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开叉的问题》zt

论坛:江湖色作者:jura发表时间:2005-10-01 21:24
既然你们都讨论到NK了,看来情况已经比较严重了。这样,我们看两篇文字,也算是长假的脑筋风暴。

第一篇

旗袍开叉的问题


  旗袍原是清朝洲旗人妇女的服装,据考证,满人的旗袍下摆是不开叉的。最近书店“老照片”系列泛滥,仔细看民国前的旗袍的确不开叉,样式很土。特别是那领子很特别,立领,极高,高到腮边,硬邦邦很不舒服的样子。据我想来,估计是为了约束妇女的头部运动,使小脚女人更加显得“端庄”。
  本世纪初的汉族人相对比较开化,把旗袍领子改低了。特别创意的是把下摆开了叉,那时的汉族男人都说这种服装很漂亮,很美。
  可是我在想,开叉无非是为了露出女人的大腿,当时的意识形态中女人的身体绝不是“艺术”,民国时的刘海粟几乎被认为是个流氓。
  就算今日,画个女人大腿之类的艺术还未为全体国人所接受。可是为什么这种服装在将近一个世纪前就已经是“美”的呢?
  原因无非是男人喜欢,开叉能看到大腿,我想看旗袍开叉处裸露的大腿的男人,投入视力最多的肯定是开叉的最上方,就是靠近大腿根部的那片,而绝非是脚踝附近。于是就能联想到那看不到的腿根、私处,进而是床、是做爱。旗袍被认为是时装,只要穿的起,所有丈夫、父亲都不反对家里女人穿旗袍。但是极力反对自己的女儿或老婆穿开叉很高的旗袍。心里却希望的旗袍开叉高一点、再高一点。因为不好意思直接说:“对面的女孩给我看看大腿”,只好间接说开了叉的旗袍好看了。
  老夫子说:“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嘴上假装没有邪念,夫子说这不是君子。

  一

  国庆五十周年,普天同庆。上海台有一档联欢节目,里面有一个场景是五十六个演员穿着各民族传统服装(里面也有穿旗袍的满族妇女,只是有没有开叉没看清楚)。主持人朗诵:“我们团结各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一起建设我们美丽的祖国”。这句话不对,上纲上线的话就是反动!“我们”显然是代表汉族了,祖国是“我们”的?我在想:至少是着朗诵词的作者有强烈的狭隘民族意识,以“主人”至少是“领导”自居。明明想看女人大腿,确说旗袍好看!
  美国宣布内阁人员名单,没有在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名字的后面加上(女)、(犹太族)。也许是因为在美国看大腿不是件很稀奇的事情吧。

  二

  鲁迅先生见过妓女夜晚倚门候客时穿开叉高的“似乎高到了腰间”
  的旗袍。妓女最好是“美”的,这样开价高,所以穿旗袍。开叉似乎到了腰间,无非是迎合“美”的概念,使自己更“美”,恨不得把自己吃饭的那个玩意也当街“美”出来。
  某人标榜自己:“我当领导数十年来,从未贪污受贿。某某、某某等单位多次派人来我家塞我红包,均被我婉言谢绝了。”
  此人必是狗官。
  不贪污受贿便以为功德。对待犯罪份子(行贿肯定是犯罪,行贿之人那便是罪犯了,刑法上这样规定的)
  只是“婉言谢绝”。因为不是他不受贿,而只是不敢受、不便受或图籍此为功德罢了。不然向他这样“正义之人”何不将对方扭送司法机关,办他个行贿之罪呢?
  某友自加国归,哀叹前些日坐洋牢之苦。违反交通规则被洋警截住,慑于此国罚款高昂,偷偷塞洋警红包一个,央求“放一马”。这招在国内很行得通,就算偶然遇到“清官”,也会被认为“拎得清、识时务”,手下自然留情。想不到洋警掏出手铐,背剪我友双手,告曰:“本来只是罚款,现时将加告你‘贿赂国家公务员’之罪”。随后便成三月阶下囚。
  由此想到刘青山、张子善直到陈希同,无不说自己曾经是乖的。
  又想到妓女为了“美”,就把旗袍的叉开到腰间。
  另:行文至此,女友丫儿说她本是汉族,后母亲听说少数民族学生考学校可以加分,便走门路将丫儿的户口簿改了。丫儿从此随其外祖母姓,民族一栏也随其外祖母变成了“畲族”。既然口口声声说平等,为何又要厚此薄彼?无非就象男人骨子里想看旗袍开叉处的艳腿,嘴上不说罢了。
  丫儿又说,旗袍开叉是辛亥革命时期,女性为反封建所为。我就很纳闷,这不是女人作践自己吗?为了“反封建”而存心给男人看大腿?这好象和扯断裹脚布是两回事情。
  网友jianjian今日搬场,我去帮忙,完事后jianjian在饭店犒劳众兄弟。席间见一服务员小姐着一旗袍,开叉“似乎到了腰间”不算,设计者别出心裁地在领扣下方开了个细茄子状的洞,“茄子”深达乳沟。
http://article.rongshuxia.com/viewart.rs?aid=8086

第二篇

 旗袍不宜大开叉
                             
  旗袍的典雅高贵之美,几乎是举世公认的。它那独特的东方风韵,曾使多少国际朋友为之倾倒。当上个世纪末,它终于从宫廷服装的固囿中挣扎出来走向社会,直到1949年解放前夕这段时间里,它实际上已经普及为城市妇女的日常着装(便也被俗称过“大褂)。老一辈说:那时候妇女没有一两件旗袍的,太少见了。
  然而,在服装观念空前解放、服装市场分外活跃的今天,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沉寂之后,“旗袍”却为什麽迟迟不能恢复它的地位,流行不开了呢?
  有一位大使夫人,她来到中国之后一下子就迷上了中国的旗袍,打定主意回国时购置几件。后来有一天大使夫人出席了一个宴会,意外地发现所有的服务小姐都穿着这种高雅的旗袍,更令她惊讶的是那开叉太大了,小姐们个个露着大腿,颇有些招待女郎的味道。(遗憾的是我们许多单纯的服务员不懂得什么是“招待女郎”,大约也是文化不够。)大使夫人当即沮丧极了,遗憾地打消了购置旗袍的念头。她想:既然旗袍在她的原生地已不再具有含蓄而高雅的神韵,那麽有身份的人又有什麽必要珍爱那带有招待女郎味道的工作服呢?
  不记得是什麽节日了,香港著名女演员梅艳芳有幸被邀请参加了人民大会堂的文艺演出。那天,梅艳芳是穿了一件极美丽的旗袍。当她在台上舒展歌喉扭动腰枝时,台下却不时荡起阵阵骚动。因为那旗袍的开叉简直太大了,整个演出,她都是在用整个雪白的大腿在卖弄魅力(也有许多人不懂“露出大腿”的暗示意义),与演出的地点和主题极不协调。说实在的,大腿美不美丽和歌唱的内容以及表演艺术本身实在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有人说“大开叉”是时尚。不对!服装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兼融了历史、伦理、哲学等因素在一身的人文文化,它既然是一种“文化”,就必然会在人们心中留下它的文化轨迹,这不是什麽人为力量随便就能抹杀得了的。比如说,公共关系课上,老师介绍说,国外的妓女可都是有标志的啊,将尼龙丝袜子卷边儿褪到短裙边缘以下,露出一圈皮肉的,是妓女。男士们可要小心提防哟。
  其实,“标志”之说,中国早就有。解放之前,人所共知的,凡“将旗袍开叉开到大腿根”的,多半是妓女(少量的是演员)。良家妇女的旗袍,只开叉到膝盖以上一两寸处。这种民族的生活知识,不光我们有些年轻的饭店老板不懂,就是搞艺术的年轻的导演编剧们也不见得懂。比如,电视剧《潘汉年》里的潘妻董惠,她穿的旗袍就开叉到大腿根儿,不光违背了历史风貌,也简直等于亵渎了革命女子的情操。话说回来,假如硬把“大开叉”当成旗袍的正宗,那又有多少普通妇女愿意穿上它招摇过市呢?
  ——最近,笔者到一家小饭店吃饭,欣喜地看到,一位有心的服务员姑娘把她的红缎子旗袍的大开叉精心地缝上了不少于二十公分,这样一来,苗条而富有弹性的身材,与一条粗黑的大辫子相得益彰,的确典雅得很,美丽得很。
  旗袍之所以美,就因为它在充分展现女性曲线美的同时,又严谨地恰到好处地遮掩了过分的“性”感,这就是它所以显得典雅高贵的原因。它是东方文化在服装上的杰作,是含蓄的民族性格的生动体现。假如非要在旗袍上来一番改革,打破它的含蓄,让它尽可能地暴露,时髦地与西方接轨,那它就已经不是“旗袍”而是别的什麽“袍”了。

http://www.cnlu.net/disp.asp?id=1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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