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20-26,在海南东游西逛,回来后顺手做了个记录。
黎苗回汉,在这个海岛上混居了四个民族。据说黎族的女人跟露骨湖一样是文身的,并且是文在脸上。故事起源于古代的一场战争,最后只有两兄妹幸存下来。为了延续种族,他们决定分头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去寻找自己的族人。他们商量好,如果碰到了异性就结为夫妇,如果是同性就把他(她)带回到约定的地点,与兄妹中的另一个结婚。可是,到了约定的时间,两个人都没有找到自己的族人。为了使这个民族能够代代相传,妹妹作出了一个很伟大的牺牲,她把自己的脸文上花纹,涂上颜色,当做另外一位姑娘,与哥哥成了亲。后人为了纪念妹妹的这种献身精神,以后的女人世世代代脸上都文着花纹。
另外,他们成亲的方式也很特别,在家里的女孩子长大以后,就搬出与父母同住的房子,在旁边单独搭件小屋。此时,所有喜欢她的男人都可以来对歌,博得姑娘的好感后,就可以留宿了。等她怀了孕,这段同居关系就宣告结束。姑娘搬回家中生下孩子,做了母亲的她,这时才进入可以谈婚论嫁的阶段。而娶了她的男人,即使不是孩子的父亲也会视为己出,担负起养育之责。其实这种方式看起来原始,但对于女人,也无失为一种公平。打破了世俗所谓的处女膜情节,在身心都成熟之后选择终身的伴侣,给了女人更多的成熟的时间和选择的机会,可能会更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吧。
看来少数民族许多看似“原始”的方式,也不无其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