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的猜想是:如果我不考虑江湖色常委们和会员们的口味,纯粹将自己认为“不错”或者“好”的片子弄上来申请,会有什么结果?当时想肯定通过不了。现在,如果我弄15张片子上来,我绝对可以通过,我现在有这个信心。
其实这个猜想不过想验证一个东西:就是什么样的东西会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可。
在江湖色的初期,常委们互相都熟悉,兴趣也比较相投,共同的口味控制了江湖色的会员选择标准在一个差不离的水平上;所谓风格大概也就是这时候形成的。
这种类似的风格在保证了在某种约定俗成标准上的认同,同时也让江湖色看起来比较沉闷,在会员数量逐步增加的时候,不同声音的出现也就非常正常了。问题是,江湖色要不要不同的声音?老常委们的分歧由此产生。
这实际上是个传播学的问题,分别符合大众传播、群体传播和个体传播的东西应该有不同的标准,一锅烩显然烩不到一块去,糅合的企图显然是徒劳的,不是我悲观。不太可能有人人都觉得“好”的网上交流场所。扯远了。
回到图片上来,同样不可能有所有人都觉得“好”的图片,要想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同,可能应该在绝大部分人都接受的一个标准下“做”图片,摄影独有的形式恐怕是玩摄影的人都可以接受的标准,不然,只好在群体或者个体范围内传播图片了,千万别贴到属于大众传播的互联网上来。但我猜想,不是很多人明白这一点,我自己,两年前也不明白。
石头的勇气可嘉,至于是不是要因此改革江湖色制度,我看未必,还是那个老问题:江湖色需要不同声音吗?
顺便说说我当常委时的通过标准:基础技术上过关,有作者自己的想法。现在如果我来投票的话,需要补充几句:基础技术上过关---曝光、图象构成、后期制作上没有重大缺陷,有作者自己的想法---作者自己是否把握了用同样一种摄影语言(或者说手法)来描述不同的事情,而且都能说得基本到位。后一种要求好象高了点,哈哈。