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花雪月之事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王威1发表时间:2008-10-31 15:32
我从不代表。
我只是觉得这种感情上的事情,男女需要有一点点的默契,就是往事随风而去,就不要再提。这是上上之策。
如果真的想提,实在想提,就尽量把别人往好处写吧。当然了,这样的写法,准确来说,属于私人日记,谈不上是小说。
小说作为一种想象力的产物,他的最高荣誉便是时空上无往不至,手段上无所不能。而用来写自己的,实在太浪费了。那还不如找个dv,每天24小时自拍,然后剪辑,不更强一些么。
自白体的小说,人类史上不是没有,但多属于小说的萌芽期,有一批会写字而不会写小说的人,胡乱鼓捣。事实上,当一个作家明白小说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是从不写自己,或者他们会直接声明,这是自传,不是小说。以中国为例吧,王蒙也写过自传,但不认为自己写的是小说,所以他算的上是小说家。再比如五四时候的郁达夫,专门写自己,然而除了历史价值之外,文本的成就并不高。不过,五四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小说是怎么回事,提起笔就乱写,鲁迅也一样,像《一件小事》这样很刘墉的文字都能被当成是小说,也就无足为怪了。
总之,把自传当成是写小说的捷径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往往除了侮辱小说这一伟大的事业之外,可取之处实在太少了。泡网上曾经有个叫做老道的,花了很大力气去论证《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的自传。对于这种杀风景的2b也谈艺术,也谈小说,真不知道脑袋是不是给屎尿给塞住了。
事实上,一件艺术品的成功,在于内部世界(不是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的精巧平衡,而小说尤其迷人的所在,正在于作者坐跷跷板的能力。如果雷立刚写的这么一堆字,也叫做小说的话,那我真的没啥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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