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日记(27)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阿飞姑娘发表时间:2002-11-23 00:41
我想:如果今晚有人约我,我就不写上班日记了。也不灌水了。
10点半后,还是继续写上班日记。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但在我们单位恰恰相反,是下梁不正上梁歪。自从我带头逃班之后,我发现我的主任也很喜欢提前下班或者不来上班。他说小吴我先走了,你出门关灯。我说好,但是我今天下班的时候忘了关灯了。我很怕那盏灯要在屋里亮两天,电表会转动很多圈,单位知道了,会记仇。

我的单位是一个行径奇特的单位。它的走廊狭长而暗,就像以前公安片的谋杀现场。我刚来到时社里很重视我,因为他们差不多十年没有进过人了,而且他们跟根本没有受到社会上“不招清华、北大学生”的时尚风气的影响。社长要求我辅助管理模块的建设,其实我根本就是不懂电脑。等模块做得差不多的时候,社长又说,不要用这个模块了。所以我以为我的单位是一个十分奇特的单位。同屋的大妈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很可爱,但是自从大家传言我上报了之后,她兴致勃勃地要看那张报纸,看完之后,她就不怎么爱理我了。还有,我知道今天下午打电话来找会计的中年男人,声音潮湿,但他绝对不是会计的丈夫。不管怎么样,这个单位的人待我不薄,首先,根本没有人有兴趣和我聊天,我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免去社交的繁琐。另外,财会部每个月都会按时给我工资,刚刚够我一个月最基本的花销。

有些时候我会是一个贪财的人,但是大部分时候,我很安于现状。自从男友和我分手,我甚至不再买新裙子。我居然学会坐公车。我在公车上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和看别的女生。天黑得太早了。在公车上我是多么不起眼的女孩子,头发这么凌乱,棉衣这么臃肿,脸色这么黯淡。我开始佩服我的男友。他要在那么多的女孩子当中把我挑出来是多么不容易。我应该感激他。

我是一个人。
我以前就是一个人,很长的时间一个人呆着。但是我曾经有过男友之后,就很怕一个人了。这是不对的。我本来就是一个人的,我不能因为曾经有过爱我的男友就很害怕以后要一个人过。如果大家都有过男友之后就害怕一个人的话,这个世界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恐慌,致使狮子座的流星雨坠落。

同样道理。我天生很怕冷。以前在北京冬天总是冻得骨头都痛了。只有一个冬天不冷,那是前年——我有了男朋友。我不回家过年,都不觉得冷,我身上穿的是我男友给我买的100元的军绿色棉衣,我要考GRE,我要去米国,去追随我的同学们。我男友不喜欢羽绒服,而且羽绒服可能也不够环保。所以他没有给我买。所以到现在我都没有羽绒服。回到主题,我因为有了男朋友而不怕冷,但是我不能因为我曾经有过男友,就因此变得更加怕冷,更加无法忍受冬天的寒冷,如果大家都这么不自觉的话,那么这个世上会增加很多无谓的灾民,以至于希望工程捐献的棉衣不能送到那些可怜的孩子手中。

自从男友和我分手之后,我就很害怕宿舍里的网线会断。这样我就不可以上网了,这样我就断了和这个世界唯一的一个比较稳定的联络方式。我会象失去水的鱼一样跳起来。

讲到鱼,不由得想起《小龙房间里的鱼》。如果运气足够好的话,大家可以看到我的新书的封面。宁财神在封面弄了好几条鱼。好像是金鱼。甚至不是我喜欢的水煮鱼,酸菜鱼。我很想哪天去吃水煮鱼,自从在单位天天吃盒饭之后我开始盼望有口腹之欲。但是财神的鱼绝对不是我想要的小龙房间里的鱼。那一个不到3万字的中篇我前前后后写了一年。那是不一样的。我怀着深深的爱意写的。而且是没有怨恨的爱。

讲到我的新书我想起了一个帅哥。晚上我在校园四处觅食的时候我发现了他。他实在太好认了是因为他卓绝的肥圆的身材,令他在黑暗中的剪影独树一帜。我很高兴地叫了他,把庞大固埃一般的他胁持到八号楼商店买巧克力(他以前答应过我的,买贵的)。我们买了一大盒金装的巧克力,金莎。16个装的27元,24装的44元,我本来想用比例法来计算哪一个更合算的,但是后来我决定买那个大盒的。理由很简单,他只不过是我男友的同事,他不是我男友,所以我不必替他省钱。

然后他买了一份《精品购物指南》。他说这个报纸的最大好处是只需花一块钱,就可以消遣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我把一个快餐店的热狗咬成一个很难看的形状的时候讲到我的书。我说我会在我的书上挣两万块钱(虽然只拿到了5000,但我仍然很期待)。他很惊讶居然会有人白痴到要因为我的文章给我2万元。他说你的书绝对卖不出去。他说他97年开始做杂志,98年开始做书,他断言没有人会有兴趣来看我的小说。我有些生气,尽管他给我买了巧克力,但我也没有办法反驳他,因为我也想不出为什么别人要来读我写的小说。

我吃了一根热狗,一串烤鸡心,一串烤羊肉,一串生菜,一串豆腐泡,一杯红茶之后返回宿舍。过了很久我想起吃我的金装巧克力。我以前不喜欢金莎,是因为它中间有很多空的,而且加了很多面粉。我是一个实在人,我喜欢巧克力是实心的。但是我一连吃了5颗空心巧克力之后我发现它很好吃。我不再生气他说我的小说卖不出去,管它卖不卖得出去呢。我照样有空心巧克力吃。人生若此,夫复何求?

我打了一个电话给我的男友说我明白了。他说你明白什么。我说我明白了以前我总是耍赖刁钻是因为我以为他一定会站在我一边的,所以有些恃宠而娇。但是这个前提是我虚构的,是不存在的。我本来不该向他索要什么的,比如关心,比如爱护。因为没有人赋予我这个权利。我以为我不贪心我就可以要,这是不对的,因为我妈妈早就教育过我,不应该向别人要糖吃。进而我们可以推论为不可以和别人要任何东西。我的错在于我想要了。如果我不想要,就什么烦恼都不会有了。

泡网有一个人大家都知道,他叫回到从前,据他说他是一个男的。如果大家在厦门和他见面就可以充分证实这点。他写“阿飞姑娘”的时候,他脑子里是他的前女友,他未来的女友,他的女老板,他的女同事,学校里的女学生,楼前卖菜的女贩子,甚至公寓开电梯的女人。为了表明文学作品是合乎全人类的共性的,他申辩说他写的是所有的女的。而不单单是阿飞姑娘一个。当阿飞姑娘下决心不为任何人去死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不会有任何人真的爱她。我是根本不相信任何文字的力量的。无论多么温暖的文字它绝对比不上一次拥抱或者一次亲吻。所以我还是会思念阿良,尽管他告诉我他在公园里拉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手,但我仍然相信我给他的喜悦是与众不同的。因为他给过我拥抱和亲吻。虽然他拥抱我的力量并不够坚定,而且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到达了无穷少,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深信不疑他是爱我的。我决定以后要在本子上画“正”字,每一次亲吻和拥抱我都会在本子上记上一笔。在电脑里会有些不一样,因为电脑用的是二进制。我熟悉二进制和十进制的换算。因为在计算机考试中,这是我唯一有把握拿分的题。

我把珍珠粉和在抹脸油里,涂在脸上的豆豆上。结果我发现很灵验,逗逗变小了。但是同时它们的个数也增多了。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质量守恒定律:如果脸上的逗逗变小了,那么它们的个数就会增加,因为质量是守恒的。
睡觉之前我们来谈谈梦想。我很久没有想过自己的梦想了。我是一个很现实的女生。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白马王子来找我。我基本上认为一个男人骑着马叼着一朵玫瑰来找女孩子是很矫情的。我喜欢长腿爸爸。躲在暗处的一种温暖的关怀。通过信件和时间来积累的亲情。所以多年之后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明知道自己不会好好再读它了,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一本。

但是我还是心存侥幸地等待白马王子的大驾光临。他会说阿飞我们去做美容,把你脸上的豆豆都清除掉。我们要用法国美容产品,每套200元,戴着美容品怡人的淡淡香气,而且很经济,可以用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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