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确实没有错.

论坛:IT江湖作者:大浪和小狐发表时间:2007-10-08 14:32

腾讯和珊瑚虫QQ一事,因为上升到了刑法,最近被炒的很热闹。很多人都有一个坏毛病--“同情弱者”,而完全不顾事实和法理。且不说合法合理,感情激动起来,甚至往往连合情都忘了。

一 珊瑚虫有没有插件
我的看法是有的。
在我曾经的使用QQ的一段时间,也曾经用过珊瑚虫。也曾经不幸因此中过流氓插件。当然现在我没证据了。幸好互联网保存了太多的历史。让这些过去的事情尚可追溯。
在追溯之前,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
1 随光盘附带的,帮助用户安装的软件并非是流氓软件。
比如文档光盘里面附带了pdf阅读器,视频光盘附带的播放器,音乐光盘附带的mp3播放软件。这些是为了必要的用途,帮助用户安装的软件,而且有提示,用户也可以卸载。所以算不得流氓。拿着一张都是pdf的光盘,不装pdf阅读器,那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流氓软件则不提供这种必须的功能,可以算不请自到的垃圾。
2 诱导用户安装,且不能通过普通方式卸载的软件。
这种就是我们称之为流氓软件的东西。一个软件是否捆绑流氓软件,不能根据其安装时候提示:“本软件过程中将附带安装XXXX”来判断。而应该检查软件安装包本身是否包含了不能正常卸载且对用户没有必须功能的软件,并且可以通过软件安装程序进行安装。凡符合这个条件,都可算作捆绑流氓软件。
据老罗转来的消息,珊瑚虫工作室的人说绝对没有捆绑过流氓插件。那么我们来寻找证据吧。
首先是珊瑚虫捆绑了yok插件。
还有人发现了易趣插件
然后是珊瑚虫工具条
另外的证据是 海淀区人民法院 海民初字第25301号中提到:除安装了珊瑚虫版**QQ外,用户电脑中同时还默认安装了360安全卫士、Zcom娱乐、珊瑚虫手机铃声下载、珊瑚虫在线查询IP数据等程序或者网页。
2006年,《电脑报》发起的流氓软件大调查中,捆绑软件危害榜排行第一的就是珊瑚虫QQ,捆绑的东西叫做KK图铃通。

综上所述,珊瑚虫不仅捆绑了流氓软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还捆绑了不止一种。如果珊瑚虫工作室认为绝对没捆绑过,我倒是想知道海淀法院的判决书怎么来得。何况,soff在那段视频里面自己也承认了捆绑插件。这事实够清楚了吧。
二 珊瑚虫违法,腾讯开发的IE外挂违法吗?

很多人都在作这个类比:既然珊瑚虫违法,腾讯开发的腾讯浏览器也是在IE基础上开发的,算不算违法?
事实上,腾讯浏览器不算违法。腾讯浏览器是在微软公布了IE内核调用接口的情况下,基于IE内核开发的产品。
微软甚至为IE开发者提供了一个文档中心,还有相关教程。可以说,微软是支持第三方开发者开发这种产品的。
而腾讯没有公布过任何接口文档。珊瑚虫无论是打包QQ还是外挂,都是通过反向工程完成的。
所谓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也称为计算机软件还原工程,是指通过对他人软件的目标程序(可执行程序)进行“逆向分析、研究”工作,以推导出他人的软件产品所使用的思路、原理、结构、算法、处理过程、运行方法等设计要素。
QQ安装时候的用户协议,3.4.2/3.4.3节约定了禁止进行反向工程,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不得借助QQ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品,作品,服务。
综上所述,用珊瑚虫和腾讯浏览器类比是不对的。珊瑚虫确实违法,腾讯浏览器没违法。
三 盈利问题
很多事情,没有盈利是不会出问题的,盈利就很危险。而且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很容易成为所谓“数额巨大”。
我反对把珊瑚虫当作共享软件的看法,这是一个商业软件,确实获利了,在违法的产品上获利,即所谓不当得利。
四 腾讯做错了什么?

腾讯私下沟通过,北京海淀法院判过,但是珊瑚虫都没有重视。就算藐视腾讯,也应该遵守法院判决。面对判决书耍小聪明,这就是在玩火。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
腾讯作为一个民营企业,马化腾作为一个程序员创业成功者,都没有任何背景。腾讯不是中石油,不是中央电视台。一家民营企业家,这种做法算错吗?
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此案是经侦支队在进行侦破。可见已经成为经济犯罪案件。这是有法可依的。请分清法院,派出所,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的职责和权限。这样就更容易理解此案了。

最终结果,让我们等待吧。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都是在推动行业进步。面对侵权,一直弱势的软件企业终于奋起反抗,对于在这行业中生存的我们,这一定是有积极作用的。
我不喜欢腾讯这家公司,我也很久很久不用QQ了,但是这次,我仍然要说,到目前为止,腾讯没做错任何事。
转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7ac9301000al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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