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照相的。

论坛:江湖色作者:焉然发表时间:2000-07-19 11:26
我这个俗人最喜欢LAKE DRIVE,清新宜人,满目如画。再就是
MICHIGAN AVE,一侧是ART MUSEUM,总舍不得不逛。一侧的
小店味道浓浓,可惜自己比较穷:)。还有家路边的PIZZA店,
累了可以坐在路边吃PIZZA,傍晚的风吹过。。。再就是路
边的零星买卖,可以细看,还有河里的游船,街边的艺人,
有种热闹和凄然。有一次最让我感到的是居然路边还有抱着
保温瓶卖雪糕的!不过,到了纽约,发现这没什么,感觉还
有些脏。

对CHINA TOWN的印象一向不好,去那里除了吃还是吃。过黑人
区怕怕的。不过,到了NYC,才知道 -- 那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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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eenheart 
  • 2000-07-1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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