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奉上,青梅瞅瞅哪儿不合理的?

论坛:IT江湖作者:筷子手发表时间:2008-04-30 10:52
1.1
答:
在不考虑员工工作效率,员工工作能力及事务A-G工作量都均等的情况下,安排执行顺序如图 -
情况一)
参与事务人员 完成事务先后顺序(从左至右)
下属1 A B F
下属2 C D G
主 管 E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作为主管我,一开始并没有参与工作,只是作为监管出现,这就确保事务ABCD的完成更好。同时又从节约时间、不让员工产生工作疲劳的情况出发,在下属1开始事务F时,下属2休息,以利于更好的完成结果G,而事务E则由主管亲自完成(因全程监管过事务BD,故易于上手事务E),在上图中,事务F工作期延长,以确保下属1不产生工作疲劳,而最终由下属2来完成结果G,同时考虑事务F为结果G的补充,F和G应该同时完成。在事务E完成后,主管我可以监管检查事务F、结果G完成情况,以确保整体项目的更好完成。

情况二)
参与事务人员 完成事务先后顺序(从左至右)
下属1 A B E G
下属2 C D F

从上图可以看出,不考虑主管我参与事务具体工作,只作为监管检查,或另行安排。在该情况下,下属完成E、F后,应当共同完成结果G:一方面结果G必须在E完成下才能完成,另一方面事务F又为结果G的补充。那么由下属1和下属2共同完成结果G部份,完成的将会更好一些,以确保整个项目A-G的统一性和连贯性。

在以上两种情况中,我且每项事务工作量为刚好饱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占了决定性因素,所以我在设定工作安排时,尽可能的不让员工满负荷运作,有张有弛,既保证工作进度的又不让员工疲劳作业,也以利于以后的工作安排。


1.2

答:有效合理的工作,既能保证工作结果的质量,同时又能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在兼顾二者的情况下,做如下答案――
问题1:
在不考虑员工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并结合1.1所提及情况及1.2所提及事务的工作量,安排如图:

参与事务人员 完成事务先后顺序(从左到右)
天数 一天 二天 三天 四天 五天 六天 七天 八天
下属1 A B F F
下属2 C D E G


在上图中,下属1、下属2均持续工作,事务F本可二人同时完成,但为了考虑加快工作进度,故事务F并不由两人全程共同完成,而是由下属2在完成事务D、E及结果G后,才协同下属1共同完成事务F中涉及结果G的补充部份,这样事务F进度最终也得会提高至最多三天半,在员工工作积极性充足情况良好下,事务F也可在第三天同时完成。

故,需要七天半来完成整个进度。

问题2:

参与事务人员 完成事务先后顺序(从左到右)
天数 一天 二天 三天 四天 五天 六天 七天 八天

下属1 A B F F
下属2 C D E G
主管检查 事务A 事务B 事务C 事务D 事务E 事务F和G

为了更好的完成结果G,主管我将在事务A-G完成的全程进行工作质量监督。并不是所有事务时间花费越长,完成情况越好,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每项事务完成后,假设再花费一天的时间来检查、修正。延至第八天,结果G的相比之下更好。

故,需要共八天的时间来完成整个进度。

以上仅从工作进度考虑,并不考虑员工因素。当然,不管从哪种方式来说,单纯的数字相加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几种方式都能达到同样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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