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否可以如此描述:
对于这样一些作品,作者的创作意图或兴趣并不在作品的形式感本身,而着眼于表达某种情绪,情感,态度,或者其它玄而又玄的比如第六感之类的东东。在这种时候,形式感是否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或者说,上述林林总总的主观要素是否仍然需要通过某种“形式感”加以表述。
对此,我个人的观点是肯定的,尽管我不否定艺术作品的形式感往往摆脱不了的某种意义(或者程度)上的神秘主义。
我承认形式感不是死板的,假如你的创作初衷在于表达某种现场视觉感受,自然不能以拍摄盆景广告的“标准”来衡量这张片子。但问题在于我原本就没有以这样的标准来审视这张片子,仍然不幸的被很多视觉因素(比如天花板的反光,墙角的头发?)干扰了判断。当然,造成上述困境的一个(可能的)主要原因是我既缺乏训练,又缺乏天赋:(
可能的话,也许你可以更系统的上一些片子,因为作者本人对作品的书面或口头解释(比如你给片子取的名字:)往往不像作品本身有说服力。
从作品-整体-风格的表现力方面,mufada,contaxxx,哼哼牛等大虾展现得更充分一些……
最后,鉴于本人是理科生的缘故,请不要把上述言论太当回事儿,那谁谁谁不是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都TMD见鬼去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