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注明是“行路的记录”
本坛人哪位不是在记录,
艺术本身带有及强的个人主观色彩。因此凡是试图从艺术的角度对你的作品指责的人本身就不懂艺术,一句话“喜欢就得了”。
江湖之论,有很多可笑的东西,管那么多干什么,你看哪位真正的高手把别人的东西说的一无是处,
我评一下这片,从艺术的角度理解不同,不妄加评论,从技术上(江湖上的许多人不屑谈技术,张口就是艺术,但我没那水平),我比较喜欢这种色调的曝光,但构图左侧的那个树影不如不要,这样建筑的整体可能更加明快,路灯成了比较强眼的亮点也有碍建筑的整体。
呵呵,当然,场地是不是允许,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