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掰。

论坛:江湖色作者:fuchsia发表时间:2000-01-07 15:10
那么,夸这样的画好的时候就得说:画得真好,跟照片似的!
EUREKA!!
Benlee,俺找到这么说的地方了! :-P


强词夺理,我可没这么说过。事实法律强调证据,用
宋楚瑜的义工的话说:“我可以告你。”相反,这话
是你说的。不过,我同意。:-P

那么,换个说法:当一个表现手法能达到大家普遍认为是
另一种手法/技法才能有的表现的时候,就是一种很高的造
诣了。这么掰怎样?俺的舌头有点不舒服。 :-(


这不是换个说法,这属于修正自己的说法。做科学得人要
懂得严谨。不舒服也得这么说,要不然就别掰。不过还真
费解:-P


俺没有说孰优孰劣呀?!

俺没说你说的呀。我这个求说话滴水不漏,长期作战经验。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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