there lived a hobbit --一孔窑洞里住着一位矮人”的时候,他的人生经验智慧学识以另一种方式在文字里重生了。
Hobbit, 韦氏字典里说是“Tolkien创造的一种安宁温顺的洞居矮人”。按照Tolkien自己的解说,该词从küd-dükan (洞居者)演变而来,后解释为Holbytla (造洞者)。人类称他们为 “halflings”半矮人,精灵称其为“Pheriannath”。中土语言包括Hobbit的语言都出自 Tolkien的自创,附录里甚至还有字母列表发音翻译的解说。比如Pheriannath里的Ph 或P发f音, 末尾的th 类似与cloth的th,轻音。Tolkien是个专门研究中古英语的语言教授,从中学起就开始研究自造的语言,当然不是那种拿着茄子非叫鸡蛋的造法,有点类似于还原一种古代语言的意思。读过莎翁的诗歌,大概就知道什么是中世纪英语,比如Thou—You—你,Whither —Who—谁。那么古英语呢?Tolkien在大学的时候接触到一首古体诗—
Eálá Earendel engla beorhtast,
Ofer middangeard monnum sended。
放眼一看,我也只勉强认得一两个词。翻译成现代英语就是
Hail Earendel brightest of angels,
Over Middle Earth sent to men。
再翻译成中文,大概意思是“大鹏展翅归故乡”。
在中土这个虚构的世界里,Tolkien终于尽情展现了他的语言天赋,Tolkien之写《魔戒》好比黄仁宇之写《万历十五年》,枯燥的历史和文字顿时变得鲜活起来。这在电影里也有所呈现,如爱文公主的精灵语珠圆玉润尤其令人心醉神迷。“Lasto beth nin, tolo dan na ngalad.”翻成英语--“Hear my voice, come back to the light.”--跟着我的声音回到光明世界里来吧。
Hobbit的聚集地叫做Shire,直译郡的意思,如同古代的州府,也是个小小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他们个头矮小行动安静热爱园艺和音乐,大部分几乎一步也没有踏出过Shire,仿佛桃花源人不知秦汉。一生浪迹天涯的贝比博显然是个例外。在举办了一个浩大的生日晚会,将魔戒传承给了贝扶雷后,贝比博没有选择终老故乡,而是又踏上了征途。
贝扶雷继承魔戒的时候不过是个三十多岁的少年(以Hobbit的年龄来算),他受过良好的中产阶级教育,对外面的世界还有渴望和幻想,暗自希翼着有一天能像贝比博一样四处游历探险。当黑暗的势力慢慢压迫近来,贝扶雷不得已离开故乡,这种仓皇却和他当初的浪漫设想相差甚远。一入江湖岁月催。紧接而来的是一程又一程黑暗艰苦的旅途,还有一段又一段战胜心魔的考验。如果按照中国武侠小说的写法,贝扶雷最不济也应该像郭靖一样学了降龙十八掌或者误打误撞吃了长生果大力丸接受了某前辈50年的功力然后变成一代大侠顶天立地。可是贝扶雷没有。离开Shire之前的贝扶雷和毁灭魔戒之后的贝扶雷,还是那个平凡软弱会受诱惑欺骗的贝扶雷,本质上和别的Hobbit并没有什么不同。也许唯一不同的就是那一点点对人性希望和光明的执着。我们无法回避自身所有的弱点也无法推翻我们曾经翻过的错误从来,可是靠着那一点执着,或许我们仍有希望抵达彼岸的世界。尤其贝扶雷在幽冥城灭绝洞顶的心理挣扎,献身的信仰,自由的愿望还有善恶的冲突,这大概也反映了作者对宗教终级信仰的执著。


3. 永生的困惑

爱文和艾若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王子公主版的童话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可是作者偏不合时宜地在附录里继续说,虽然艾若刚的生命被一次又一次地延长,终于还是走到尽头。艾若刚死了,可怜的爱文还要继续存在下去。在曾经充满阳关和欢笑的精灵城堡里,在星光暗淡寒风萧瑟的长夜里,爱文只能靠着一遍又一遍的回忆和思念打发这漫长的时光。为爱情付出了代价,对爱文来说,永生恐怕变成一种惩罚了。
山河岁月永恒,而人类却一代又一代地消长交替。对生命的留恋对死亡的恐惧,人们创造出永生的神话。可是如果给你这样的可能,当你的亲人爱人朋友全部正常死亡之后,你还可以再拥有六十年的生命,你会如爱文一样选择在回忆的煎熬里怅惘,还是会从新开始别的传奇故事?如果重新开始,那些最初的好奇,美的爱恋,不美的厌倦,那些执着的热情和伤心,所有都能从来一遍吗?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们舞台已经灯暗了,新的一代成长起来,尽管他们还是在重复我们的故事,可是,我们作为逝去的一代,已经无法回到过去了。
永生,是那样的美妙和悲伤,仿佛精灵们的眼睛,见证着飞奔而去的时光岁月,面对那样的眼睛,恐怕只有厌倦的沧桑和沉醉了。于是精灵们也慢慢退化,躲不开生老病死,他们的世界也到了结束的时候。真正纯粹的精灵族人应该是被人类描述成住在盘丝山谷里的树精灵一族。可惜她们闭关锁国太久,再加上女王葛莱西娅手里握着被魔戒统治的精灵戒,衰亡是无可避免的了。若要长生不老,他们只好出逃大陆寻找海外蓬莱继续弹琴唱歌看看星座的腐朽生活。女王高贵幽雅意志坚强,连一向和精灵不对付的小矮子葛几米也不由得到处表达对她的忠心和爱慕。不过这个女王可是有王夫的,而且还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织锦炼丹照顾族人样样不差(倒是那个王夫有点像摆设)。她送给贝扶雷他们的披风有隐身衣的功用,让他们躲避了很多麻烦;不能不提的是她做的精灵饼干—lembas,相当于energy bar压缩饼干之类的东西,可是贝扶雷们生存的法宝呢。有天看报纸一个专栏给了做精灵饼干的配方,最后得出的成品像比萨饼的底儿,缺少精灵奶脂,这东西可是做不到一块顶一顿一顿顶一天。
关于中土传奇,《魔戒》和其它几本著作本本相连,作者博古通今,上下文间难免东拉西扯,历史线索繁杂。惊鸿一瞥,便直直落入考证的书海之中。就算我有心也断然无力翻译这段历史。那就这么着吧。

《魔戒》三部是以贝扶雷护送魔戒为主要线索展开,开头自然要介绍背景名词,情节进展缓慢,直到从走得快出场魔戒护送小分队上路,故事才紧凑起来。该书结构旁杂,语言多变,好像第一次出版的时候编辑好心干坏事,把作者自创的语言都当成错别字给纠了,这导致数版混乱,作者的一个儿子不得不子承父业,专门以给该书做索引考证为业了。不过这样的书,好比金庸的武侠小说,头一遍看的大呼过瘾感慨一下,就此丢过不提再也不理了。我和同学JJ,一人看《魔戒》,一人看《哈利波特》,每天交流读书体会。一个说怎么会喜欢这么幼稚的儿童读物,另个说爱上这种假惺惺的浪漫主义也是少数。每日斗嘴的结果就是写了个这篇读书笔记,不过JJ看不懂中文,所以只好由我得意洋洋无话可驳了。特此纪念一下中文的胜利。哈哈。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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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藏香 
  • 2005-01-1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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