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灰色地带,我应该是侥幸逃过了。
理论上说任何交易都需缴付销售税,但是从实际上说来,除非本州特别强调(象康州),一般购物如果没被课税,州政府不会再课税了。像我们州,代之以使用税。可是从每个纳税人收这个税太繁琐,不够成本,所以我们州一般只对需要执照的未缴消费税的产品(汽车,游艇等)收缴使用税。
各州为这个网络销售猛打官司,最后还没有完全定下来,月初最高法院刚刚拒听纽约州告amazon/pverstock的类似案子,专家分析原因是因为关于这个销售税的最后决定会尽快出台,所以目前安啦。
我觉得销售税必须是在交易时给付,自己在报税的时候补交对纳税人和税务局负担都太大了,像我们这样的大家庭,一年没有几千张发票怎么搞得下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