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U的霸道与违法-------致搜狐公司及张朝阳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论坛:IT江湖作者:那么轻易的发表时间:2007-12-08 20:22


搜狐公司,并张朝阳先生:

基于对搜狐及张朝阳先生的认可,我成为了搜狐网的读者,并成为了搜狐信箱的使用者;由此,我将自己电脑网络的主页设置为搜狐网,因此,我也成为搜狐网站众多内容的阅读者和网页内容的点击者,成为了众多搜狐广告的受众,并为之付出时间成本。

但是,近期,我发现搜狐信箱经常出现问题,比如网站打开速度有时较慢,邮件发送时而出现问题--比如,即使发送成功系统却提示发送失败;特别是自前天起,邮件发送经常提示失败,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搜狐系统擅自在我的邮件内容利添加了刘翔为伊利牛奶做的广告贴图作为邮件的附件内容。

上述行为的发生,令人十分气愤,也让人十分失望!搜狐公司自称“中国最领先的新媒体、通信及移动增值服务公司,是中文世界最强劲的互联网品牌”!却发生了此等低级的违法性错误,也让人难以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依据上述规定,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当然也包括使用电子邮件的通信自由;包括我有权选择使用通信媒介,也有权利决定通信内容!

而搜狐公司的上述行为,将商业广告强行搭进我的私人通信内容里,显然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而且,这种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的行为,会让我的通信对象对我的行为产生误会,并可能损害我的名誉。

因此,我要求搜狐公司及张朝阳先生立即纠正错误,消除影响,在搜狐网上公开道歉;并提醒张朝阳先生加强法律学习,避免以后出现类似的低级错误!

此致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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