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跑Naperville去了?孩子没有就想当足球爸爸了?
还是个双层火车迷喜欢单程一个小时的反向commute?
俺脚的你这个伪农民是会迅速变成一下二者之一:1)鼻子肚脐耳朵眼睛上所有可能不可能的地方扎眼穿环儿满身刺青;2)梳洗整齐带着ipod(对您来说是中国造的MP3 player)坐公车上下班的yuppie。
Either way, 俺保证您会爱上这里,再也不会想回什么LA乡下了(因为气候原因出外)。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您对气候有偏好,您LA住过的人除了西海岸,哪儿也别去。再LA,SF要饭也比别的地方当百万富翁强。
负面的有:风您要有点思想准备,冷的时间也很长,下雪多,但绝对没东海岸多。另外这不管你事,因为你一般也不用开车上下班--你停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