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地震口述实录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谭伯牛发表时间:2008-06-09 05:16
按:此文据任塾撰《地震记》写成,并参考有关方志与档案。任文载乾隆《三河县志》,其他引用随处注明。

吾,姓任,名塾,表字克家,号鹳峰,江南省怀宁(在今安徽省)人氏,是明朝出生的人,康熙六年中了进士,作的是清朝的官。人不能选择自己的时代,对此,吾亦何说?有说的是,吾是个小人物,进退无关大局,人生首要任务是一己之立,一家之赡。改朝换代,殉节的殉节,加官的加官,是皆与吾无干也。当然,这话就私下说说,姑妄听之。不过,自幼立志做一个忠臣孝子,不论在哪个朝代,这也是吾的心声。乙酉年(1645),“我大清”兵威临于江南,吾父当时参加了抵抗组织,兵败被捉,性命堪虞,其时吾虽年幼,却孤身走入军营,“请以身代”,军官为之感动,将吾父放归(光绪《安徽通志》卷二三五)。吾在地方任职多年,生性“廉介”,爱民如子,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以此,官运不怎么样,官声却甚好,身后入祀名宦祠(雍正《畿辅通志》卷六九)。这是组织对吾的肯定,也是舆论对吾的嘉奖。如果有来生,吾仍愿做一个县官,惟有一个祈求,那就是别再地震。

据後世专家定名,吾在直隶三河县(在今河北省)任上遇到的那次地震,学名为“1679年三河-平谷八级地震”。1679年,即康熙十八年,这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多钟,吾正在县衙西偏房午休,突然被人推醒,睁眼一看,门关着,室内并无他人,正纳闷儿,从地底传来隆隆炮声,地面也有声音,听上去像极了“数十万大军飒沓而至”——吾少年见过兵戈,知道数十万大军是个什么概念。更纳闷了,怎么回事啊?直到看见窗框在诡异的“上下簸荡”,吾明白了,这是地震。赶紧跑。从床到门,平时就几步路,这回吾却跌了几跤。平地起波澜,大概就是这个情景。糟糕的是,刚跑到门内的屏风,“砉然一声”,房塌了,吾被埋了。

幸好屏风盖在身上,分担了栋梁砖瓦的压力,吾没有当场殒命。事後调查灾情,发现地震来时,处身于“床几之下,门户之侧”的人,大抵幸免。稍稍检讨一下局势,除了牙齿腰肱受伤,尚无大碍,于是,吾开始呼救。叫了很久,没人答应,吾想,不能再叫了,要保存体力,于是,吾尽力伸出一只手指,不时摆动,盼能被人见到。果然,吾儿看到了,立即带人“徙木畚土”,花了一顿饭的功夫,将吾挖出。重回人间,来不及庆幸,举目一望,却又不似人间——“远近荡然,了无障碍,茫茫混混,如草昧开辟之初”。也来不及感慨,一婢奔来,说吾妻埋在某处,赶紧带人去挖,掘出,一探,业已气绝。也来不及伤悲,只听得人声乱呼,有人大喊“地且沉”,有人大喊“地火出”,幸存者纷纷“登山缘木”,乱作一团。吾还算镇定,命人各处去看,方知所谓地沉,实是地裂,裂处有黑水带着细沙涌泛而出,其势尚不足淹没陆地;所谓地火,不过是人家厨房的灶火,震後未熄,从下延烧而已。

地沉地火既是虚惊,吾该想下一步做什么。吾是县官,得看看全县灾情如何。往外一走,傻眼了,标志性建筑全倒了,道路全非,只能走到那,看到那,没个准向。一路上,触目惊心的是“劫棺椁、夺米粮”的恶状,现在没空也没能力管这些,回头再找这帮刁人算账。更令吾伤心的则是“土砾成邱,尸骸枕藉,覆垣欹户之下,号哭呻吟,耳不忍闻,目不忍睹”。全县房屋几乎全倒了,粗粗一数,留下不过五十间,奇怪的是,建筑物之倒与不倒,与吾素常的观念有冲突,譬如,一般土木结构的倒了,正常;在十分坚固的“铁塔石桥亦同粉碎”的情况下,留下来的房屋看上去与一般建筑亦无大不同,不正常。吾想不清这个道理,亦无暇去想。

接下来,吾当务之急,先要葬了亡妻,再仔细清点伤亡人数,分别核定受灾程度,向省里汇报,希望能为无辜县人争取合适(不敢说更多)的赈款与税惠。

现在是非常时期,兼之天气酷热,再也顾不得通常仪节,赶紧将亡妻葬了。吾命人找来裁缝,欲做寿衣,他却没有刀尺;找来木匠,欲做棺材,他却没有斧锥。不得已,只能裹上一条草席,“蒿埋”了事。

八月初一日,即地震发生後第三天,钦差来县,宣读圣旨,谓过几天派一个副部级干部下来,勘灾赈民。初六日,财政部(即户部)萨穆哈副部长来县,看了一转,先对受灾最重的南城穷民进行救济,共计529户,每户发给十两银子。十六日,又来了财政部的沙世司长,对全县941户穷民进行“散赈”,仍是每户十两银子。十八日,又有圣谕,命将本县因灾死亡人数向中央核报。接下来半个月,吾便忙于整理这个数字,最终查明:共计死亡2474人,另有不知姓名死者,计203人。九月十五日,颁下圣旨,谓,每位死者家属发给二两五钱丧葬费(“棺殓银”)。但是,旗人(按谓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之人)不照这个标准,另行请旨发给——必较汉人丰厚。未成丁之幼孩死者,不予发给;未知姓名死者,亦不予发给。这两类人,俱由县里派人“料理”,集中掩葬。此外,经本省巡抚查明各地受灾程度,本县列为“重灾地方”,今年的应纳税款(“地丁钱粮”)全部豁免。次等受灾地方,如香河、武清,免除十分之三;再次,如蓟县、固安,则免十分之二。这真是“皇恩浩荡,如海如天”。

今谓“皇恩浩荡”,尚非套话。事後吾看文件,乃知地震当日,大皇帝即下诏“罪己”,说“地震之变,谴告非常”,是由于“朕躬不德,敷治未均,用人行政,多未允符”,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警”。当然,天变地震,所“谴告”的绝非皇帝一个人,“内外臣工”同样有罪。他们“或罔上行私,或贪纵无忌,或因循推诿,或恣肆虐民”,“大臣不法,小臣不廉”,遂致“是非颠倒,措置乖方”,终于“上干天和,招兹灾眚”。也就是说,从皇帝到臣子,在地震面前,都是一干“罪人”,若不“洗心滌虑,痛除积习”,则不单眼前的灾难是个问题,更大的惩罚还在後面。因此,全国三品以上高级官员俱应针对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各类问题,于“应行应革事宜”,“明白条奏,直言无隐”,以求尽心人事,挽回天命。吾等小臣敬聆圣谕,不觉流下感动的涕泪。

当然,“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不过是吾国的陈言,并非今上的创举。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作过这个“秀”,有时可获一时的效果,有时竟连暂时的改善都不可得。再者,吾等七品小官,对于改善政治并无发言权,以此,关心的事仍在于赈灾善後的力度与实效。据说,地震次日,户、工二部提出赈灾建议,谓,凡因地震倒塌的房屋,由政府拨付重建费,旗人每间四两,汉人每间二两,因灾死亡人员,则由政府拨付丧葬费,每人二两。皇帝说,“所议尚少”,然而,发多少方是“不少”?也不好定。著户部派员先赴灾区,从皇帝的私房钱(“内帑”)中拿出十万两,根据受灾情况,“酌情给发”,不够的话,回头再取(《圣祖实录》卷八二)。

按,此次地震全省死亡人口约为三万馀人,计丧葬费,在六万两以上;倒塌房屋约在四万间以上,计重建费,应在十数万两以上。此外,安葬无名死者,修复公共建筑,豁免灾区税费,数额亦不小(受灾数据来自《中国地震目录》第二集)。通计清廷为此次震灾前後拿出的银子,当在六十万两左右,而直隶一省年均财政收入不过一百馀万两,其时,在西部与南方,仍有战事,军费开支浩大;因此,在内忧外困、物力维艰的清初,这次赈灾可算是大手笔。故曰,仅仅向钱看的话,“皇恩浩荡”决非一句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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