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就一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问题争论很大,似乎目前出现一种规则叫,污染权购买。就是根据协议,规定每个国家的排放量,超过限额的,可以花钱向没有超过的国家购买未使用的排放配额。据说这是根据法学经济学里面的最牛的科斯定理。[注]
但这一理论的悖论是,富国有钱就多排放,穷国没钱就少排放,结果是两极分化,富国高兴了,穷国最后干脆不排放了。世界各国共同富裕的理想也就永远是理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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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色坛在贴片权上,也可以实行有偿转让?这倒是实践科斯定理的一个例子。
注:科斯定理因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创立而得名,该理论通常表述为以下三个定律:
科斯定理第一律认为,如果存在”零交易成本” (Zero transaction cost),不管怎样选择法律规则,有效益的结果都会出现。换言之,当交换是无代价的,并且个人是合作行动时,法律权利的任何分配都是有效益的。
科斯定理第二律认为,如果存在着“实在交易成本”(Postive transaction cost),有效益的结果就不可能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即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
科斯定理第三律认为,产权的界定、安排和重新安排都存在交易成本,并且都有可能被过高的交易成本所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