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奖金应考虑捐献地震灾区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板砖学士在江湖发表时间:2008-09-01 18:57

5月12日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社会掀起了捐献热潮。据民政部7月中旬公布的数据表明,7月中旬国内外向地震灾区捐献的款物达到574亿之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向特定区域捐献的最高纪录。如此之高的捐献,会让所有人感到欣慰。确确实实地证明了公众常在媒体上看到的“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这句主流语句的确切性。
向四川灾区捐款捐物的热潮,令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我们可以体会到两种可喜的变化。第一,大众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和民族向心力的提升。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从中央政府到普通百姓,无一例外全都格外的关注,全党、全军、全民第一时间援助灾区。公众对于这种突发事件的关注度超出了以往。无论是站在国家角度,还是人道主义,还是出于民族感情,这些都在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体现的淋漓尽致。第二,国民收入的增多是向地震灾区捐献的有力保障。向灾区捐献集中充分表现出企业、个人收入的增长,间接说明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必要性。
四川特大地震是突发事件,灾区重建则是周而复始的过程。重建灾区,国家当然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个体的公民,尽管不需要履行国家职责,但也应有一种国家精神,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就是国家精神的典型代表。
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奥运会已不再是单纯的竞技比赛,商业元素在奥运会中越来越浓。奥运会冠军奖金就是奥运会商业化进程的标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一些国家为奥运会冠军更是开出了“天价”奖金,新加坡堪称奥运会冠军奖金的“冠军”,第一名奖励5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希腊奖励奥运会冠军19万欧元,俄罗斯尾随其后,奖励奥运冠军10万欧元。
作为此次奥运会上的东道主,我国奖励奥运会冠军的奖金同样不菲。不久前,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的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会奖励奥运会金牌获得者的奖金国家方面至少会奖励25万元。霍英东基金会从1984年开始,给每位中国队的金牌得主颁发一公斤黄金以及8万美元。除去国家奖励的以外,地方政府还要奖励奥运冠军,并且奖金数额还要远远高于国家的奖金数额,加上一些奥运冠军代言广告的收入,保守估计每块金牌的打底价值约150万人民币。尤为重要的是,对于在奥运上取得金牌,为国家赢得荣誉得到奖励的运动员,还将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也就是,凡是在奥运上取得金牌,甚至是二、三名,个别项目创我国奥运会历史上最好成绩的运动员,都会在北京奥运会增收几十万至超百万元的收入。
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取得金牌,为国家赢得荣誉受到国家奖金无可非议。不少运动员在获得金牌,取得成绩往往表态是要感谢国家的培育,群众的支持。我在这里有一个小提议,既然能够意识到金牌的背后有那么多支持者,有那么多喜爱自己的群众支持,能不能真正地去回报人民群众呢?四川特大地震虽已过去两个半月,但地震灾区,尤其是重灾区的生活依然没有恢复到日常状态,作为奥运会的冠军也好,作为获奖运动员也好,是否能将自己在奥运会上得到的百万元奖金,哪怕只是十分之一拿出来捐献给灾区呢?灾区重建是一个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在此时如果运动员能够再次为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就会带到社会各界对灾区的二次扶持,奥运冠军带头为灾区贡献一己之力,绝对能重新激活社会对灾区的二次援助意识。
这也仅是我的一点想法而已,也许不用提倡就会有运动员将自己在奥运会上的所得支援灾区,那样当然更好不过。
无论从哪种角度看,奥运会冠军将自己在奥运会上的经济创收哪怕是一小部分用来援助灾区,都是有益的。(板砖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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