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白书
本来以为把图贴上去,听听大家的意见。可是要感谢**给我提了这样一个醒,给了我一个梳理自己想法的机会。
说老实话,在**给我提出这个意见来以前,我真的没有仔细想过这样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拍照——冲洗——写字——扫描……周而复始,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在和一位网友聊的时候突然冒出了“思考不止,拍摄不息”这样的话,**你的一段话,也让我思考了很多。
其实上述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二似乎是一个永久的疑问,对人性的疑问。那就是功利性和摄影的关系。我的思维容量有限,请允许我将“功”和“利”拆开进行阐述。
A:关于“功”。我摄影的根本目的象我给“哼哼牛”的邮件里说过的“让更多的人知道在我们的周围坏有这样一群老人……”让我们能看了照片之后给他们以更多的关注。我认为:只要我将照片放在大家的面前,我已经毫无保留(请注意这句话)!我在拍摄的时候是否有更多的想法或者说是私心杂念,懂得读照片的人应该能看的出。我并不指望通过这一组照片出名,否则我就用真名,我会在帖子上注明我的真名和通联方式,甚至我的帐号。但是我没有。我想通过我的努力,让大众关注一些和我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和社会大众却有直接关系的事情,我认为这是我的“功”。
B:有关“利”。可以说,目前我也没有通过这些照片获得任何“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即使我因此获利,我觉得我问心无愧,因为这是我的劳动所的。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同样认为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摄影者同样不应该是慈善家,不应该是单纯的施舍者,他有权力从他的劳动中获得生活资料和再生产的资料,他才能继续为社会提供类似的或者更好的产品,这些分别应该处于等号的左边和右边。我相信,我们没有一个人敢说“我是尼采”!
C:他们的签名。
再我最后一次去老年公寓是带着笔记本电脑去的,我把扫再电脑的的图片一一带到他们的床前,他们的房间里请他们过目,而且我的这些照片也经过这家老年公寓的行政主管领导和护士长的过目,有几个护理工人还抢着看了这张些片。说老实话,我没有让他们签名,只是征得他们得同意并再我的记录本上画钩,我认为这一点我做得确实不“专业”,缺乏法制精神,因为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签名,大家再照片上可以看到,他们有很多人已经不能动了,更不要说签名了,当然我更不忍心让他们按红手印,他们同意发表、使用的,就在自己的名字上画钩。还有的已经没有行为能力的老人(如瘫痪,严重老年痴呆等),我就只能通过公寓,同他们佳人取得联系,征求他们家人的同意。我知道这样也许回给以后的发表带来一些麻烦,但是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再为我做什么了。
OK。这就是我的自白书。大家不要再为这些吵架了,接生写时间多看书、多拍照、多陪陪家人……
图片说明:
这是我当初拍摄记录的一部分,有三种情况:
第一行:我画了方框,是因为刘的家人要求看照片,后面虚掉的是他家的电话号码。
第二行:李失去行为能力,严重癫痫,我征求了她的夫人宗美英的意见,她同意了。
第三行:赵已经去世,家人也已经去世,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