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流氓的感觉是地娃子强加给我的,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明白怎么会有这层意思,越说越糊涂了。
我的本意是把巴黎分成两类来表现。一类是常见的视角,人在环境中的行为,以人为主。另外一种是非常见得视角,把人从环境中剥离出来,把城市当作一个丛林来看,以环境为主。
之所以这么做,是想在不同视野上(空间里)来看巴黎这个城市,有点想颠覆对巴黎惯常的想象。从画面来看,一眼看去,不一定会想到这个就是巴黎,因为把惯常的城市符号省略了,这个视角比较容易找到。在拍摄人与环境的时候,要省略巴黎的特定符号有些难度,正在积累之中。
我的两个箭头是指向不同的视角的,但两个箭头是完全相同的,因为说的都是一个东西---巴黎。
不知道这样的做法会有什么效果,我一点点来,您一点点看,不一定会有什么改变的东西出现,我现在心里没有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