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陪14岁的外甥逛公园,看到一个现代雕塑,是一个大铁框里面套着四个小方框,底下小标牌上写着, 《风》[Wind]。
外甥大笑,“这是什么呀?我怎么看不出来风呢?”
“这就对了,雕塑家或许要的就是你这个评论。他的目的达到了。因为这种不确定性给没个观众一个自由解释的机会。”我说。
外甥后来幸亏没有追问,不知道我的胡诌会如何记入他的旅行日记。
回头接着猎人说这辆汽车的位置。法学家争论了几百年,什么是法律?究竟是我们期待它应当成为什么样子[lex ferenda, law that should be established],还是现实存在的 [lex lata, law that exists].
摄影也是这样。究竟我们拍摄的是自然的现状,还是我们心中想要的样子。
这似乎牵涉对现实主义的理解。
所谓现实主义,牛津的解释很有意思,就是,“在不被自己的情绪或者虚假的希望所影响的情况下,原原本本地看待,接受和处理现实情况的一种方式。”[注1]
这张片子中的汽车,究竟要不要?如果要,放在哪里?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因为,任何一种选择都会影响到意思的表达和传递,而且不可避免地打上拍摄者思想的烙印。区别在于这种烙印的深浅浓淡。跟背心聊过,拍照片还是做照片,亦即 take pictures or make pictures,这里的动词意义迥然。
回到现实主义,如果按照上述理解,似乎很难找到100%“不被自己的情绪或者虚假的希望所影响的”现实主义照片。
如此看来,在现实主义摄影上,似乎只能是一个在多大程度上接近现实的问题,一个不断滑动游移的动态均衡而已。而这个均衡被拍摄者找到并表达后,还要取决于不同观众千万次的解释,否认或确认。
当然,这个过程似乎已经超出了现实主义和摄影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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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十五的元宵我吃豆沙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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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realism,a way of seeing, accepting and dealing with situations as they really are without being influenced by your emotions or false ho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