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理由够大

论坛:江湖色作者:royal发表时间:2003-11-23 00:57
也够无聊,甚至无赖:D
都这样干吗要在论坛上贴片子?当街一摆,旁边摆俩签名本,一写“喜欢”一写“不喜欢”,或者干脆让人直接打勾打叉更简捷;只要不被人当神经病,没准还有成行为艺术家的可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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