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谈点正经的。

论坛:江湖色作者:猎人发表时间:2003-04-02 11:02
人在一个地方,总有玩腻的一天,总有闭门坐关一段时间的需要。这是另一个话题,先按下不谈。和你讨论如下问题:

1、会员投票和常委投票相比,多少有点象陪审团制度或者全民公决。仔细看陪审团的操作方式,在正式裁决之前应该有正反两方律师的专业辨护。现在的会员投票,缺少这个程序,所以只能以个人的好恶来决定。但是,如果在会员投票之前,先听常委辨论,再集体投票,不好操作,也没必要。

2、可以考虑制定会员投票的一个导向性标准,比如可以细分成主题立意、技术素质、表现技巧等几个方面,引导投票者从这几个方面自行评判,再进行投票,不至过于从个人的喜好出发。

3、常委投票和全民投票加权平均。常委占60%权重,会员投票占40%权重。

如何?

另:“认真说, 如果俺真的要去死了,俺就不告诉你们了,偷偷找个地方把自己埋了, 呵呵,省得被鞭尸”甚同意,这也是我的选择方式,和大象一样,呵呵。不过,我会选择把心再放平些,不执着也许就不需要死,听说这是长寿秘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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